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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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篇1

健康与疾病是现代医学最为重要的两大概念,从生态学来看,所谓健康就是人同周围环境两者保持着正常动态平衡的过程,一旦这个正常动态平衡过程被打破,这就是所谓的疾病。如何防止这个平衡过程被打破?以及如何修复这个失衡的过程,使人同周围环境的正常平衡过程得以恢复,正是预防医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按照人体所处的健康、临床前期与疾病三种状态,即未病、欲病、已病分别采取一级预防、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的办法,防止疾病发生,阻止或延缓疾病进展,减少并发症,促进康复。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主要是针对疾病发生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疾病发生。如降温对中暑的预防、预防接种对传染病的预防等都属于防患于未然这一类;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即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三早”措施,将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疾病进展,为临床治疗争取更多的时间。如定期健康体检、普查、筛检等都属于二级预防的内容。三级预防又称之为临床预防,主要是对症治疗,减轻病痛,延长寿命,以及预防并发症,预防疾病复发,预防肿瘤转移等。现代医学的专业越分越细,对于非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有以三级预防为核心的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论其将来走上何种医学相关工作岗位,在工作中面对健康人或病人都能在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开展工作。因此,非预防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目的是,以三级预防为核心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思想与理念。

二、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实践

任何学科的课堂教学都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而非预防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课堂教学也是如此。为了说明某种环境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而在教室内或在实训室内借助案例分析进行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因为,预防医学主要涉及“五大卫生学”内容,具有广泛的实践性与现实性,单纯进行理论教学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甚至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充实并加强实践性教学在预防医学课堂教学中更加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亲临环境现场,通常采用的是现场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法充实并加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除了“儿童少年卫生学”中的一部分内容在教室内可以完成实践性教学之外,其余内容的预防医学教学实践,必须进入各自的环境现场,通过现场调查法加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而切忌照本宣科作案例分析,否则很难取得成效。环境卫生学中家庭环境卫生实践内容,可以进入社区并走进家庭,进行现场调查;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实践性教学,可以参观饭店、餐馆、食品厂,可以通过体检、化验与膳食调查反映个体或群体的营养状况;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的实践性教学,可以通过参观工厂、矿山工人现实的劳动生产环境,感受各种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以及到职业病防治院(所)去见习,见识各种常见的职业病,以加深学生对职业病的认识,尤其是可以加强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将来在实际临床工作中鉴别职业病的能力,以减少误诊。

三、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过程

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研究促进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过程可以划分为开始、中间和结束三个阶段,即开场白作为开始阶段、以新课进行为中阶段、以结束语为结束阶段。课堂教学的开始阶段能否吸引住学生,关键是看能否设计出一个好的开场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起到导入新课、引人入胜的作用。通过开场白导入新课常见的有旧课导入式、事例引入式、问题导入式、情境导入式几种常见的形式,通过这些形式开展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一个好的开场白能得到学生的关注,只有学生关注了教师,倾听教师的讲课,才有可能真正具备课堂教学的两个基本条件:教师在讲,学生在听,否则,就是无效的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的中间阶段即主体内容设计,包括教学时间分配、教学重点与难点处理、案例的应用,以及加强与学生的互动等。课堂教学结束语是课堂教学环节与形式上完整性的体现。一次授课内容结束之前,进行结束语的设计,使所学知识更加条理化、系统化,方便学生理解、记忆,直到最终掌握并应用该知识,以及促使知识向技能的转化,这都需要通过课堂结束语的设计来完成。前苏联教育家尼洛夫•叶希波说:通过总结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主要事实和基本思想来结束一堂课是很有好处的。教师通过总结教学过程中研究问题的思路,帮助学生认识本学科思维方式的特点和学习方法。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结束语的常见形式有解惑式结束语、归纳总结式结束语、传道式结束语、留置悬念式结束语等。

四、预防医学课堂教学的方法

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篇2

(一)水污染的机理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人类疾病80%与水污染有关。每年世界上有2500万名以上的儿童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死亡。水是重要环境因素之一,也是人体的重要组成成分。成年人体内含水量约占体重的65%,每人每日生理需水量约2—3升。人体的一切生理活动,如体温调节、营养输送、废物排泄等都需要水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报告指出,我国的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经济损失较大。从2001年到2004年,全国共发生水污染事故3988起,平均每年近1000起。

(二)水污染的表现形式

酸雨是水污染的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由于人类大量使用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硫氧化物或氮氧化物,在大气中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形成硫酸或硝酸气悬胶,或为云、雨雪、雾捕捉吸收,降到地面成为酸雨。一般未被污染的雨水,pH值呈弱酸性,低于5.6便为酸雨(pH值愈小,酸度愈高);如今却频频出现pH值小于3的强酸雨,几乎与醋酸相当。

海洋污染是水污染的又种形式。海洋面积约占地球表面积的四分之三,由于人类毫无节制的开发,所制造出来的污染问题,不仅危及人类在陆地上的生存,也使浩瀚的海洋变成一个超大型垃圾场。海洋遭受污染物侵害主要来自于两方面:来自陆上的污染——人类生活的废弃物。农业、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料,经由沟渠、河川注入海洋。来自船舶的污染——海上运输工具。船舶所载运的油料泄漏,或污水倾倒注入海洋;核能动力船舶或者载运核能废料的船舶发生事故,辐射物质外泄进入海洋。此外还有来自倾倒废弃物、大气、海床勘探与开采等方面的污染。

