经济普查经验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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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经验总结篇1

—经济普查我们是规范的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是继前三次普查后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家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按照上级经普部门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普查办将规范化运作的思想,贯穿到普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并针对普查各个阶段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有一整套规范的方式方法,切实规范我区此次普查工作。

1.准备阶段的规范化

一是制方案,明职责。秉承“依法普查,制度先行”的理念,认真学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统计法》与《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法律依据,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普查办、指导员、普查员工作职责。二是抓宣传,造氛围。围绕“宣传先行,营造氛围”的工作主线,制定宣传方案,累计投放大型户外广告牌1个、灯杆旗60个、路名灯箱10个、公交候车亭海报10个、易拉宝30个、填报指南、告知书各1万份等,突出宣传普查的意义、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不断强化普查对象的依法普查意识,营造普查良好氛围。三是重培训,奠基础。谋划组织“两员”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普查业务和工作管理流程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门指导,使“两员”能全面了解和掌握普查工作全过程,控制普查工作进度、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为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奠定基础。

2.清查阶段的规范化

一是定边界,不重漏。各普查区以“边界清晰,不重不漏”为原则,落实普查责任,做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保证调查对象不交叉、不重复、不遗漏,确定普查对象空间位置信息,从地理区域上保障普查的完整性。二是强联动,理底册。以“名录共建、普查共做、信息共享”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以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电子政务数据平台等资料,构成基本清查底册资料。三是细整合,定名录。以“在地登记”、“清查后比对”和“宁重勿漏”为原则,将全区普查对象逐个进行实地登记,将清查结果与下发的清查名录库资料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查漏补缺,整合跨区域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形成我区范围内正式登记单位名录库。

3.正式登记阶段的规范化

一是严执行,护权威。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基本要求,加强与市统计局联系,将普查与执法结合起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有力法律武器,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二是高要求,准登记。以单位数量查“全”,总量指标查“准”,产业结构查“清”为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普查业务再培训。对PAD使用不熟练、指标理解不清晰等技术业务方面知识进行再培训。确保普查员熟练地掌握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对普查数据准确录入。三是建制度,抓进度。建立登记日报告和通报制度。普查区每天上报填报进度情况,每天将PAD设备中采集的数据导出上交普查办。实行每周一、三、五报告通报制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全面掌控本地普查登记、审核、上报情况。

4.数据审核阶段的规范化

经济普查经验总结篇2

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了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王珉书记、长赋省长多次听取农业普查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主管省长多次深入农业普查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各地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统计部门,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与完成。

二是广大调查对象的配合。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中严格依法执行普查任务,使农业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理解了广大普查人员的辛苦工作,对普查工作给予了支持配合。

三是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农业普查工作中建立的部门联络员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各有关部门从本部门职能出发,在宣传、资金保障等方面建立了高效运行的普查协作体系,共同协调重点工作,为全省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了重要支持。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登记建立的指挥、调度、咨询、信息反馈和考核等五大系统,保证了工作井然有序,信息传递快速,处置及时准确,考核有据可查,有效地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

这次农业普查获得的数据,是宝贵的信息资源和社会财富。下一步,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扎实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分析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做好普查数据的动态维护和更新,为今后的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我省农业普查各个阶段任务已经基本圆满完成,得到国务院农普办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国务院农普办授予我省418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155个单位为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全省有740人被评为省农业普查先进个人,311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这次农业普查付出辛勤劳动、做出贡献的全体农普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向支持与配合普查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诚挚的谢意!

**7年11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决定以**8年12月31日为时点在我国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开展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下面,就贯彻和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责,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把国家的“家底”摸清,对于总结改革开放的发展成就和重要经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切实搞好这次经济普查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对于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更重要是摸清全省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使我们的规划、决策、措施更有科学依据,对于全面推进和完成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总之,高质量地完成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无论是对总结发展成就、制定国家发展规划,还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战略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经济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而且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普查工作整体推进。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精心筹划,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把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于普查中遇到的人员、经费等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展慢的地区和部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这次经济普查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支持和参与,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因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让每一个企业和单位都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掌握普查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经济普查的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是检验整个经济普查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强化质量意识,在普查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要准确把握经济普查的难点和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普查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严密防范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省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普查质量的问题,确保经济普查质量。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这次经济普查全省需要选调十几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各地要严格执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标准,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择一批高素质、有业务基础、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普查的骨干队伍。从工作需要出发,无论是采取抽人、调人、雇人等何种形式,都要确保具备满足普查工作需要的素质。同时,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普查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让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能熟练地掌握普查知识和业务,胜任普查工作。

要落实普查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将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合理使用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经济普查经验总结篇3

1.将法制宣传贯穿日常统计工作。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在统计“五五”普法、《统计法》修订、各专业报表单位经济普查总结会、“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中,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同时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渗透到日常统计工作管理和组织开展的每一项统计工作中去。

2.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20*年统计“五五”普法学习、注册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资料进行电子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五五”普法资料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重点组织规模以上单位统计法学习、考试、注册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保证普法答卷比例达到市局、总队检查验收标准。

