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概论(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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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概论篇1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多数学者同意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的观点,它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大家都知道,分配是再生产的一个环节,同生产、交换、消费之间既有区别又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不能孤立地研究分配问题;同时,财政不能涵盖全部分配问题,而财政同其他分配问题也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也不能孤立地研究财政分配问题。有人广义地理解分配,主张以社会总产品为对象研究财政问题,而有人则狭义地理解分配,主张以国家的集中分配或以剩余产品价值为对象研究财政问题。然而,两种主张虽然研究的角度不同,但都不否认或不忽视财政同其他相关经济范畴之间的相关关系,这是共同的。因而两种不同主张虽在设计财政理论体系时有所不同,但对许多实际问题分析的结论,往往是殊途同归,趋于一致。

应当指出,马克思再生产理论是对社会再生产的高度抽象,对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经济体制都是适用的。因此当前面临新的经济体制研究财政问题时,不能否定或者说仍要继承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这一根本的方法论,同时,也不能否定或者说也要继承依据这一方法论所得出的仍然适用于当前现实的研究成果,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学界在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理论方面,已经取得重要的进展。原有财政学的理论体系和论点已经不能完全反映当前的现实,不足以解释新体制下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财政理论必须发展,只有发展才能具有强盛的生命力。然而,继承与发展又是相辅相成的。否定过去的一切,不问中国的实际,简单照搬西方财政学,不是科学的治学方法,也绝不是中国财政学的出路。基本的指导思想应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财政学,从中国实际出发,继承和发展,通过百家争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

2.在新的体制下对“分配”概念要有新的认识

当前,研究财政问题面临的是经济体制的转换。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这是更新财政理论的基本立足点,因而要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来从新认识“分配”的概念。

马克思在界定分配时,首先是将分配作为再生产的一个环节,这里的分配是指社会产品的分配,“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同时,马克思也指出,如果从分配与生产的联系上看,分配包括内在于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的分配。由此可见,对“分配”概念可以狭义理解,也可以广义理解,而广义理解则有资源配置的含义。在英文中配置(disposition)和分配(distribution)是两个词,但在一定意义上又是可以通用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计划决定一切,区分配置与分配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配置方式的转变,那么研究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问题时则要求将两个概念相对加以区分,确立“资源配置”的概念,它专指资源在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分配,而分配则专指生产成果的分配,即个人收入的分配。

3.不同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是不同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直接的指令性计划,实行直接的物资调拨,由政府规定计划价格,当时财政虽然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基本上是按计划办事,也就是钱跟着物走。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政府与市场并行或交叉配置一部分资源,同时对市场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这时政府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价格基本放开,钱跟着物走转为物跟着钱走,资金和收入的分配对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发挥导向作用。

随着资源配置机制的转变,分配机制也发生了变化。市场经济体制下,GDP分配的起始阶段是由市场价格决定的要素分配或功能分配,而后才是在要素分配基础上的再分配。我国明确实行按劳分配与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要素分配要求要素收入与要素投入相对称,因而各阶层居民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两部分,政府依法保护法人和个人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政府则主要通过财政既参与初次分配,也参与再分配。

4.重新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是计划决定一切,忽视甚至否定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基础性作用。转入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确定政府的职责范围,是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界定,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这段话说明市场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也就是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因而需要“国家干预”,没有国家干预就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对我国这样一个处于体制转轨过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国家干预就更为重要。但是,国家干预并非总是有效的,国家干预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职能越位或政府职能缺位,都是国家干预失效的表现。因此,科学地确定政府的职能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到位的重要一环,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决定因素。

5.财政概念的一般表述

我国财政学界有不同的界说和不同的观点,自然对财政概念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表述,即使观点相同的作者对财政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比如,许多人表示赞同“国家分配论”,但对这种界说的基本论点和财政概念的理解也是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不过,有两点似乎可以取得较多数人的认同:一是如果不追溯财政的起源,现代财政是一种国家(确切地说是政府)的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二是如果广义地理解“分配”,则包括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两重含义。如果同意这两种观点,那么就可以认为财政是国家(或政府)进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但这个概念没有说明财政的目标或目的,我个人一向认为财政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那么定义就可以扩展为财政是国家(或政府)通过配置资源和分配收入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

6.社会公共需要

由我主编的于1991年出版的《财政学》首次提出“社会公共需要”的论点,关于社会公共需要的内容以及提出这个论点的依据和用意,在这里再作简要的说明。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为了满足社会需要,所以满足社会需要是经济学的核心命题,也应是财政学的核心命题。市场也好,政府也好,财政也好,它们的运行机制是不同的,但它们的目标却是共同的,即都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过去我们认为财政是分配问题,为什么而分配?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现在我们广义的理解分配,包括资源配置的含义,为什么而配置资源?也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因此,我认为把满足社会需要作为财政的最终目标和核心命题,是合乎逻辑的,是科学的。但是,财政是政府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它不是满足所有的社会需要。人类社会的需要尽管是五花八门,而从最终需要来看无非是两类需要,一是私人个别需要,二是社会公共需要,或简称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满足私人需要,由政府通过财政满足公共需要。