(三)跨国水污染的特点

1、上游有毒化学物质污染下游。1986年11月1日瑞士第二大化学公司桑多兹化学公司一座大型仓库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有毒化学物质外泄。有10吨杀虫剂和含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水流入莱茵河,其影响达500多公里。莱茵河受到严重污染,使50万尾河鱼、数以千计只水鸟死亡。2000年1月30日,罗马尼亚边境城镇奥拉迪亚一座金矿泄漏出氰化物废水,流到了南联盟境内。毒水流经之处,所有生物全都在极短时间内暴死。流经罗马尼亚、匈牙利和南联盟的欧洲大河之——蒂萨河及其支流内80%的鱼类完全灭绝,沿河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是自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以来欧洲最大环境灾难。广西境内左江支流水口河,是我国跨国界河流,发源于越南。2004年1月18日发生水污染事件,从越南入境至水口电站约4km长河段水体浑浊,呈淡黑色状,并造成我国境内沿河大量死鱼现象,导致沿河8万多人口饮用水被迫停止供应两天。近几年来,水口河每年的枯水期12月至次年的1月期间都发生水污染事件,但2004年的水污染较往年严重。2005年11月,中国松花江上游一家化工企业发生爆炸,大量苯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严重污染。

哈尔滨市停止供应自来水,全市400万居民断水4天,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松花江汇入中俄界河黑龙江,对俄罗斯造成污染。中方就该事故给俄方造成的影响表示了歉意,并向俄方提供了水质监测仪器和活性炭等援助物资,同时派出专家组指导排险。

2、战争中倾倒石油污染海洋。1990年8月,在海湾战争中,伊拉克军队向海洋倾倒大量原油和在科威特油井纵火,造成海洋和大气严重污染等。1991年11月6日,科威特最后一口油井大火被扑灭。至此,海湾战争造成的727口油井大火被全部扑灭。但海湾战争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却难以恢复

3、油轮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污染海洋。1978年3月16日利比亚油轮“卡迪兹”号在英国沿海搁浅,致使23万吨石油溢入大海并扩散到法国沿岸。1986年1月24日希腊一艘满载5×105t原油的超级油船在北海与一艘荷兰拖网渔船相撞,造成漏油事故,英国东海96km的海面被污染。1992年12月3日,装载7.9万吨原油的希腊“爱琴海”号油轮在西班牙北部拉科鲁尼亚海域断裂爆炸,泄漏的原油污染了当地约100公里的海岸。1993年1月5日,一艘在利比里亚注册的“布雷尔”号油轮在苏格兰设得兰群岛南端白加斯韦克湾触礁,大量原油外漏。2月4日,英国政府宣布禁止大型油轮通过英国沿岸海域。1994年3月,一艘挂着塞浦路斯国旗的油轮与一艘塞浦路斯货船在博斯普鲁斯海峡相撞,也有大量原油泄漏并引起大火。1994年10月,俄罗斯的科来共和国发生一起历史上最严重的石油泄漏事件,流失石油覆盖面积达68平方公里。

二、空气的跨国污染

(一)空气污染的机理

所谓空气污染,即指空气中含有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会伤害到人类、植物及动物的生命,损害财物,或干扰舒适的生活环境,如臭味的存在。换言之,只要是某一种物质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足够对人类或其它生物、财物产生影响者,就称其为空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物质,在干净空气中之含量均极微少;但在受到污染的情形下,这些特定物质中的某些种类会大量增加。换言之,某些物质在空气中不正常的增量就产生空气污染的情形。空气污染物的种类包含很多,它们的型态可能是固体状的粒子,也可能是被滴或是气体,或是这些型态的混合存在。依据空气污染防制法及相关规定所定义,空气污染物可分为四大项目,分别为气状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氯气、气化氢、氟化物、氯化烃等)、粒状污染物(包括悬浮微粒、金局煤烟、黑烟、酸雾、落尘等)、二次污染物(指污染物在空气中再经光化学反应而产生之污染,包括光化学雾、光化学性高氧化物等)及恶臭物质(包括氯气、硫化氢、硫化甲基、硫醇类、甲基胺类)等。比较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包括悬浮微粒、一氧化碳、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等,大多是由人为因素而产生。在我国法令中对于人为因素(如烟囱排放、交通工具排放等)而产生之空气污染物,大多订有“排放标准”来规范它们的排放。

(二)空气跨国污染的特点

1、发电厂煤炭燃烧形成跨国污染。1934年,美国与加拿大边境就特雷尔冶炼厂排放出的二氧化硫气体给美国境内森林、湖泊、农产品造成的严重污染、损害一案,最终达成协议。虽然加方同意赔偿美国的经济损失,并将确定赔偿额事宜提交仲裁,但加方不承认其行为违反国际法原则。2001年2月,美国纽约和康涅狄格州的两位首席检察官埃利奥特·施皮策尔和理查德德·布卢门撒尔写信给加拿大环境部长戴维·安德森,谴责加拿大安大略的发电厂污染环境,致使一些美国人患病。他们要求加政府对三个位于安大略的燃煤发电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南蒂科克”、“莱克维尤”和“兰顿”这三个发电厂都位于安大略南部地区,其中“南蒂科克”是北美最大的燃煤厂。它们排放的污染物随风飘至美国的纽约和新英格兰。他们在信中写道:“总而言之,这些燃煤发电厂对加拿大、纽约、康涅狄格等下风地区的环境及人们的健康已经引起和将要继续引起负面影响。”施皮策尔和布卢门撒尔把纽约阿迪朗达克地区20%的湖成为“死湖”归咎于“南蒂科克”发电厂。

2、油库爆炸形成的浓烟污染。2005年12月12日,英国第五大燃油储存库班斯费尔德油库发生爆炸。巨大的有毒蘑菇云烟雾弥漫了英格兰的天空,并随风飘移,直逼法国、西班牙等国。有毒烟雾飘向法国西北部上空,随后抵达西班牙,严重威胁沿途1200万居民的健康。