3.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法答卷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宣传、交流座谈、普法培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示范单位评选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调查户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季度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角度、多题材撰写统计法制宣传稿件,及时在宣武统计信息网,并同时投报*统计信息网,扩大宣武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

4.加强局队领导和全体干部统计法律知识学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在局队领导和干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知识学习,通过《统计法》征文演讲比赛、参观国家统计局资料馆、观看《案说统计法》视频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提高全局队领导和干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

5.发挥“统计工作示范单位”作用。召开“统计工作示范单位”和部分大中型企业统计负责人或统计人员参加的依法统计工作座谈会,交流贯彻执行《统计法》,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经验。

二、实施进度和要求

3月份:学习贯彻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起草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4月份:(1)上报市局、总队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核定统计“五五”普法骨干培训范围和规模以上单位名录库,做好“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工作;(2)召开“统计工作示范单位”研讨会,广泛推广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统计法》典型单位的经验,弘扬依法统计、和谐统计、诚信统计的精神。

5月份:(1)召开全区依法统计工作会,面向全区积极推广“统计工作示范单位”工作经验,激励广大单位积极参加统计工作示范单位评选活动;(2)做好“五五”普法验收资料准备工作;(3)结合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做好对统计人员依法持证上岗的宣传工作。

6月份:迎接市局、总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在各专业经济普查及年定报总结会上通过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片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7月份:开展局队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讲座,重点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同时在局队广大干部中加强宣传。

8月份:积极筹备送法下基层活动,对规模以上单位二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9月份: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结合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向广大考生宣传统计法,扩大统计工作社会影响。

10月份:结合《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开展《统计法》征文演讲比赛,宣传依法统计精神。

经济普查经验总结篇4

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

会上,张苏军副部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09年,在司法部党组、吴爱英部长、张苏军副部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服从服务大局,积极开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关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活动,联合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在北京举办主题论坛,各地、各部门通过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形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维稳法制宣传。乌鲁木齐“7•5”事件后,全国普法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在新疆开展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并组织力量编译印制大量民族语言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各地按照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禁毒等重点问题法制宣传教育。

二、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三、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各地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有序地推开。一是范围较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9个省(区、市)下发创建活动意见,全国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地级市有130多个,开展法治县(区、市)创建的县(市、区)有500多个。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吉林、湖北等省所有的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创建工作,并先后召开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开展创建活动的省、区、市都制定印发了指导性文件,一些地市还制定了考核评估指标与测评操作体系。三是加大了工作指导力度。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研讨会,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总结推广了一些地方的创建经验。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各地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和评选工作,有364个村经推荐、考核、公示,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创新载体和形式,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全国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司法部与、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普法办在人民大会堂举行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法治的力量”专题晚会,开办“法律服务在行动”系列节目,开展全国“12•4”法制宣传书画大赛及展览、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法制动漫创作大赛等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也开办和制作播出“12•4”法制宣传专题、专栏和节目,并广泛开展“12•4”活动新闻报道,大大提升了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社会效果。

五、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吴爱英部长和张苏军副部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大了对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汤杨、吉林长春监狱女警察王玉辉和湖北省燕子司法所所长易满成等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以建国60周年成就展为契机,面向社会宣传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充分运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五五”普法简报、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以及各地普法依法治理简报、报刊等平台,及时报道各地经验和做法,有力指导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当前,要着力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今年经济工作和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五个更加注重”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普法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继续加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关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各类主题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二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以活动为载体,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实际效果。三是继续加强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开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资源,继续推进“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少数民族地区要积极探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在加强民族团结和保持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政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立足于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爱英部长作重要讲话,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长韩亨林同志作工作报告。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对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开展廉政法制教育书画摄影作品大奖赛。各级法制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廉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今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宣传廉政建设的丰硕成果。要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立足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指导“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开展自查、组织检查、评比表彰四个阶段。一要及时部署,加强指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要制定具体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地检查验收,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自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并将自查情况报全国普法办公室。7-9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从有关部门和地方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以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名义,分赴地方和部门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每个检查验收组应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专题汇报,选择两个地(市)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验收情况。要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报全国普法办公室。三要拾遗补缺,全面推动。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四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结合“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取得的成效,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

四、立足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区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丰富依法治理的内容,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抓好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各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支持,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和各种保障。要积极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已开展创建活动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继续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研究制定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还没有开展创建工作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尽快启动,填补法治创建工作的空白,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要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充分展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实绩,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全国普法办公室已于去年底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积极开展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为开展全国表彰工作打好基础。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评选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可以率先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大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蓬勃开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五、立足于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为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反映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取得的重大成就,今年要组织有关中央媒体和省(区,市)有关媒体开展为期一年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列入重要日程,确定分管领导,确定组织协调单位,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宣传策划,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抓好组织实施。二要突出宣传重点。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

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法律六进”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活动中要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达到“在活动中普法,在普法中活动”的效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三要拓宽宣传渠道。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广泛组织媒体参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在重点播出时段、重要版面,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加强宣传。既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参加宣传报道,也组织相关地方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参加活动。要组织媒体采访团,深入部分省(区、市)开展专题采访和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各地、各部门既要积极配合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同时也要组织策划好本地系列宣传活动。