提出公共需要的理论依据是什么?首先是来自大家所熟悉的马克思关于个人消费与一般的社会需要的区分,他说:“在任何社会生产(例如,自然形成的印度公社,或秘鲁人较多是人为发展的共产主义)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样分配,也不问谁执行这种社会需要的代表职能”。显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消费和一般的社会需要改用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来表达更为确切一些。另外,大家对西方财政学中的公共物品(PublicGoods)一词十分熟悉,其实在西方财政学中也使用公共需要(Publicwants)一词,而且并不是把二者看成是对立的。比如,美国著名财政学家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就曾谈到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这种区分,他说:“一个概念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传统区分相适应,在这一概念下,公共部门的规模是以政府所有并管理的企业所生产的GNP的份额来度量的。这个概念不是我们的研究所注意的中心,而且我们所关心的是它跟财政职能有关的方面。另一个概念则以资源利用的决定为转移并以私人需要与公共需要之间的区分为基础。这种区分是我们所关心的,因为这是财政职能的核心。公共需要是那些必须由预算来提供并且使用者可以直接免费得到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公共部门的规模取决于产出中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份额。”(注:马斯格雷夫:《比较财政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7.关于公共物品理论

中国的经济学者甚至实际工作者已经十分熟悉公共物品一词并且经常引用,为何不采取拿来主义,又何必标新立异提出一个公共需要一词呢?应当承认,公共物品一词在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中是一个成熟的用词,而且已经形成系统的公共物品理论,如关于公共物品的定义、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区分标准、公共物品均衡模型以及公共选择理论等。我认为这些理论对发展和更新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学和财政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对于如何借鉴,则存在需要认真思考和商榷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公共物品理论在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当中的地位。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和篇章体系安排看,公共物品理论是属于福利经济学中的一个部分。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中心是资源配置,特别是资源配置效率,即帕累托效率,但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不可能实现帕累托的最优状态,“这种市场失灵的最重要的事例之一发生在存在外在性的时候”(注:斯蒂格里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为解释外部效果的概念,我们考虑公共物品这一极端例子。”(注: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4版,中译本第570页。)由此可见,在西方经济学中公共物品一词是在研究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在说明“外部性”时应用的一个概念。萨缪尔森于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给出“公共物品”以完整的定义,随后在西方财政学中被广泛接受和应用。自从公共物品概念及其相关理论引入财政学之后,支出理论则逐步占据财政学的核心地位,这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名曰“公共财政”的财政学的内容,而且形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财政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物品理论并非财政学整体的基础理论,而应视为财政支出的基础理论。上海财经大学蒋洪等编著的《财政学教程》一书就是将公共物品理论作为财政支出的基础理论,我认为这种理解是准确的。

8.关于财政学与公共经济学(publicEconomics)

大家都知道,西方财政学名曰“publicFinance”,我国一般直译为公共财政,这种译法含有把公共财政作为财政体系或财政学体系的一种类型的意思。可是后来西方经济学体系中又出现一门公共经济学或称公共部门经济学。那么公共经济学是否就是财政学?一般理解公共经济学就是名曰“公共财政”的财政学,“公共财政理论即公共部门经济学。”(注:平新乔:《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第24页。)我认为简单地把二者划成等号起码是不准确的。如果把公共经济学看成财政学(下面将对这种提法提出疑问),那么也是名曰“公共财政”的财政学的深化和发展,实际上从公共财政到公共经济学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而且在内容上也发生了带有历史性的变化。当年恩格斯曾说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建立了财政学。大家都十分熟悉斯密的经济思想,主张靠那只“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市场经济,政府少加干预。当时财政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税收理论和公债理论,对财政支出特别是对公共工程只有略加说明,所以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将财政学命名为公共财政是名符其实的。随着进入垄断资本主义,特别是经历了30年代大危机以及罗斯福新政的实施和“凯恩斯革命”,政府的经济活动领域不断扩展,“公共财政”越来越不能充分解释当代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是公共财政转向公共经济学的时代背景。至于在理论方面,20世纪初逐渐形成的福利经济学和随后的凯恩斯主义,已经为公共经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论。但是,直到50年代末在马斯格雷夫所著《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才首次引人公共经济学概念,之后冠以公共经济学的著作陆续出版。当然,不仅是名称的改变,在内容上主要是充实和增添了以公共物品理论为基础的支出理论,如公共物品的均衡模型、公共物品的最佳提供、成本—效益分析、公共定价,还有社会保障和财政政策等。