3、森林大火形成的烟雾污染。1997年以来,印尼尼亚每年都要产生大量烟霾飘荡到周围各国。烟霾除了造成本国人民生活的不便、损害健康、影响生产力、破坏旅游业等情况外,还使周边地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该国1997年的霾害导致整个区域损失13亿美元。2005年8月11日,马来西亚被笼罩在一片浓烟之中,学校停课,机场关闭,不少地方的空气污染指数超过500,大大高于300的“危险水平”。受灾最严重的全国最大海港巴生港和瓜拉雪兰莪两地进入烟霾紧急状态。根据紧急状态令,除了必要服务设施外,两地所有公共和私人机构都已关闭。农业、渔业和建筑业的户外活动全部停止,居民闭门不出,经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烟霾源头,即印尼廖内省北部的罗干乌鲁(ROK甲NHULU)和罗干希里尔(ROK甲NHILIR),当地的油棕园和丛林烽火连连、烟霾密布,能见度只有区区20米,而且空气里弥漫着灰烬和树木及泥土混合烧焦味。火势窜进土里燃着3公尺以下的泥炭土,虽然表层不见火,可是地底火势汹涌,迅速四处窜流。在印尼,农民运用传统烧芭耕种法,将灰烬化为自然肥料。农民通常在6月到9月间烧芭,一俟雨季到来时,方便耕种。印尼环境部的结论是,经常发生烧芭的地区主要是廖内、苏门答腊北部、加里曼丹等。2005年8月19日印尼环境部向政府建议,不允任何人在泥炭土上进行焚烧活动,否则当予以严惩。政府加大了对烧芭者的打击力度。2005年8月20日,6名涉及非法烧芭的农民在廖内被捕。这6人若被定罪,将面对10年监禁的刑罚。

4、核试验造成核幅射污染。1998年6月,南亚两个国家相继进行核试验,既威胁南亚地区和平与安全,又污染大气、水质、土壤等。

三、跨国污染的法律责任辨析

(一)跨国污染主要法律规制

在保护臭氧层方面,国际社会较早地制定了相关法律。1977年3月,臭氧层问题国际专家会议在华盛顿举行,通过《关于臭氧层的世界行动计划》,1985年3月5日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通过。1987年9月8日~9月16日联合国环境署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保护臭氧层会议,讨论控制全球耗减臭氧层物质的排放量,以保护臭氧层。46个国家出席了会议,通过了《蒙特利尔协定》。在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方面,1987年4月27日,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全世界公布《我们共同的未来》的长篇报告,全面阐述了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并提出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战略。1989年3月20日~3月23日联合国环境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部长级会议,100个国家代表参加,通过了《巴塞尔公约》。近年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项重要国际文件。

在保护水资源立法方面,1966年8月,国际法协会(其性质就是非政府团体)通过《关于国际河流使用的赫尔辛基规则》,1982年,通过《适用于跨国界污染的国际法规则》。1990年9月10日~9月14日,由联合国组织的安全供水和卫生设备国际会议在新德里召开,102国的520多位代表出席。会议发表了《新德里声明》,强调安全供水和排污是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脱贫和环保工作的重点,呼吁通过社会管理实现安全供水和排污。1991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通过《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条文草案》,1996年,拟定《国际法未加禁止之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草案》。1966年8月国际法协会(其性质就是非政府团体)通过《关于国际河流使用的赫尔辛基规则》。

在反海上石油污染方面,1969年11月29日订于布鲁塞尔《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5年6月19日生效。198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交存接受书,该公约于1980年4月30日对中国生效。1990年3月12日~3月16日在伦敦举行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第29届会议,54个国家和21个国际组织派团参加。会议讨论了如何控制海洋污染重大事故和威胁,防止船舶污染等问题。1990年11月12日~11月16日联合国海上环保委员会第30届会议在伦敦召开,64个国家和19个国际组织派代表参加。会议讨论了保护海洋环境、防备油污染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通过了关于海上油污防备和应急处理提案,将南极划定为“73/78国际防污公约”中防止油污规划和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划的“特殊区域”。1990年11月19~11月30日国际油污和反应合作外交大会在伦敦召开,93个国家375名代表参加。会议通过了国际防止海上石油污染合作公约最后文件,15国在公约上签字。

(二)跨国污染法律性质

国际公约要求,没有国家有权利用其领地给其它国家领地财产造成损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跨国污染行为,原则上是一种侵权行为。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在使用其领土或允许他人使用其领土时,有权以烟气、有害气体对另一国家的领土或其中的财产或人员造成损害。如一国的工业废水随河流进入下游国,对下游国造成严重损害,就是对邻国的合法权益的侵犯。发展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给其它国家造成污染。确定责任的关键在于对受害者的补偿和治理,对加害者的有效限制和处罚。

(三)跨国污染的营运人责任

在跨国界交通运输,如铁路、民航、海上运输、跨国联运和石油运输方面,常见的赔偿责任形式是由营运人直接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核事故责任是建立在国家和营运人双重责任基础上的。如1962年《核动力船舶营运人双重责任公约》和1963年《维也纳核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公约》规定:营运人必须根据登记国的规定投保一定数额的核事故险,或作出其它财务安排,同时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保险金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情况下在一定限额内给予补偿。在发生船舶污染事件时,船舶所有人(是指登记为船舶所有人的人,如果没有这种登记,则是指拥有该船的人。但如船舶为国家所有而由在该国登记为船舶经营人的公司所经营,“船舶所有人”即指这种公司)应对该事件引起的漏油或排油所造成的污染损害负责。

(四)跨国污染的国家责任

行为者对受害者(国)而言,应具有能力承担损失,行为者可以在某项活动尚未进行时,就预测损害后果及赔偿责任,把损失赔偿费列入生产成本之中。从国家责任承担来讲,国家一般对私人或各类企业活动不承担责任(各国内国法都这样规定)。但是如果这些企业或私人行为构成了跨国界损害,就意味受害国存在维护其领土完整的问题,也涉及到行为国是否诚实履行国际义务的问题,从而就会引起国家责任。法国阿尔萨斯钾矿开采和冶炼中将大量氯化物倾入莱茵河,造成下游荷兰环境的损害,荷兰自来水公司和菜农就控告了法国政府。多国河流一旦形成污染,往往会给沿岸各国带来不同的损失,这些行为将涉及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国的国家责任。大气污染带来的SO2,NOX和颗粒物漂浮和物理运动达数千公里。一旦跨越人为的国界,就会给他国环境造成损害,也会涉及国家责任的归咎。