七、立足于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在成功实施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司法部已将“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研究”列为年度重点理论研究课题,成立课题小组,吴爱英部长担任牵头人,张苏军副部长和法宣司负责同志参加,同时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共同开展“六五”普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法制宣传司已成立“六五”普法规划研究起草小组,将邀请地方普法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参加。在起草过程中将分别组织召开地方座谈会、行业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共同谋划“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一要加强理论研究。理论是行为的先导,加强理论研究对做好新的五年普法规划至关重要。近日,全国普法办发出通知,将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征文活动,力求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二要总结实践经验。要总结25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把握发展规律,适应新的形势,使新的普法规划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注重创新。在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时,要立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立足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足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要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要通过新的五年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进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八、立足于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根据“三定”方案,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承担着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大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也承担着相应职能。这是一项新的职能,一项重要的工作。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党组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把宣传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二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对宣传工作的要求,使宣传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管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对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指导,促进信息沟通,开展经验交流。要加强工作研究,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机制。三要努力形成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合力。要综合利用系统内部各种宣传平台,充分发挥自办媒体的作用。要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强化主动宣传的意识,善于运用大众传媒开展宣传,善于运用网络等新兴传播方式,通过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形式,对司法行政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深度宣传和集中报道,组织开展有影响力的大型宣传、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要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大家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宣传工作知识和技能。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使宣传工作更符合“三贴近”的要求。

经济普查经验总结篇5

一、试点目的

为检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水及能源消费、主要能耗设备及个体经营户普查和普查表填报的经验,培训和锻炼经济普查的业务骨干,了解和掌握新情况下普查面临的问题,为顺利实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创造条件。

二、试点区域和对象

为提高试点工作时效和质量,本次市级试点扩大至各县、区下列区域同时开展:

惠城区:陈江办事处甲子居委会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塘居委会

大亚湾:澳头街道办事处妈庙村居委

惠东县:平山街道红岭社区居委会

博罗县:罗阳镇浪头村委会

龙门县:龙城街道城南居民委员会

试点对象为确定的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数和行业分布,为制定全面普查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四、试点的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与各县、区及试点所在镇(街道办)的经济普查办公室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试点时间

从2008年8月5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试点调查的时期指标填写*年数据,时点指标填写*年12月31日数据;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时点为2008年8月5日数据。

六、试点实施步骤

(一)划分普查小区和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表。每个试点各为一个普查区,每普查区根据工作需要再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要以最新的详细行政区划图为底图,标出各普查小区的区域、名称及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和2位小区代码。

(二)选调普查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有关部门、村居委会抽调一定数量、有一定经济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并从社会上招聘具有一定经济知识的人员作为普查员。1个普查小区配1名普查指导员和2-4名普查人员,每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指定一名统计或财务工作人员为普查员。

(三)进行宣传动员。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进度、经验、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将在*市统计信息网主页“经济普查2008”栏目上及时给予报导,同时邀请市级主要媒体报导试点的主要情况。

(四)开展业务培训。县、区试点工作业务骨干由市经普办统一培训,选调的试点工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填表人员由县、区试点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重点是单位清查、普查单位的界定、各种标准的使用、填表要求、主要指标解释、普查表报送办法和数据人工审核方法等。

对选调的普查员主要培训普查单位的界定、行业代码填写、清查的实施步骤和方法、个体清查的组织实施及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表人员的培训在单位清查后进行,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共同的表式及统计标准和单位划分办法等;分散培训主要培训分专业、分规模(限额、资质等级)及科技、服务业的内容。

(五)组织单位清查、个体户普查和查漏补缺。全面查清辖区内,包括铁路运输业、邮政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及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从事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业务活动及从业人数等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以普查小区为单位,由普查员实行地毯式的上门逐一核实,填写清查登记表。之后与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税务、编制、民政、质监等业务主管部门所提供的单位名录资料(单位名册)一起进行比对,并依据整理出清查单位名录进行查漏补缺。

在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的同时,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登记。以本地区工商、税务提供的个体经营户名录为基础,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实行地毯式的逐一核实,填写“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查漏补缺后,各普查小区要将个体经营户登记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分别装订,列出清单报各普查区,各普查区要由专人负责清点、签收后列出清单与表一并报试点办公室签收。

(六)布置和填报普查表。试点办公室按照单位清查取得的单位名录编制普查表发放底册,分行业、规模(限额、资质)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员进行填表培训,并发放普查表,提出报送要求。同时设立报表填报指导组或咨询站,对无能力填报的企业,尤其是规模(限额、资质)以下、服务业企业等进行直接指导填报。含有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第一产业法人单位,负责向法人单位所在地普查机构报送《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仅填属性指标)以及下属的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及《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

军队、武警系统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军队系统所属从事装备修理的企业和租赁军队房地产的地方企业的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军队系统予以协助;武警系统的水电指挥部、交通指挥部所属的生产性企业和租赁武警房地产的地方企业及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武警系统给予协助。铁路运输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由铁道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铁路运输业活动以外,铁路系统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铁道部经济普查机构给予协助。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为与各级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共同组织完成。