依我看来,目前的公共经济学名不符实,它的内容并没有超越作为公共财政的深化和发展的现代财政学的范围,应还名为财政学。同时,我赞同建立一门名符其实的公共部门经济学,这门学科要切实地以公共物品为研究对象,深入到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的各个部门,研究这些部门的经济问题和管理问题,这样一门公共部门经济(管理)学,恰恰是财政学的基础理论,是财政工作者的必备知识。

西方经济学概论篇2

一、中国公民社会理论研究兴起的背景

从civil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郁建兴,《哲学研究》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一是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

市民社会是和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观念,早在黑格尔,就明确从从市场经济出发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法哲学原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的将其理解为“物质的交换关系”。现代后自由主义者约翰.格雷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上而下展开的,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国家虽然仍然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但与改革前相比,社会也已经成为控制资源的潜在有力力量,社会占有资源多元化,社会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现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独立社团的出现促使学者对此现象的关注。这是由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需要必须而且能够彼此独立和自由活动的公民个体,任何一种成功的市场体制不仅需要完善的内在竞争机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公民社会来配合,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宽了空间、培养了意识形态、营造自治机制(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储建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01期)

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制约体系的自我构建,将社会成员以内在和外在两种方式整合成为经济有机共同体,并通过对企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社区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的结构性整合而使之形成为一个形态完整的社会共同体,这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民社会的胜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会与法治:

市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遍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并以此来保障其良性运行。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确立密切相关。

查尔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对专制主义的市民社会时期,孟德斯鸠就强调一种“来自国家并针对国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国家相符合的,自由状态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与宪法。强调了市民社会和法治的关系。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发展,法治的约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也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约束政府,二是约束经济人行为。

有学者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法治运行的基础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矛盾互动发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冲突和协调中得以发展;而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有效的分解了国家权力,遏制了公权力的专断倾向。市民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新构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共权威和良善之法。(马长山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与界限)。

三、是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irdsector)或者称为NGO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第三部门也开始关注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双方开始寻找理论契合点,两者的关系也更加紧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倾向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反对极度扩张的国家权力,认为国家的干预对公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分离。以契约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依靠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而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减少,公民社会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扩大社会自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政治民主意义重大。而第三部门的研究正是专注于对社会自治性团体的研究,对社会社团的基本结构、从业人员、对政府社会影响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对社区的大的趋势的调查。与公民社会的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其实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两者都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可以说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从公共事务的角度,从制度治理角度,从更多的更复杂的管理治理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趋势中,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公民社会”的构架中,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政府-单位-(作为单位人的)个人的单向、单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元、互动、社会参与与自组织形式的结构。政府不再是一个全能的部门,它行使国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观调控等有限职能,并主要通过监督、规范、政策优惠等间接手段调控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行为。这一改革过程首先从企业行为的独立开始,改革开发以后,企业逐渐扩大了自主权,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属的“工厂”的“法人”,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还要归于社会自组织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组织结构以大量的公民自组织形式为基础,个人作为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员,形成广泛的自组织形式,构成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或称“非营利部门”,是大量具体社会功能的直接履行单位。所有这一组织结构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会的研究方法:

谈及此,不得不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方法做一概述。总体印象是,规范性研究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因为,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理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恪守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有强烈的现实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别的理论家用以表达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来加以研究的,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来运用。作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会为中心来研究问题,一方面反对以国家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对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视为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人们从不同学科分析其起源、发生发展过程及未来前景(何文中国社会科学季刊982期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80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

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研究的兴起,实证性的研究逐渐凸现。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而且实证性的研究极大的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的公民社会的研究泛理论的研究注重了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专门问题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论,深入调查进行个案研究。从全球的趋势来看,这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如美国学者读《使民主运转起来》就是历时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大陆的情况来看,这一方面还相对薄弱,虽然这些年关于基层民主已经成为显学,但是对这一问题显然还只停留在乡、村一级。而从中国的行政体制架构来看,乡显然不属于一级政府,而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把视野拓宽。目前进行调查的成果较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该书从四个层次:个人层次、基层层次、阶层层次、NGO组织(社团组织)层次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状况。大致结论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个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个层次当中最为活跃;基层层次讲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变化、城市单位组织的变化,由于社会大量的变化,基层层次也成了非常活跃的层次;阶层层次不太明显也不活跃;而第四层次也不太活跃。我们认为市民社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发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国市民社会很明显的两个特征是自我冲动的特征和自我约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理论本身知识界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会问题讨论中往往将近代市民社会观和当代市民社会混为一谈,这就产生了概念的歧义。如仅仅将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主的经济交换领域;及单纯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城市居民,这就容易剥夺广大农村居民的权利,使的这一概念过于狭隘、片面,没有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另外,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将一个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国,而这个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语境的,在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以西方的模式为标准,对中国的现状加以评判,或者是简单的依据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对中国社会做一简单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经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明中国的市民社会早已经存在。这是后进国家在全球化的强势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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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山,“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法学研究》,2001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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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香港,明镜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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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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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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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多元与统一——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西方经济学概论篇3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新闻案例;课堂讨论;成绩评定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6-0197-02