(五)跨国污染的危险责任原则适用

责任确定要明确后果责任与危险责任。一个是基于行为结果,一个是基于行为性质,但都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危险责任应当作为一般国际法原则普遍适用于造成跨国界损害(包括跨国界环境污染)后果的行为。如果适用国家责任原则,行为者只要以无过失为理由就可以拒绝对其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危险责任必须与后果责任相联系,对行为者(国)的损害后果承担后果责任(包括跨国污染责任)。将责任基础由过失转移到危险上,可以使行为者有能力承担损失——将赔偿损失列入成本通过市场转移给消费者,或通过责任赔偿保险分摊给社会。

(六)除外责任

在海上石油污染事件中,船舶所有人如能证实损害系属于以下情况,即对之不负责任:1、由于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内战或武装暴动,或特殊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抗拒性质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损害;2、完全是由于第三者有意造成损害的行为或怠慢所引起的损害;3、完全是由于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备的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在执行其职责时,疏忽或其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4、如船舶所有人证明,污染损害完全或部分地由于遭受损害人有意造成损害的行为或怠慢而引起,或是由于该人的疏忽所造成,则该船舶所有人即可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对该人所负的责任。

(七)管辖与时效

涉及国家之间的争端跨国污染,原则上应由国际法院管辖。一些发达国家,将有严重污染源的工厂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或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兴办类似工厂,这类工厂造成的污染的管辖就存在争论。如1984年印度发生的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博帕尔农药公司毒气泄漏事件,虽然后来印度政府去美国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向博帕尔农药分公司的母公司联合碳化物公司提讼,要求赔偿,但美国法院认为应由印度法院审理,驳回了。虽然国际法没有严格规定跨国污染行为的归咎规定,但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球化,对于国家构成的跨国界污染行为,应承担国家责任。有关海洋污染的法律规定,当在一个或若干个缔约国领土(包括领海)内发生了油污损害事件,或在上述领土(包括领海)内采取了防止或减轻油污损害的预防措施的情况下,赔偿诉讼只能向上述的一个或若干个缔约国的法院提出。任何上述诉讼的合理通知均应送交给被告人。每一缔约国都应保证它的法院具有处理上述赔偿诉讼的必要管辖权。在时效方面,海洋污染的法律规定,如果不能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诉讼,赔偿的权利即告失效。无论如何不得在引起损害的事件发生之日起六年之后提出诉讼。如该事件包括一系列事故,六年的期限应自第一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四、跨国污染的执法实践

(一)根据实际情况对跨国污染做出合理处置

对跨国污染问题,在明确责任、分清大是大非的基础上,也要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处置。必须坚持以下指导原则:1、全局平衡原则。环境问题无国界,它的影响力遍及国际社会和全球。跨国污染往往牵涉的不会是一个国家,也还会有别的因素,不能拿一个单纯的国内的一个标准来适用解决。2、睦邻友好与和谐原则。睦邻友好与和谐原则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原则,此原则应在法律中予以遵守。3、调解原则。从整个国际法发展来看,跨境污染会越来越多发生,在各国利益的博弈和整个地球环境恶化的现实逼迫之下,各国总会有一天坐到谈判桌前去签订更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但是现在更多的是出现环境危机事件时,国与国之间紧急磋商,根据调解和妥协的方法解决争端。4、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处理争端中,要考虑各国对具体行业所定的污染标准并不相同,而环境保护是一种建立在可持续性发展基础上的保护。要根据保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各项保持治理措施产生效果的前提下,慎重对对待发出禁止生产令问题。但是,在不能根本性改变困境的情况下,应当发出禁止生产令。5、强国对弱国尽义务原则。涉及的有关国家在如果掌握有先进技术,则有义务合理地使用,以治理污染。6、掌握利用有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丰富的资源,其合理的使用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染。7、保护公民财产原则。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通过此计划保护自己的公民和财产。8、纠错原则。未采取措施制止其污染排放造成他国的生命财产损失,就应对此负责并停止其错误行为。9、赔偿原则。在海洋污染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对任何一个事件的责任限定为按船舶吨位计算赔偿总额每一吨二千法郎,但这种赔偿总额绝对不得超过二亿一千万法郎。《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赔偿责任公约》明确规定发射国对本国空间物体对他国及其人身、财产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1978年原苏联954号核动力卫星坠落导致加拿大环境污染,(原)苏联向加拿大支付300万美元的损失赔偿。

(二)国家主动承担责任

在跨国污染案件中,受害者(国)一般不承担证明行为者过错的举证责任。但是,当损害的危险是跨国性的,危害的程度深,即使采取合理的措施也无法排除事故时,该国就应当承担严格赔偿责任,并且由国家直接承担责任。2005年2月17日,一名进入智利百内国家公园野营的捷克旅游者因违章在林区内烧烤引起了火灾。由于该地区久旱缺雨,加上多日强风不止,森林火灾难以扑灭。大火毁坏了15573公顷的林区,其中3000多公顷是原始森林。百内国家公园是遥距首都圣地亚哥以南2500公里的自然保护区,面积约25万公顷,多为原始森林。火灾扑灭后,至少需要10年系统的工作才能恢复,其中迹地更新造林的费用初步估计需要500多万美元,捷克政府允诺资助这笔耗资的一半,资助那里被火灾毁坏的林区开展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捷克政府公开对捷克一名旅游者在上述林区用火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表示道歉。

(三)受害国主动参加肇事国的环境整治

当一个国家发生灾难性的污染超过本国的治理能力时,受害国如果一味地主动自己的补偿权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伸出援助之手,共同治理灾难,化解危险,比坐着受害要好得多。2005年8月15日,马来西亚消防及拯救部队128人进驻印尼廖内罗干希里,即主要林火热点黑区,展开灭火行动。2005年8月16日,澳洲大利亚向印尼苏门答腊派遣了一支12人的林火消防专家,以协助解决印尼林火问题。2005年10月1日,马来西亚呼吁邻国采取更多有力措施制止林火。他还呼吁印尼批准2002年的《防止跨国界烟雾污染协议》。协议要求各国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烟雾问题,包括使用热感应卫星,及采取强硬手段打击纵火者和不负责任的种植园主。在东盟成员国10国中,只有7个国家批准了上述旨在消除和控制跨国界烟雾污染问题的《防止跨国界烟雾污染协议》,而印尼是其中一个仍未批准协议的国家。东盟环境部长还同意成立一个由林火和烟雾评估专家组成的区域小组,加强受影响国家间的合作。