(七)进行数据处理和审核、录入。移交数据处理前,要统一组织人力对基本情况表和各专业验收的普查表进行人工审核,及时记录填报中的错误。利用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编制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进行机器审核、修正和汇总数据,对程序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

(八)数据质量控制、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

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

1、数据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质量控制工作。

②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普查人员,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③清查摸底要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并准确界定发放普查表的种类。

④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必须派人进行指导,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

⑤对普查表要做到“三核对”:部分属性指标与执照或审批手续核对;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数与收到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张数核对;表与表之间关联指标核对。

各县、区试点办公室要在规定的普查对象上报时间、报送地点设专人验收和登记各填报单位报送的普查表。一是与普查表发放底册对比是否有漏填、漏报报表情况;二是主要指标和行业代码是否填对;三是主要应填指标是否填齐。对错、漏、缺的要求重填、重报。

⑥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及处理;建立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录入员必须对录入的数据与调查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签字;对全部数据必须进行计算机审核并校正错误,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⑦要按照综合表要求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2、质量抽查的内容包括:

①抽查清查阶段的工作质量:清查结束后,随机抽取一到两个普查小区内的一定地段检查区域内应调查单位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和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②抽查普查表填报质量:随机抽取5%普查表,检查普查表指标填报质量。

③抽查数据处理质量:随机抽取5%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与计算机的数据进行比较,计算录入差错率。

3、评估数据质量。由经济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试点的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九)试点工作总结。分专业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及试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普查方案设计、各种标准、规定及组织实施方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归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分析数据处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

七、试点重点

1、普查组织方式,重点是研究工作流程及专业、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方式;

2、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重点是水及能源消费普查表,服务业表填报的方式方法,个体经营户普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单位清查的组织方法,如何才能搞准搞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4、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

5、跨地区普查表,尤其是产业活动单位表的填报方法;

6、工业主要能耗设备情况的填报方法;

7、数据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是录入、审核和汇总功能。

八、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8月5日前:编制试点方案,完成试点手册、填报用表、培训教材、数据处理程序和设备、宣传用品等方面的准备;各县、区完成试点机构的组建,单位名录(包括个体经营户)更新、划分普查区和小区并绘制小区地图,选调普查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墙报、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对经济普查及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8月5—7日:召开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向各县、区试点机构部署试点工作,并对县、区普查试点业务骨干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试点工作的方法、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8月8—11日: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

8月11—12日:整理、审核、录入有关资料和进行分类、查漏补缺。

8月13—14日:开展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报人员的业务培训(按行业表的工作量大小安排行业培训顺序,同时发放相关单位的各种调查表和提出报送要求);清查工作质量抽查。

8月15—16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普查表;对个体户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估。

8月17—19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收表、审核和填报质量抽查。

8月20—23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录入、汇总及对总体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8月25日:各县、区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进行试点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8月26日:各县、区上报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召开全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要求。

九、试点准备

1、组建试点区域的各级试点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2、各县、区选定的村、居委地域分别作为一个普查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划出若干普查小区并绘制草图和编码,按普查小区开展普查。

经济普查经验总结篇6

一、工作成效

(一)狠抓落实,奠定了推进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逐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精心选调了3万余人的普查队伍,为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人力基础。三是抓经费落实。在各级政府重视,财政支持,省、市督察推动下,落实并拨付到位开展工作必须的普查经费,为顺利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提供了保证。四是抓办公条件落实。及时落实了各级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五是抓普查物资落实。及时分发省经济普查办统一制作了签字笔、笔芯、资料袋、宣传品等普查物资和各类普查表,采购了开展工作必须的用品和用具,把全部普查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普查员手中,提供了开展工作必须的物资保障。

(二)集思广益,拟定了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省普查办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开展了关于对《陕西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总体实施方案(讨论稿)》、《陕西省个体户普查实施方案(讨论稿)》的研究讨论,并及时上报了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借鉴兄弟地市经验,拟定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汉中市实施方案》。经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使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了符合汉中实际的行动纲领。

(三)合理安排,培训了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一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为适应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多、信息量大、指标体系复杂、对普查队伍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制定了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因地制宜逐级培训的科学规划。二是精心组织业务培训。经济普查动员的普查工作人员、指导员、普查员队伍达3万余人,培训量非常大。我们首先组织市县区业务骨干参加全省培训,为大面积培训摸索经验,训练师资,再通过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逐级培训的方式,扎扎实实地组织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经济普查工作环节多,业务性强,实施每项工作都需要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将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不仅提高了培训效率,扩大了培训面,也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四是加强业务交流。强化市县区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适时组织业务讨论,把国家统一培训内容与我市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有效保证了工作质量。据统计,全市共培训普查人员3.3万人次,实现了普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四)划区绘图,形成了防止普查登记差错的工作链条。为了便于开展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和调查登记工作,避免重复、遗漏,认真制定了经济普查区域划分及地图绘制工作细则,印制了区域划分和区域地图绘制表,在进行行政区划清理和地址码确认的基础上,精心开展了普查区域划分及区域地图绘制工作。9月下旬开展的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中,市普查办向各县区印发推荐了西乡县城关镇绘制的试点区域地图,用于观摩和参考。由于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细则》要求开展工作,实现了区域划分地图中确保辖区内所有地域被普查小区完整覆盖的要求,形成了一个有效防止普查登记中重登、漏登的工作链条,为确保全市经济普查高质量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五)精心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既是普查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获得普查经验的唯一途经。为组织好试点,市经济普查办拟定了《汉中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在西乡县政府、普查办和城关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用一个半月时间,在西乡城关镇成功进行了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完成了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战演习。通过试点,获得了组织开展全市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经验,发现了普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完整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方法和实战经验。各县区参与这次综合试点的业务骨干也获得了不可多得的实践机会和富有成效的锻炼。