《西方经济学》包括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个部分。它既偏重抽象理论分析又与当前社会实践密切相联,教材中有大量的概念、定理、模型以及计算。该课程的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经济理论素养,增强其发现、分析和解决未来工作生活中的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新问题、新模式、新挑战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实行多年的传统的《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已渐渐无法满足市场对学生经济能力运用的要求。这就需要教师不断改进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模式,不断充实新内容,并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

一、传统《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教学手段简单乏味。今天的大学经济学教师在当初接受经济学知识传授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主要是老师在课堂上宣讲和灌输理论知识,并用板书进行公式和模型的推导,因此比较习惯这种简单的“填鸭式”教学手段。在自己成为大学老师后,也倾向于自己讲课,由学生自主记笔记这种单向的知识传授方法,学生的思考时间主要在课后,课堂上师生之间互动较少。这种较为单一和乏味的教学方法,一方面效果有待商榷,另一方面不太适合当前90后大学生性格活跃、思维发散的个性。如果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的话,课后再不复习,课堂上灌输的知识基本上不会留下较深刻的印象。

2.西方理论与中国实际相脱节。西方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规律与政府干预手段,与国内的客观实际有相当程度的脱节。以国内广泛采用的高鸿业版《西方经济学》为例,虽然高鸿业教授在每一章的结尾部分都对本章的理论进行了批判性的评述,但书上讲涉及到的例子和大多数定理描述的都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经济现象。这和我国的实际国情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学习《西方经济学》,学生感觉用课本上所描绘的经济运行模式和理论来对照我国的实际经济,并不完全合适,以至于产生许多困惑,甚至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3.考核方式单一片面。西方经济学一般属于考试课,其课程成绩评定方式主要是期末卷面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通常是期末卷面成绩占80%而平时成绩占20%,期末卷面成绩明显比重过大。考核方式单一片面带来的后果就是学生平时学习不上心,仅依靠期末熬夜突击复习来应对。西方经济学的期末考试一般采取笔试的形式,有标准化的试卷,至少三种以上题型,都有标准答案,真正考核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不多见。这也使部分学生产生应试心理,在考前短时间死记硬背,不能深刻理解课本知识点,甚至助长了抄袭舞弊的不端行为。同时老师为避免出现大面积不及格现象引发教学矛盾,对平时考核流于宽松,致使部分学生不认真对待平时课堂互动、作业汇报和课堂出勤,最终分数也无法反应学习效果。

二、《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改进建议

1.灵活运用多种鲜活的教学方式方法。①时事教学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30多年,目前经济总量达到全球第二,无论宏观经济调控还是微观市场主体都有大量生动鲜活的时事,再加上如今互联网的广泛使用,通过网络就可以收集到许多影音、文字和图片资料。在课堂知识点讲解时,对于重要的概念、定理和模型,都可以结合一个个具体新闻时事展开分析,锻炼学生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笔者在讲述价格弹性概念时,就通过一个地处重庆的馒头店新闻让学生分析为什么馒头这种需求弹性小于1的商品却可以实现薄利多销,引导学生意识到需求弹性概念的应用其实是需要一些前置条件的。②课堂讨论法。《西方经济学》抽象理论较多,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法,学生只顾埋头记笔记,缺乏独立的思考判断和思维锻炼,一旦跟不上老师思路,就难免开小差,教学效果不明显。在上课的过程中,老师预先就关键知识点准备若干问题,引导学生对其展开思考,并邀请学生大胆讲述自己的观点,其他同学还可以对其观点进行再思考和展开辩论,教师最后总结评述,往往能起到锻炼学生思维能力,加深知识点理解,提升学习兴趣的作用。③表格分析法。《西方经济学》抽象理论多,还有一些特别容易混淆,比如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无差异曲线和等产量线,在笔者的授课过程和最后的卷面考试中,经常发现有学生搞错这些概念,导致知识框架混乱。这就需要老师在讲解这些概念时,把相关的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定律做比较分析,最好是通过表格的形式,突出其异同和适用环境,以加深学生印象,理清知识框架。