(四)积极推进区域性立法,防止局部地无污染

解决国际环境危机的关键在于应加强国际环境立法和执法。1909年,美国和加拿大签订《美加界水条约》,规定对边界上的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其中规定成立了国际联合委员会,负责处理两国界水的利用和冲突。并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污染界水,以致对另一方的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这是美洲最早的区域立法。1990年8月10日~8月12日在芬兰召开了北欧国家第16次会议。会议发表声明指出,北欧环境受原苏联工业的污染,造成芬兰和挪威北部的一些河、湖酸化,树木死亡,癌症发病率增加。会议反对原苏联准备将核武器试验场移到新地岛。在欧洲,类似的区域立法活动还很多。1985年12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布鲁塞尔达成一项控制空气污染的协议。1988年2月15日7国环境部长在赫尔辛基签署《波罗的海地区环境宣言》。1963年4月,莱茵河沿岸国缔结了《保护莱茵河不受污染国际委员会的伯尔尼公约》,决定成立保护莱茵河不受污染国际委员会,作为保护莱茵河环境的主要国际机构。1976年12月又签署了《保护莱茵河不受化学污染公约》和《保护莱茵河不受氟化物污染公约》。1990年6月14日~6月16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多瑙河生态保护会议,沿岸8国19个城市市长参加。会议强调加强合作,采取共同对策,解决多瑙河生态保护问题,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多瑙河生态保护会议。1990年9月2日~9月3日在瑞典罗纳比召开波罗的海环境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波罗的海沿岸6国、挪、捷及欧共体和世界银行的代表。会议通过波罗的海宣言,强调各国要在保护共同的生存环境方面采取联合行动,1990年年底前制定出恢复波罗的海生态平衡的全面计划。1990年10月9日~10月13日黑海生态问题国际会议在保加利亚的瓦尔纳市举行,10国共120名科学家和政府官员参加。会议决定建立黑海国际科研中心,设立国际基金,建立一个以协调黑海沿岸国家生态保护为宗旨的委员会。欧洲国家的局部防止区域性跨国污染的努力,为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摘要: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人类疾病80%与水污染有关。每年世界上有2500万名以上的儿童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死亡。另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下属的“欧洲远程污染研究计划”小组经过多年的观测研究,认为目前欧洲乃至全球的大气、水源和土壤等污染源主要来自“跨国行为”。跨国污染可能成为阻滞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关系发展的绊脚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系统地分析了跨国水污染及空气污染的机理与特点,研究分析了处理跨国的污染的法律责任,介绍了处理跨国污染的法律实践与一般惯例,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水污染空气污染法律责任司法实践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国海域总体污染状况未好转,近岸形势严峻》,2006年1月30日。

2、江伟钰:《跨国污染的国家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3、郑福田:《空气污染概述》。

4、中国环境报:《跨国污染,美加龌龊》,2001年2月17日。

5、成都日报:《水之痛,污染威胁全人类》,2005年12月10日。

6、洪朱丹:《松花江污染是否会面临国际索赔》,中国保险报,2005年12月7日。

7、任海平、詹伟:《国际斗争的新焦点:资源与环境》

8、经济日报:《访联合国水问题特使:加强水资源管理国际合作》,2005年11月2日。

9、宋文富:《大河子民的祈祷——二战后欧洲最严重的河流污染》。

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篇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07-0251-02

手术室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无菌要求极其严格,不仅对手术器械的无菌要求特别严格,对手术内的空气环境也有较高的要求。而手术室内的护理工作者,是在这个特殊环境中从事特殊护理专业的群体。手术室内的工作环境对手术室内的医护人员的健康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基层医院,医疗设备相对简陋,对手术室内的环境消毒常采取甲醛熏法、紫外线照射等方法来达到手术室内无菌的要求。对于某些特殊的手术器械采取戊二醛浸泡达到灭菌的作用。这些特殊的挥发性化学性灭菌物质对手术室的工作人员的身体有着极为重大的伤害作用。现就手术室内气体污染对工作人员的危害及防范作一简要探讨。

1手术室内的危害气体

1.1消毒灭菌剂:①戊二醛:戊二醛是目前广泛应用于内镜浸泡消毒的一种冷消毒液,具有一定的挥发性和刺激性,长期吸入混有较高浓度戊二醛的空气或直接接触戊二醛容易引起眼灼伤、头痛、皮肤过敏、胸闷气喘、咽喉炎及肺炎、流感样症状、腹痛腹泻、荨麻疹和手部棕褐素沉着等症状[1]皮炎、过敏、结膜炎及鼻窦炎。②甲醛:对人体的皮肤、神经系统、胃肠道及呼吸道存在一定的不良影响,甚至可以致癌。甲醛气体对黏膜的刺激性更强,可引起眼水肿、胀痛、哮喘、急性大量吸如可肺水肿,可致癌。甲醛还具有致敏、诱变及致癌作用,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溶液,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及染色体异常。③含氯消毒剂:具有强烈的刺激味,对皮肤黏膜也有刺激性。④环氧乙烷气体:空气污染是极微量的,它们长期低剂量存在于手术室,通过皮肤、呼吸道进入人体,致白血病、癌症,孕期能引起流产。以化学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危害最大。

1.2各种废气排放:高科技的医疗仪器广泛应用于外科手术中,极大的提高了手术准确率,术中使用电刀、电凝产生的烟雾可因蓄积作用而致癌,骨水泥的异味,工作人员及病人呼出的二氧化碳,腹腔镜手术时腹腔充气使用的二氧化碳,均具有致病作用。