(六)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首先,落实机构,完善规划。市、县区普查机构均设立宣传组,落实了人员和责任,联合市委宣传部对全市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明确了各级普查机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的普查宣传任务和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规划。其次,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发挥领导的影响力,通过讲话、视察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发挥政府的号召力,通过印发市政府关于开展经济普查的公告、市普查办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功效。采用散发普查宣传材料、挂横幅、贴墙报、出板报、刷些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等形式,形成宣传声势。第三,集中宣传,掀起高潮。12月是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我们抓住时机,于12月3日在市中心广场举办的“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盛况空前,形成了“经济普查闹汉中”的热烈气氛。此后,普查咨询在中心广场和市政广场持续进行,汉中日报社等新闻机构的普查宣传同时展开。倒计时、公益广告、市长讲话、知识专栏、广播电视采访、新闻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页上图文并茂,各县区宣传声势一浪高过一浪的全方位宣传热潮。据统计,全市各级各类单位共建立普查宣传机构400余个,专兼职宣传员900余人。市县区新闻媒体刊登、播发普查动态、文章、专访750多篇次,出动宣传车10多辆,张贴市政府公告2万份,制作悬挂各类宣传横幅标语1.2万多条,散发致调查对象公开信20万张。广泛的宣传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不可估量作用。

(七)周密部署,保证了清查摸底高质量。清查摸底是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关系到经济普查的成败。根据普查方案要求,市办认真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清查摸底日程安排,层层建立了质量控制责任制度。去年10月上旬,研制印发了《汉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实施细则》,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型企事业单位认真搞活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关于报送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行政登记资料的通知》;10月中旬专门召开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总结暨清查摸底工作会议,对全市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了交流检查和再部署;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业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落实任务,夯实责任,交流不同专业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安排业务工作,通过周密部署保证清查摸底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在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中,市普查办加强工作指导,设置分专业业务答疑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组织工作督查,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促进了摸底工作的开展。认真审核报表,对摸底资料进行普查员自审、互审和会审,确保数据真实。组织数据处理,对摸底汇总结果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安排查遗补漏,开展清查摸底“回头望”工作,实现了“单位不漏、数据真实”的普查目标。

(八)克难攻坚,普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在经济普查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普查方案和我市13个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明确普查办各职能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业务人员协调会,研究解决基层在现场操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认真组织经济普查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济普查登记阶段,为确保普查登记顺利进行,市办及时抽调了13名业务骨干,分县包干,落实责任,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从元月10日开始,对11县区和经济开发区用两周时间进行全面督导检查。1月11至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正在市统计局、普查办领导陪同下,赴略阳县视察了经济普查登记工作。1月31日,在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程序培训会议期间,市普查办又专门召集由各县区调查业务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讨论交流普查登记工作。在登记中,要求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必须佩带或主动出示证件,认真填写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避免指标的漏填。对登记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逐一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在实施登记填表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登记进度及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规范操作,避免随意性和人为错误。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逐一摸清、核实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确保登记对象不重不漏。全部登记工作在05年2月10日前圆满结束。个体户调查,是这次经济普查中的难点,我市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和清查摸底同步进行,在2005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个体户调查、补漏、填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个体户达9.1万户,符合汉中实际。

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排除人为干扰,保证普查质量,我们在市经济普查办增设了执法检查组,建立健全了普查执法机构。市政府就实行依法普查问题印发了《公告》,市经济普查办及时转发了中、省普查、监察、统计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查处经济普查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认真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通知》,并在媒体公布了市政府经济普查办监督举报电话。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向普查对象做出了郑重承诺,市普查办广泛散发了《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员积极将法制宣传工作和普查登记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普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较好地消除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确保了普查登记资料真实可靠。