2.理论联系实际,引入本土案例。其实经济学理论来源于实际,将理论和实际割裂开就无法达到我们的教学目的。这需要教师在平时授课过程中和期末考试出题时,要引导学生注意观察和思考生活中的经济现象。比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数据是衡量消费者生活费用支出的一个重要指标,单纯讲指标学生通常兴趣不高,如果用诙谐的“姜你军、蒜你狠、豆你玩、向钱葱、糖高宗”等实际网络词汇来说明物价上涨,学生往往印象深刻,也便于理解。在期末考试时也可以更多安排案例分析题,减少对单纯记忆性知识的考核。西方经济学教材中经常用美国国内案例来进行分析说明,由于国情差异,这些案例在中国并不常见,学生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教师在授课和课堂讨论过程中,应该更多的引入本土案例。案例教学是理论课程吸引学生的有力武器,如果教师选择利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本土案例,与西方经济学理论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可以充实教学内容,还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笔者在讲述规模经济理论时,就用家电价格屠夫――格兰仕的例子来说明内部规模济优势,用北京百荣世贸商城来解释外部规模经济产生的原因,加深了学生对规模经济规律的理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积累案例库时应该注意及时更新案例,在信息网络时代,各种知识信息大爆炸,学生获取这些知识和信息也非常容易,如果案例过于陈旧,就很难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3.改革课程成绩评价体系。以北京服装学院为例,西方经济学是重要的统考科目,无论有多少个班,多少个老师上课,最后都以一份试卷、一份答案。学生最后的课程成绩包括两个部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前者占20%的比重,后者占80%的比重。这样的课程成绩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还是会导致部分学生忽视平时学习和思考,寄希望最后临考抱佛脚。为了保证教学效果,促使学生全程认真学习,应将平时成绩占得比重加大到50%。平时成绩主要由课堂回答问题、课后作业,小组案例讨论和汇报、考勤等组成。其中课堂回答问题和课后作业以及考勤的分数(占20%)可以主要由教师根据你学生实际表现评定,而小组案例讨论和汇报的成绩(占30%)由教师评价和学生互评组成。这主要是因为在完成小组作业时,往往有一些同学只是搭便车却并不参与实际工作,实际参与的同学碍于面子也不会拒绝,这样教师就很难给所有同学一个客观公正的成绩。笔者在布置小组作业时,常常预先固定角色分工,比如发言人、素材收集人、撰写报告人等,并根据工作复杂程度赋予不同的分值。课堂汇报时,其他听汇报的同学也要根据小组作业完成和汇报情况为该小组成员打一个综合分。最后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使每位同学能得到一个比价客观公正的平时成绩。

西方经济学是经管类专业的重要基础课,学生对经济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直接影响对其他专业课的有效学习。作为经济学教师,应该不断探索经济学教学模式,对其改进创新,以克服学生厌学情绪,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乐趣,从而改善经济学整体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西方经济学概论篇4

一、微观经济学在经济学课程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一)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地位

从理论地位来看,微观经济学一直是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研究内容。从亚当·斯密(1776)在国富论中首次系统地阐明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论证市场机制的运行效率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基础。马歇尔(1890)奠定了经典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在完全竞争、产品同质、信息充分等前提条件下,将单个消费者和单个生产者的需求和供给相加分别形成单个局部市场的总需求和总供给,各种单个市场相互关联,形成了一般均衡的市场体系。萨缪尔森(1947)进一步夯实了市场均衡分析的微观基础。将消费者的需求看成是最大化效用均衡结果,将生产者的供给看成是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结果。微观经济学理论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一方面自我否定、持续更新,先后经历垄断竞争”理论革命、不确定性”理论革命、信息、激励和不完全性”理论革命以及异质性、搜寻、匹配与机制设计”理论革命,微观经济学不断放松纯理论的假设,理论愈发逼近现实世界。另一方面,相对于其他社会科学而言,突出的可证伪的学科特点使是微观经济学的比较优势。因而,微观经济学思维和理论逻辑被其他学科不断接纳,交叉融合后形成了许多新兴交叉学科,掀起了向其它学科渗透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浪潮。

(二)微观经济学的课程地位

从课程体系来看,微观经济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对于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质量至关重要。微观经济学对于许多经济管理类学科提供了重要支撑,能够为学习其他专业课提供有效地经济学逻辑训练和基础理论。许多专业课程都是微观经济学理论内容的细化、延伸和应用。消费者剩余理论和消费行为理论对于市场营销课程形成了直接有效的基础理论支撑;产业经济学中的产业组织理论正是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深化和应用;而迪克希特——斯蒂格利茨创建的D-S框架正是对微观经济学垄断竞争理论的重大突破,也使之成为新经济地理学的四大法宝”之一。

二、微观经济学教学效果的痛点梳理

基于前文所述,微观经济学的教学效果至关重要,其教学痛点无法回避,必须进行深入剖析,挖掘出其症结所在”。经过对于微观经济学课程的充分调研,结合从事西方经济学教学科研的经历和经验,发现微观经济学的教学可以数理为两大痛点。