1.3麻醉废气:手术室护士每日暴露于存在低深度挥发性毒剂和残余吸入的工作环境中。专家指出,麻醉气体将导致手术室内工作人员不良的生育结局。如吸入较高浓度的麻醉气体会引起流产[2,3]。麻醉废气主要是批氨氟醚、异氟醚,可从面罩活瓣、螺纹管等衔接处漏出并污染手术室空气。根据美国职业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单独使用各种笑气、卤代类吸入麻醉剂时,其空气污染水平不应超过2.5ppm;长期接触可导致麻醉废气在机体组织内逐渐蓄积而达到危害机体健康的浓度,并可产生慢性氟化物的种毒和遗传的影响(包括致突变、致畸和致癌)及其他影响,如白细胞减少等症[4]。安氟醚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广泛应用于临床的一种新的含卤素的,含乙烯基,是一种潜在的致突、致癌物质,其化学性质稳定,对呼吸道无刺激作用[5]。

1.4臭氧:用于手术室内的空气消毒等。均为刺激性物质,对皮肤黏膜、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1.5空气污染物的损害效应决定于它的特征、化学结构、浓度和人体接触的时间,而大气中经常是多种有害物质的混合性污染,这时最常见的是有害物质的毒性相加现象,低浓度的污染物质长期地作用于人体会产生慢性的远期效应,这种效应往往不易被人注意,而且难以鉴别。手术室内空气污染有特殊的一面,与麻醉方法、麻醉机的防漏质量、麻醉持续时间及室内有无通风设备,手术器械、仪器使用、消毒剂浓度有效时间和使用方法有关。不论何种污染物,在同一时间内与污染源、排放量、污染程度均成正比,污染物在手术间内每个角落的污染环境的综合时限不相同。麻醉师在麻醉机旁,与从气囊及患者呼出的残余麻醉气体接触机会多,手术医师使用高频电刀机会较多,与高频电刀使用时由皮肤或组织散发出的气味接触多,器械护士接触甲醛、戊二醛的机会较多。

2防护措施

2.1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定时开窗换气,添置空调设备,手术间安装空气净化装置,建立良好的排放系统,完善排污系统,并对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接触麻醉剂的医护人员,在使用吸入性物时,如安氟醚、异氟醚、笑气等,现配现用,长期接触可造成肝肾病变,当对患者进行吸入性麻醉时,药液不可避免地会散发在手术间的空气中,无意中又形成一种空气污染。药液散发的多少与空气暴露的时间、麻醉机的密闭程度成正比。在对病员进行麻醉时,应检查麻醉机是否密闭,以减少空气中的药液浓度,减轻污染。消毒剂浓度要配制准确,现配现用,改变用量越多,消毒效果越好的错误概念,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对人体的危害,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操作前后正确洗手,严格无菌操作。

2.2化学性消毒剂灭菌防护:戊二醛、甲醛等化学消毒剂接触时,必须戴上防护手套,消毒灭菌时要加盖尽可能减少在空气中的暴露。不提倡使用甲醛消毒灭菌,特殊情况下使用必须在无菌箱中进行,消毒后一定要去除残留甲醛气体,室内安装有过滤网的排气扇,随时排放。注意开窗通风;选用环氧乙烷灭菌器(12h可自动排放毒物),需有专用的房间消毒和排放毒物系统,灭菌后的物品按规定放置一段时间;接触戊二醛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或吸入,尽量选用其他高效广谱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代替戊二醛(如金安洁多酶复合清洗液)。在臭氧照射期间尽量避免直入被消毒区域。定期测定空气中臭氧浓度。

2.3麻醉废气的管理:重视麻醉废气的排放,建立完好的排放系统,使用密闭性良好的麻醉机减少泄露。根据麻醉种类及手术大小合理安排手术间,孕妇不安排进手术间工作。应从造成麻醉废气泄露或污染的各个环节着手,主要包括: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麻醉机并进行定期检测,防止气源管道的漏气,尽量采用低流量紧闭式复合麻醉,选用密闭度适宜的麻醉面罩,往蒸发罐加药过程中防止麻醉液洒落等。提高手术室工作人员对麻醉废气污染的重视,并加强责任心管理,也是降低麻醉废气污染的重要环节。加强麻醉废气排污设备,改善手术室的通风条件,将泄露的麻醉废气尽可能排放至室外;采用麻醉废气吸收器或将麻醉机的废气连接管道通至室外是加强麻醉废气排污的有效措施;麻醉废气排除系统是目前最有效的排污设备,可使手术室麻醉废气的污染减少率>90%,也是现代手术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有少数医院的手术室已经装备了麻醉废气排除系统,但大多数的手术室连麻醉机废气排放的简单措施都未得到落实,国内对麻醉废气污染的重视以及具备的排污设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内镜室同样必须使用气体交换设备,以尽可能减少所有人员与有害气体的接触。

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篇4

关键词:给水系统、交叉污染、防止、减压倒流防止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正文:

本人做为中建员工有幸参与巴哈马大型海岛度假村项目(BahaMar)的建设,此项目位于巴哈马首都拿骚CableBeach,总占地约107万平方米,总造价约35亿美元。建成后将拥有包括Rosewood、GrandHyatt、SLSLUX、BahaMarHotel&Casino等几个国际品牌酒店;1个18洞72杆锦标赛级JackNicklaus品牌高尔夫球场;一座20万平方英尺的高端会议中心;加勒比海地区最大的LasVegas风格的;以及诸多餐厅、酒吧、和零售精品店等。因本项目位于靠近美国Florida的加勒比海地区,很多规范及做法均参照美国标准并选用美国产品,本文以此项目中给排水系统中交叉连接污染防治措施处做简介。

供水系统中,交叉连接是指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公共供水系统或最终用户物理连接的供水子系统与任何来源的非饮用液体、固体或气体,可能污染饮用水供应系统的回流。如生活给水与消防联合系统和生产与生活给水联合系统中,如果没有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生活给水系统就可能会受到污染。在很多场合下,建立完全独立的生活饮用水系统是不可能或者是不经济的。北美区域及加勒比海地区,交叉连接污染通常分为两类。一类称为Pollution可以理解为物理性污染,即饮用水的颜色、温度和浑浊度等物理指标受到影响但对人体健康无即时影响;另一类称为Contamination可理解为生化污染,即饮用水受到有毒化学物质、致病菌、病毒或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会立即威胁到人体健康。本项目用到的防止交叉连接污染的主要方法有5种,其中有些在国内亦为通常做法,但有些方法所用装置国内鲜见。