(九)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处理高质量。认真组织数据审核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设备、审核流程、方法措施等方面做了精心部署。从3月初开始,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审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首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定了由统计局长负总责,普查中心、社会科、企调队负责人组成业务协调组,副局长唐彩云担任组长,负责汇审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数据处理组负责审核期间的数据管理和技术服务。审核实行“统一组织,分专业审核,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汉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层层落实责任,有效地保证了整个数据汇审有条不紊的开展。其次,认真部署,周密安排。针对第二批审核中的规模以下企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企业、个体户等,由于数量多、统计基础薄弱、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等特点,数据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我市在第一批数据上报前就对此做出了安排。要求各县区对这些行业的单位要加强人工审核,抽取一定比例的原始报表进行审核评估。同时,还制订下发了《汉中市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方案》,要求对个体户的14个行业以5%的比例抽取样本(不是10户的行业全部调查)进行抽样调查,确保了整个普查的数据质量。要求县区普查数据上报前必须要开展数据评估,并报送数据评估报告和上报说明。第三,精心准备,硬件可靠。为了搞好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审核工作,我市在原来由一台服务器、八台微机组成的数据处理专用平台基础上,增加了五台微机,共13台微机投入到第二批的数据审核中。有效的保证了数据审核中的物质基础。第四,措施有效,审核顺利。在数据审核前,市普查办制订下发了《数据审核要点》,强调了数据审核的方法步骤和审核前县区要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审核以清查摸底单位数量为基础,在对各县区基层数据、汇总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的基础上,分专业对基层数据进行人工把关和审核。审核中先进行数据汇总,把握总体趋势,对涉及GDP核算的相关数据,先分别做到与年报、快报、抽样调查数和上年年报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再进行计算机审核、人工审核。全市经济普查两批数据汇审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5月20日结束,由于措施得力,组织有序,确保了两批普查报表按要求高质量上报,并通过了省办验收。为检查、评估我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省经普办数据质量抽查组一行五人,于6月11日至18日来我市,先后对西乡县城关镇建设村和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东大街居委会的经普数据质量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检查。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和数据录入质量高,效果好。各县区能按照国家和省市普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有效,数据质量符合质量控制标准范围,单位申报数据真实可信。

(十)认真规划,积极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大量复杂、翔实的经济普查资料数据形式转变为向党政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研究参考的文字资料的有效手段,也是普查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的关键。为搞好这项工作,按照“精心安排,狠抓落实,联合开发,再创辉煌”的思路,精心研究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搞好资料开发的经费、任务、人员、时间四落实工作,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有生力量,推进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创造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新业绩。主要工作:⑴编印汉中普查报告。定名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汉中市普查报告》,内容包括普查工作报告、各阶段普查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市县区普查公报、经济分析报告、普查简报、全市经济发展图片资料、普查工作进展图片资料等。⑵编印经济普查资料。①整理编印《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汉中市主要数据资料》。内容包括: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总量及构成、分布,从业人员构成情况,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和电信业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经济技术指标、主要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科技活动情况和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分类情况,以及个体经营户总量、构成、分布等主要经济指标情况。②整理编印《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汉中市数据资料汇编》。初步定为2卷:第1卷为资料卷,主要是经济普查计算机数据处理结果,按照全国、全省统一的程序、统一的分组标志和统一的资料编印要求进行整理,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普查的数据成果。第2卷是单位名录卷。根据经济普查所形成的单位基本情况资料,整理形成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名录,做为最新、最全的汉中企事业机关单位名录大全。⑶开展经济分析研究工作。第一,精心制定汉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工作计划,做到分析项目、责任部门、承担人员、完成时间四个落实,分层次组织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培训工作,提高参与人员的分析研究水平。拟定奖励措施,适时组织评比。利用《普查工作简报》及时刊发经济分析报告。第二,实行汉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招投标和项目管理制度,发挥陕西理工学院、市委党校在经济研究方面的优势,联合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部门积极开展经济研究,服务于汉中经济建设。第三,积极参加省办组织的经济普查课题的研究工作。根据全省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规划,积极参加省级课题招标研究工作,充分挖掘经济普查资料的价值,为汉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具体做法

1、总结经验,理清经济普查工作思路。为了有效推进普查工作,我们认真总结了历次大型普查的工作经验,明确了开展经济普查的基本思路,提出在全市统计工作“以人为本,团结奋进,规范管理,再上台阶”的总体目标下,围绕普查质量这一核心,狠抓数据质量控制、普查宣传两个关键,从整体上提高普查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普查登记高质量、数据审核高标准、普查网络平台搭建高科技、普查资料开发利用高水平四个目标,确保组织领导、工作经费、制度保障、责任落实、进度适时五个到位,注意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市普查工作平衡进展、顺利推进,城市城镇普查工作组织有序、优质高效,普查工作队伍结构合理、人尽其材,数据处理程序逻辑严密、科学完善,部门及专业普查工作积极配合、协调运行,普查网站设施完善、运行良好的基本工作思路。明确清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为确保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指明了方向。