(一)学生对于微观经济理论普遍理解程度不深

学生对于关键概念的含义和经济理论的经济含义理解不足,尤其是理论假设条件的内容与合理性。诸如机会成本概念和帕累托效率等重要概念,这些充分体现经济学理性人思维和社会福利分析思维的重要概念对于经济学思维的形成至关重要,不少学生的掌握仅仅停留在应对考试的瞬时记忆。学生对于理论的理解深度往往仅停留在几个简单数学公式的演算中,如在消费者行为均衡求解中,学生能够由基数效应论和序数效应论分别求出最优消费数量,但并不能理解序数效应论对基数效应论的理论前提的改变和进步,更不能理解显示偏好弱公理和显示偏好强公理中消费者偏好和消费者行为相互推导的逻辑关系。另外,偏好和效用函数的关系理解不深刻,无法理解效用函数形式的正仿射变换除了简化计算优势之外的经济学本身的含义。

(二)学生对于微观经济学理论缺乏体系整体认知

在微观经济学教学的过程中,发现这样一个突出的现象:许多在本科阶段期末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在研究生入学面试时仍然基本不具备经济学的思维,不能够有效利用所学经济学知识来分析具体问题。经过课题组反复研究发现,学生在学习西方经济学,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的时候,一方面对于知识的记忆具有突出的碎片化特征,只是零碎地掌握微观经济学的知识点、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却考出高分。另一方面,学生根本就没有理解微观经济学的逻辑体系,对于概念定义机械记忆,对于微观经济学逻辑框架缺乏整体认识。大多数学生记住市场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结论,知道微观经济学的内容包括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者行为理论、市场结构理论、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市场失灵理论等内容,却没有形成微观经济学是如何阐明市场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逻辑论证,不清楚这些章节内容的逻辑关系。

三、微观经济学教学效果痛点的四大根源剖析

(一)理论抽象与现实世界有距离,学生无法理解纯理论对于现实世界的抽象

微观经济学具有突出的纯理论特征。鉴于社会经济现象的多变性和结构的复杂性,经济学家们从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中抽离出最本质的内涵和变量之间最基本的相互关系。运用相对独立于其他社会科学的范式,借助数学工具研究和分析基本经济变量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福利的变化。相对于其他经济管理类的课程,微观经济学更多体现出的是研究的理论平台和经济学的思维方式,表现出更突出的抽象性和理论性。因而,初学者接受起来需要清晰准确的理解其理论前提假设条件和理论内部的逻辑体系。从学生本身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许多本科生刚刚经历了封闭式管理的高中阶段,缺乏对社会经济现象足够的观察和思考,社会认知和生活常识略显不足。另一方面,微观经济学理论的抽象特征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许多文科教育背景的学生在中学阶段的抽象思维训练相对不足,从问题层面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论分析的理性认识往往遇到困难。

(二)经典案例与中国实践有距离,学生缺乏直观理解教学经典案例的土壤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有许多经典案例,为学生接受微观经济学理论知识提供了大量优质素材。但这些素材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普遍采用美国经济社会的案例,有些国内知名的教材在案例选择也直接从曼昆、萨缪尔森等学者编写的《经济学原理》、《中级宏观经济学》等知名教材的案例材料中引用过来。西方经济学理论源于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选择的经典教材也无疑能够作为准确阐释西方经济原理含义的载体。但是,东西方社会经济制度的差异、社会文化的显著差异会增加对于西方世界,特别是美国社会经济现实情况缺乏了解的本科生的理解。比如在消费者行为理论中的消费券常用于预算约束、预算集的解释,也经常用来作为习题对学生进行训练。在中国消费券发行时间晚、发行规模小,很多学生没有机会接触到。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提高,我国也有许多恰当准确的案例可以被选择,便于学生直观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有助于坚持四个自信”,强化微观经济学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发挥协同效应。

(三)理论背景与理解能力有距离,无法形成经济学思维

学生对于关键概念的含义和经济理论的经济含义理解不足,尤其是理论假设条件的内容与合理性。诸如机会成本概念和帕累托有效等重要概念,这些充分体现经济学理性人思维和社会福利分析思维的重要概念对于经济学思维的形成至关重要,不少学生的掌握仅仅停留在应对考试的瞬时记忆。学生对于理论的理解深度往往仅停留在几个简单数学公式的演算中,如在消费者行为均衡求解中,学生能够由基数效应论和序数效应论分别求出最优消费数量,但并不能理解序数效应论对基数效应论的理论前提的改变和进步,更不能理解显示偏好弱公理和显示偏好强公理中消费者偏好和消费者行为相互推导的逻辑关系。另外,偏好和效用函数的关系理解不深刻,就无法理解效用函数形式的正仿射变换并不重要,引入效用函数的目的在于利用严谨的数学推导和计算的优势。