(1)AirGap―空气间隙

空气间隙是一种非机械的并且非常有效的倒流防止设施,是唯一一种能完全防止致命性物质污染的方法,它的使用与给排水施工的产生一样古老,但是直到近来才有标准去规范其设计。规范规定:出水管出口与器具溢流沿(FlooringRim)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倍出水管径,且不得小于1英寸(2.54CM)。常用的盥洗池、洗涤池、浴盆和淋浴器等等都是空气间隙的使用例子。

图1

(2)VacuumBreaker―真空破坏器

由于作用原理和应用场合的不同,真空破坏器主要有以下几种:常压式真空破坏器(AtmosphericVacuumBreaker)、压力式真空破坏器(PressureVacuumBreaker)、软管龙头用真空破坏器(HoseBibbVacuumBreaker)。

1)常压式真空破坏器

只适用于无反压的场合,如接制冰机的给水、实验室给水龙头等。图2为其原理图,图3为实物。通常由一个上有弹性密封垫片的能在阀体能自由运动的浮子止回阀装置和若干与大气想通的通气孔组成。当水流通过水压正常时,浮子由于水压的作用而上升堵住通气孔,水流由下方进入水平管中正常流走;当压力降低水流减小或无水流通过时,由于浮力小于重力浮子落下,通气孔与大气贯通空气进入水平管中,水流继续向前从而避免倒虹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水口高于真空破坏器本身,水流将把空气挤压回去,若密封垫密封不严仍然会引起污染。因此规范规定其安装位置必须高于出水口6英寸(15CM)以上。

2)软管龙头用真空破坏器

它是用于特殊场合的小型装置,属于常压式真空破坏器。通常连接在供水给园林绿化、污水盆、清洗用喷头的软管与水嘴之间。其内建弹簧式止回阀,水嘴打开时阀瓣在水流压力下打开,水流进入软管;水嘴关闭水压降低到一定数值以下时,在弹簧作用下止回阀关闭并接通通气孔,从而防止反虹吸引起的回流污染。下图4为原理图及实际安装照片。

图4

3)压力式真空破坏器

此装置是由常压式真空破坏器演变而来,其由一个止回阀装置和一个与大气相通的通气装置组成。图5为示意图,图6为本项目使用的实物照片。工作的时候,水流在压力的作用下,从进水管A顶开止回阀进入阀腔内;同时水压将通气孔C下的浮动装置向上推压,从而堵住通气孔;水流从B进入出水管中。D与E是两个测试口,可与专用测试组件连接对阀体进行测试。当水压降低到安全值以下时,在弹簧作用下止回阀将进水口A关闭,同时通气阀C也在弹簧作用下落下通气孔打开,空气从通气孔进入阀腔内从而破坏系统中的真空,防止由于反虹吸引起的回流污染。

(3)CheckValve―止回阀

止回阀是一种传统的防回流装置,有提升式(LiftCheckValve)、回旋式(SwingCheckValve)、隔膜式(DiaphragmCheckValve),与国内无区别故不做赘述。但在美国及巴哈马建筑给水系统中仍有一些特殊要求,他们主要使用回旋式,阻力较小,但会因为结垢和结污或被水中夹带外来物体卡住而不能完全密封,所以只能用在不含有害健康物质的系统中,如锅炉补给水和消防给水与饮用水给水系统之间的连接处,并且需要预先征得地方当局或给水公司的许可。

(4)DoubleCheckValve――双止回阀

双止回阀是由两个止回阀、两端的闸阀以及阀体上连接的试验旋塞组成的一体阀装置。它的较大的优点体现在其内的两个独立的止回阀可以进行方便的测试,以确定是单独还是两个止回阀均有故障或被水中碎片影响关闭,每个止回阀打开约需要1磅力量的压力可以打开。因为它的价格低廉,并且通常的用户对城市给水管网的危险性不大,所以在家庭及一般非生产性用户的给水系统中使用广泛。图6为本项目进水主管上的DCV。

还有装置称之为DoubleCheckWithIntermediateAtmosphericVent,与普通双止回阀相比,在两个止回阀间设有可与大气想通的通气管(见图7示意图)。正常送水时管道内的压力使透气口封闭,但是停止供水或者倒虹吸将使得内腔连通大气。它通常安装在1/2”到3/4”的压力稳定的给水管道上。

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广泛使用的装置名为DoubleCheckDetectorAssemblyWithBypassMeter,它也是由双止回阀演变而来。它的目的用于保护饮用水管线不被潜在的或已有的消防管线中的化学添加物、消防泵启动时的反压、消防管中长期停留不流动的死水等污染。侧面带检测水表的旁通管可以探测到消防管路是否有漏水,如果消防系统常年有漏水对于用户来说损失会很大;另外给水公司通过它可以知道有无非法用水。整个阀体由两个弹簧升降式止回阀、一个旁通管上带有双止回阀和水表以及紧邻的两个闸阀的装置组合而成,通过阀盖上的试验阀和水表,可以检查止回阀的工作是否正常,同时为了增加止回阀工作的可靠性,在其上游方常常设置过滤器。图8为本项目安装的8”带水表的双止回阀。

(5)ReducedPressureZoneBackflowPreventer―减压倒流防止阀

简称RPZ型倒流防止阀,它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对反虹吸和反压的防护。这种装置本质上是由双止回阀以及在两个止回阀间能够与大气相通进行通气的一个阀腔体改进而来,这个腔体内的压力通常保持在比供水压力低两磅。在这种设计准则下,在两个止回阀均受污损的情况下RPZ仍能够防止反虹吸和反压对供水管路的影响。它的工作原理简要说明即为:RPZ正常工作时,水流通过上游止回阀1进入中间腔体时,腔体内的压力要低于1前压力,这样阀3在压力差的作用下阀瓣将阀座堵住,水正常通过止回阀2出流;在下游因不明原因压力增大时,水流反向流动并将止回阀2关闭,避免倒流;若止回阀2关闭不严,则倒流进入中间腔体从而导致腔体内压力升高,压差作用下阀门3向下打开,液体排至阀外同时空气进入(见图9)。