2、精心部署,提供普查成功的组织保证。经济普查是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的庞大系统工程,时间、技术性要求严格,参与人员众多,必须有一整套严格的组织管理办法,才能健康有序地开展。为此,我们在组织管理上狠下功夫。一是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流程,根据各阶段工作内容、目标和要求,按年、按月甚至按周、按日做出安排,全市统一步调,按计划实施。二是扎实部署各阶段工作。经济普查业务工作多,我们对每一项工作都提前安排,认真部署,以会代训,落实措施。三是强化工作检查。市县区保持经常联系,了解进度,询查问题,并利用《天汉之光》网“经济普查”论坛组织业务培训、进度通报和信息交流。做到勤检查、勤指导、勤解决,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在检查中注重总结基层、基础工作经验并加以推广,使每个阶段的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督导、有效果,以保证整个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3、完善制度,实行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为确保普查质量,在经济普查填报登记、审核录入的关键阶段,我市采取八条措施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了严格控制。一是成立质控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全市经济普查质量控制由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普查办主任、统计局长杨建林总负责,市领导小组成员、统计局付局长唐彩云为执行总负责,普查办常务副主任刘和平负责质量控制组织协调,确定了第二、三产业中不同行业质量控制责任人,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制定实施细则,严格工作制度。经济普查业务工作涉及众多行业和不同的统计专业,为加强组织管理,保证普查资料填报、审核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各阶段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建立了严密的经济普查组织管理制度,保证每一阶段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工作平衡。在普查的不同阶段及时做好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督导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对基层的检查指导力度。实行分县区包干负责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勾通,做到及时总结、发现并尽快解决问题,千方百计确保基层源头数据的全面、准确和可靠。四是严格执行方案,建立审评机制。在普查登记前搞好清查摸底中的“查遗补漏”工作。在现场登记中,采取“五查”措施,即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事业集团为单位,实行普查员自查、普查员之间互查、普查指导员议查、普查区之间联查和普查机构组织抽查的办法,层层负责,尽最大努力消除源生性差错。在资料审核中,做到普查员、统计专业人员、数据处理人员三次审核,普查员发现问题及时与调查对象询问核实,统计专业人员对表中逻辑关系进行重新审核,数据处理人员在录入工程中按照程序提示进一步核实的制度,严格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把关制度,从根本上消除源生性和再生性错误。在汇总上报工作中,建立上报普查数据的质量评估制度,做到未经评估的数据坚决不上报,不。五是加强专业协调,保持上下联系。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多,指标体系复杂,必须保证专业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强普查办内部统计专业之间、上下级统计专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以便于指导当前工作。各统计专业认真制定和本统计专业相关行业的普查表审核要点,明确指标之间、表与表之间的审核关系,为确保审核质量奠定基础。六是加大执法力度,营造普查环境。为坚决查处经济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我市及时增设了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制定了普查执法工作办法,通过加大宣传和严格执法的双重作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严肃查处经济普查登记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起到了为经济普查保驾护航的作用。七是实行报告制度,有效指导工作。为方便指导工作,建立了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和普查信息上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各县区每半个月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普查工作中的重要活动、好做法、好经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等,为有效指导普查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八是划分业务类型,实行专人专责。填报登记、审核录入、数据处理等业务是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把经济普查资料划分为三大块,即全市所有单位的普查资料、个体户资料和中省有关部门、系统的资料,根据工作量和工作责任的大小安排专人,负责本类型普查资料质量控制措施的修订完善和协调实施。审核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专业审核,谁审核谁负责,手工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在各阶段普查工作中,开展质量控制的动态跟踪,力求万无一失。

4、落实责任,发挥政府行为的巨大优势。组织实施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属政府行为,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是保证普查成功的关键。今年的经济普查能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步骤、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就是充分发挥了政府行为的巨大优势。一是政府部署。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政府领导挂帅的经济普查领导机构,部署了普查工作。二是政府启动。市、县区、乡镇政府层层签订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了政府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三是政府推动。在普查工作各个阶段,各级政府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和普查工作会,部署普查工作,协调各方行动,解决存在问题。四是政府领导参与普查。在我市普查工作的各个阶段,政府领导都出现在普查一线,对普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推动效应。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正是由于普查政府行为得到了落实,普查工作得到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才保证了全市各方面思想认识的统一,促进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协作,形成普查工作的整体合力。经济普查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为此,我市于今年3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汉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定了部门抽调人员和联络人员,保证了普查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市财政局大力支持普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安排普查经费,为全市经济普查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宣传部门精心组织各新闻单位大力配合,为普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工商、税务、质检、编制、民政等部门积极提供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为普查清查摸底和正式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由于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保证了全市普查工作的协调运转和各阶段任务的圆满完成。

6、建好队伍,奠定开展普查工作的人才基础。选配合格的普查人员并进行扎实的业务培训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普查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经济普查是一项全新的普查,为了给普查工作提供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市县区各级都十分注重人员的配备,基本上都抽选了多次参与大型普查工作人员或在统计局负责综合核算的人员充实调查工作队伍,在基层则抽调查单位的专职统计或会计人员负责调查的具体工作。为满足各阶段工作开展的需要,我们精心部署,科学决策,因地制宜地制定培训计划。一方面通过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省培训的方式,为市、县、区开展大面积的业务培训工作摸索经验,训练师资;另一方面本着质量保证、经费节约的原则,精心制定切合汉中实际的培训工作计划,将培训与工作相配合,在清查摸底、正式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阶段分别组织业务培训。