(四)数学教学与学习需求有距离,容易挫伤学习积极性

本科微观经济学的学习要求具备一定的微积分、概率论以及线性代数基础。在微观经济学经典的蛛网模型案例中就需要学生具备一定差分方程的知识,否则学生不能求解出市场价格的表达式,难以深刻理解蛛网发散和收敛的条件、以及蛛网模型变动的经济学含义。在瓦尔拉斯证明市场体系的一般均衡时,缺乏必要的线性代数系数矩阵的知识,就不能理解瓦尔拉斯利用联立方程的个数等于所求市场价格个数的逻辑不能求出各个市场均衡时的价格向量。另外,在消费者行为理论和生产者行为理论中的效用最大化问题和利润最大化问题都是约束条件下的极值问题。课程开设时间的错配使得微观经济学的教学缺乏必备的数学支撑,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此重视不足,易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挫败感和抵触情绪。

西方经济学概论篇5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准则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由来及作用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实践证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2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性。

3可用来评估已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4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5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会计准则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目前的会计准则体系来看,它是由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前者又称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就其功能来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者即为国际会计惯例所指的会计准则。这种将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体系,没有采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而是采取基本会计准则形式的做法的确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主要理由是:(1)基本准则一般是粗线条、抽象化的,侧重于对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简要描述,有的条款不可避免让人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而概念框架则可以对这些概念所隐含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加以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即使一些深奥的理论问题,也会变得易于理解。(2)我国的基本准则是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会计理论说明,虽然可以回避概念之争,但由于不可能有充分论证,容易让人误解为以“长官意志”代替学术争鸣;而概念框架只是制定和理解会计准则的理论指南,是独立于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上,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也就是对有关的会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明主流观点的过程。(3)以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基本理论,也会使基本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已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经屡见不鲜;而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代基本会计准则,既可以摆脱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又能解除会计实务界无所适从的困惑。(4)从国际会计惯例上看,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是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独立于会计准则予以,这种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探索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上,有的同志主张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完善,不搞另起“炉灶”。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不能否认,《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加快传统会计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的步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时代背景上来分析,当年以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效果好。毕竟当时国人中懂西方会计的较少,能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涵义的更是寥若晨星,而一场疾风暴雨式的会计改革又势在必行,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用基本准则的形式进行会计理论的说明,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不但会计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过近10年会计改革风雨洗礼的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素质更是今非昔比,加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内容大部分亟需修改,此时,废止《企业会计准则》,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的时机,应该说已十分成熟。

三、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

1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首先予以明确。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之所以没有会计本质的论述,可能是因为在西方国家,“信息系统论”已得到会计界的普遍认可。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会计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无论是“信息系统论”,还是“管理活动论”,都未得到普遍认可。(2)会计基本假设。对于会计基本假设,西方往往在公告的背景资料中结合会计环境进行简单的提及,未进一步深入地加以阐述。但实际上,会计假设是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是会计核算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它又包括基本假设和技术假设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基本假设对财务会计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必须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3)会计对象。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只对会计要素进行详细论述,对会计对象不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会计对象一直是我国会计界争论的热点话题,将其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报表设置哪些要素,设置多少个要素,这都必须限制在会计对象的范围内,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如果只提会计要素不谈会计对象,即会计对象不明确,要素的设置就会失去客观的依据,则难以保证其合理性。(4)会计目标。对于会计目标,西方各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立足“决策有用观”。事实上,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都各有其存在的特定经济环境。“决策有用观”适宜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而“受托责任观”则适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不是通过资本市场而是直接往来形成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国家作为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是比较恰当的。(5)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通向会计目标的桥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决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特征应是可靠性而并非是相关性。此外,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财务报告等问题,均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加以阐明。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参考文献:

西方经济学概论篇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客观上为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逐渐成为显学.理论经济学特别是对西方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与此同时,应用经济学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货币银行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等学科研究者甚众。在我国,经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

然而,研究流通领域经济运行的流通经济学却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陷入了低迷状态(纪宝成,2001)。21世纪是商业的世纪,正是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形成和发展的时代(黄国雄,2002),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却陷入了贫困状态(夏春玉,1999)。应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多样的流通实践更加需要正确的流通理论予以指导,研究流通理论应该得到重视,流通理论应该得到大发展。但现实却是:流通经济学被作为三级学科,流通经济学的博士点为数极少(只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几个单位),全国大部分高校砍掉了流通经济学专业,或改为市场营销,或改为国际贸易,或改为产业经济学,如今,保留流通经济学专业(贸易经济)的只有16家。流通领域研究的专业期刊只有几家,即《财贸经济》、《商贸经济》、《中国流通经济》、《商业时代·理论版》、《商业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其他流通类期刊流通方面的文章所占比重大大减少)。