图9

它通常安装在潜在危害等级较高的管路上,如园林灌溉、洗车用水、实验室用水、医疗化验用水等。

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篇5

关键词:设备液压系统污染

作为水电施工企业,施工机械长期在野外高负荷工作,容易引起很多故障,其中液压系统是故障多发部位,据统计,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的故障大约有70%是因该系统的污染引起。液压系统污染直接影响着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及工程建设,如何有效地控制系统的污染,是确保工程机械安全可靠运行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本文以广西百色水利枢纽施工中设备使用为例,就如何控制液压系统受污染作如下简单分析。

1、控制污染物在维修过程中进入液压系统

1.1液压系统中污染物的物理形态

(1)固态污染物:主要有金属切屑、毛刺、硅砂、磨料、焊渣、锈片、添加剂和灰尘等固体颗粒。

(2)液态污染物:一般包括不符合系统要求的油液、水、涂料和氯及其卤化物等。

(3)气态污染物:主要是混入系统中的空气。

1.2液压系统污染物的来源及控制

1.2.1非工作状态下产生的污染

主要有:系统在投入使用之前已存在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液压元件、管路、新油等出厂之前没有严格控制污染度指标,这一污染属先天条件造成,只有对液压油滤蕊加强检查,如发现污染物,及时更换滤蕊及液压油。

1.2.2控制维修保养过程中污染物侵入

(1)在广西百色水利枢纽项目部大修厂,建立了液压系统维修操作间,操作间单独隔离,与机械加工间或钳工间隔开,绝对禁止在露天、棚子、杂物间或仓库中分解和装配液压件。以保证液压件拆装、清洗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净化室中进行,防止大气及灰尘污染。操作人员进入维修车间应穿戴纤维不易脱落的工作服、工作帽,以防纤维、灰尘、头发、皮屑等散落入液压系统造成人为污染,严禁在操作间内吸烟、进食;

(2)提高维修人员的意识,避免在加油、更换或清洗元件时因操作水平或条件简陋等而带入污染物,液压元器件装配过程中,应采用“干装配”法,即清洗后的零件,为了不使清洗液留在零件表面而影响装配质量,应在零件表面干燥后再进行装配;装配时不准带手套,不准用纤维织品擦拭安装面,防止纤维类脏物侵入元件内;已装配完的液压元件、组件暂不进行组装时,应将它们的所有油口用塑料塞子堵住,回路安装时,软管管道必须经过酸洗、冲洗后用洁净的压缩空气吹净,方可接到执行元件上,中途若拆卸软管,要及时包扎好软管接头,接头体安装前也要用煤油清洗干净,并用洁净压缩空气吹干;

(3)液压元件清洗新的液压件组装前,旧的液压件受到污染后都必须经过清洗方可使用,清洗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清洗液只允许使用煤油、汽油以及和液压系统工作用油牌号相同的液压油;

②液压件清洗应在专用清洗台上进行,要确保临时工作台的清洁度;

③清洗后的零件不准用棉、麻、丝和化纤织品擦拭,防止脱落的纤维污染系统,也不准用皮老虎向零件鼓风(皮老虎内部带有灰尘颗粒),必要时可以用洁净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干零件;

④清洗后的零件不准直接放在地面、钳工台和装配工作台上,而应该放入带盖子的容器内,并注入液压油;

⑤已清洗过但暂不装配的零件应放入防锈油中保存,潮湿的地区要注意防锈。

防止空气污染的方法篇6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柳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等。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和县气象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地电柳林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预警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预警信息通知后,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防范措施;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政府办: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的;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牵头重污染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

配合县工信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气象局: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

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预警,提出预警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的禁止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路车辆管控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

为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提供车辆保有数量等相关信息。

县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增加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运输。

县发改局: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能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煤炭及洗(选)行业有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负责发电节能减排调度工作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教科局: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时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负责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的禁止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煤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

负责对长期停产、取缔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将so2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利用视频会商,联合省、市气象专家指导提高本地小气候精细化空气扩散条件预报准确度。县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程序

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附件2),预警时,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预警。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3.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按照程序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当紧急橙色或黄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4.2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实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减,确保实现全社会so2、nox、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产、限产或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4.2.1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②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③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用煤主动替换为优质燃料煤。

④so2超标严重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环保型炉具,或采用电能进行短期替代。

4.2.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②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如下:

当研判预测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焦化、氧化铝、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

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石灰窑: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锅炉:绩效等级与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绩效等级挂钩,按绩效评级水平较低级别计,按照所属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止破碎、筛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化工行业:停产3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以70%负荷运行);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酒类制造: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建筑材料制造:沥青建筑材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储煤场等堆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焦化行业协同供气企业:按要求实施以气定产。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国1及以前非营运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微、轻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主干线路首班时间提前,晚班时间适当延后;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石料厂、石材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全覆盖;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2.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②自觉停驶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

氧化铝: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停产;

禁止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建筑材料制造:停产。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止露天大气污染物排放环节作业(喷漆、打磨、电焊等)。

汽修: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洒水次数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

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

水泥行业:停产。

工业涂装: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禁止运输。

储煤场:停止装卸等露天作业,禁止运输。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产。

②机动车限行措施

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实施区域限行;

微、轻、中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非公交车外全部停驶,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机动车限号期间,实施公交优惠(免费)政策;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内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非冰冻期内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报送

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初报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时间、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附件3)。

4.4总结评估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措施效果等。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4.5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会商、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物资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等装备调配计划。县能源局和地电柳林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应根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数据库管理。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卫生应急专家库,同时做好患者诊治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重点企业对“工业源减排清单”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4)。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需要适时修订的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附则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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