7、突出重点,牵紧中心城镇这个“牛鼻子”。汉台城区和各县城关镇是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经济总量约占县区45%左右,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点区域。该区域普查工作能否搞好,对当地乃至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都至关重要。为此,我市将城镇列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牵紧了中心城镇这个经济普查的“牛鼻子”。首先,从工作部署、宣传动员到每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都力求突出城镇这个重点。其次,认真筹划,确保城镇普查机构充分认识自身所处的特殊地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普查工作按进度、高质量有序进行。再次,把城镇做为普查督察的重点区域,强化领导力度和工作引导,确保各阶段普查工作达标。第四,选准时机召开城镇经济普查现场会议,推广典型经验,交流工作体会,研究探讨城镇普查方法措施,力促城镇普查有序推进。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为确保全市经济普查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8、开展督察,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保证各地工作平衡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我们根据全市普查工作实际,适时组织经济普查工作督察。7月初,配合省政府经济普查督察,我市由普查办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8个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11月22至28日,市经济普查办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督察,由4名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2县区经济普查“四落实”、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通过适时组织督察,发现了先进典型,解决了棘手问题,制定了提高普查质量的方法措施,推动了全市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问题

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首先,统计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统计工作还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和惯性。社会统计意识不强。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普查立法,各级政府统计部门也没有专门的统计执法队伍,《统计法》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统计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大。统计基础薄弱,管理手段滞后,基本工作条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特别是面对社会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投资、就业、分配及消费方式多样化,经济结构与联系复杂化,地域、城乡、社会阶层间差异明显化等复杂局面显得力所不及,加之工作量逐年加大和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等因素,普查工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普查涉及部门众多,协调工作难度较大,部分行业往往以行业规定为由为普查设置一些障碍,使普查工作难度人为加大。二是普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行普查方案不够通俗易懂,部分普查员准确理解有困难。三是入户调查难度大。第一次经济普查对个体户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通过实际操作,普遍反映和其他普查相比工作量增加了数倍,尤其是城镇,难度更大。个体户普遍有“怕露富”的思想,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其次,经费落实十分困难。汉中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10县1区中9个县属于国定或省定贫困县。南郑县虽然不在贫困县之列,但因全县骨干财源企业汉中卷烟厂生产受各种因素影响,收入连年下滑,也成为财政困难县之一。汉台区在我市经济发展规模相对较大,但和省内其他非贫困地区比较也属于落后区域,普查经费筹措相当困难。有的县一年落实经费还不足1万元。普查物资紧缺。在经济普查过程中上级配发的物资短缺较多,没有印制成册的普查方案,普查员证件不够,普查中所使用的铅笔、中性笔只够发至普查指导员和办公人员手中,唯一充足的物资只有宣传资料。再次,国家普查办部署工作缺乏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阶段性工作仓促部署,时间要求紧迫,基层应接不暇。工作安排上衔接不够,如国家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已经部署,但普查资料至今不能核定反馈,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迟迟不,10月份将进入统计工作繁忙季节,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难以有序推进。普查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程序变动过于频繁。不仅加大了基层普查办的工作量,而且对普查数据的准确性有一定影响。

四、今后建议

第一,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常设普查机构问题。根据周期性普查和经常性调查需要,各级政府应设立专职常设普查机构,有适应普查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承担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任务,以保持普查工作组织的连续性、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的熟练性,更好地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第二,关于贫困地区普查经费问题。贫困地区普查经费落实难,已是制约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严重问题。有的贫困县几年的经济普查经费累计尚不足3万元,工作开展后负债累累,如果其他普查或抽样调查工作接踵而至,想欠帐也找不到地方。随着统计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将日益增多,为了保证普查工作和抽样调查工作质量,建议在制定大型普查办法和安排抽样调查工作的时候,即纳入贫困地区经费补助这一内容,以免后顾之忧。

第三,关于普查项目衔接与经济普查时间安排问题。目前各类普查的项目设置自成体系,互不衔接,大大弱化了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的力度。如农业普查项目中有“地势”这一项目,据此可整理出按地势分组的平原、丘陵、山区的各类经济数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如有这一项目,将会进一步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社会经济应用价值。再如农业普查和第三产业普查对农村第三产业的重复调查、工业普查和农业普查对乡镇工业的重复调查等等,这类情况较多,这里不一一列举了。建议在进行大型普查项目设置时,对各类普查项目进行衔接,避免统计资源的浪费,发挥更大的普查功效。

国家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组织一次,从现在实际操作来看,基层负担太重,建议仍和人口普查一样,每10年一次。从整个普查过程看,一个普查至少需要3年时间,但从普查周期看,一个普查尚未结束,另一个普查就开始启动了,留给市县统计部门的时间太短,工作上疲于应对,不利于更好普查工作。

第四,关于加快立法扩大普查权威问题。既然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就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规定普查的人员机构、经费筹措、资料管理、责任范围等内容。由于普查立法滞后,普查的权威性小,被调查者的配合与支持程度下降,组织实施难度越来越大。要提高普查的权威性,赢得社会各界对普查的支持与配合,需要加快制定并颁布《普查法》。这已经成为新时期开展普查工作的迫切需要。同时要组建专职的普查执法机构,并赋予执法权力,加大执法力度,把执法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贯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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