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思索。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大发展,流通成为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刘国光,2001)和基础产业(黄国雄,2002)的时代,流通经济学却被社会遗忘,却出现了流通研究的低潮?夏春玉(2000)提出了四点: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假设使流通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视野中消失;二是经济学的格式化过程间接影响了经济学对流通的关注和研究;三是经济现象的复杂性和经济学家认识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经济学关注流通的视野;四是马克思的流通理论并不是完整的流通理论。全国高校商经教学研究会主持的《关于贸易经济学科建设的思考》课题报告(2001)认为,西方理论缺少对交换问题的专门研究和马克思流通理论的一般性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是流通经济学出现低潮的主要原因。纪宝成(2001)指出,对贸易经济学科冲击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内部因素表现在:学科分离,内外贸专业的分离;缺乏与新学科、新专业的相互协调;非盈利专业与盈利专业相混淆;队伍建设问题。外部因素有:政府机构改革,撤销了贸易局;教育部对专业目录的调整;盲目照搬别国经验;教育学科的重理轻文等等。

这些认识也许并没有抓住流通经济学贫困的要害。首先,西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交换贸易的研究,从重商主义的自由贸易论到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交换论,从德国历史学派的贸易保护论到埃奇沃思方框交换契约论,无不充满着对交换、贸易的研究。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如新制度经济学也是从交易出发,研究交易费用和产权的关系,核心是研究制度和交易费用在交易中的关系,而且康芒斯把交易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就是平等的交易即交换,杨小凯、黄有光(1998)等人还尝试从分工交换的角度研究流通,杨小凯指出,如果交易效率得到提高,则国内贸易将因一国之内的分工水平提高而产生。但如果交易效率提高幅度不是很大,则在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时,贸易可能在各个地方性市场内进行。随着交易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全国性市场便因分工水平的提高而产生。如果交易效率继续提高的话,则高效率的分工水平便会要求更大的市场规模与之相适应,此时局限于一国市场之内的贸易和产品交换无法充分利用高水平的分工经济,因此国际贸易便会从国内贸易中产生。其次,马克思的流通理论是十分完整的流通关系论,马克思从商品的二重属性开始,从分工入手,详细论述了商业资本的流通和商人、商业的地位和作用,阐述了商业劳动的性质和商业利润的来源,研究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同时还创造性地研究了国际贸易问题。再次,内外贸学科分离本身有一定道理,因为国际贸易毕竟是不同国家的经济贸易交往,这种贸易和国内贸易不同,它时时要受汇率、关税、国家的贸易政策所制约,因此,在研究领域上与国内贸易有相当大的区别;教育部对学科调整并不会妨碍一个学科的深入研究,只要这个学科是具有生命力的,就会形成研究群体。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入门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教育部并没有规定理论经济学中有制度经济学的学科,然而还是有众多学者乐于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可见,流通经济学的贫困问题还是要从流通经济学的内部人手才能解决。本文尝试从核心概念和学科研究对象的角度进行分析,运用经济学方法论,以新的研究范式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流通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求教于国内专家同仁。

二、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任何一种规范的经济学研究必然有其核心概念,该概念是对众多经济现象的高度逻辑抽象,概念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同时又是对事实的高度概括。

商品流通是连续不断的商品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可见流通应该作为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因为它反映了商品流通的实质,更能体现出流通经济学的学科特点,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这表现在:商品流通这一概念反映了商品运行的过程,而且是社会化大生产中商品多次不断的运行,因此商品流通更能反映出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沟通地位,错综复杂的商品循环更能反映出流通的复杂性,才需要探究商品流通运行的规律,研究如何有效地处理好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分析商品流通的资源配置。这一概念,既包括了交换,又涵盖了市场,还暗含了商业出现的必然性,因为如此复杂的商品交换没有媒介商品所有者的商业是不可想象的。可见这一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应该成为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对流通的专门研究,是政治经济学所难以涵盖的。因为政治经济学虽然也研究商品流通,但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揭示商业资本的增值和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是资本和剩余价值。西方经济学也研究交换和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而且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如要素禀赋理论、比较利益理论、H-O理论等,但它侧重于把交换看作一种外在的机制,没有触及商品流通的内核,把国际贸易作为开拓市场的手段,轻视对国内贸易的研究,西方经济学把一国内的商品流通当作一种黑箱(夏春玉,2000)。因此,流通经济学有必要把流通作为核心概念对商品流通进行专门的研究。

三、研究对象的确定与学科体系的构建

确定学科研究对象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只有在学科对象确定后,才能确立研究范式,进而建立研究的逻辑框架,才能进行演绎推理,结合实证研究,解决研究对象的问题。目前,对流通经济学的对象有四种观点:关系论、规律论、服务论、主体论。

关系论认为,由于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流通经济学一方面要研究流通与生产、分配、消费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商品流通领域内的商业内部关系。规律论认为,社会商品交换既受普通经济规律的影响,也受流通过程特有经济规律的作用;流通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商品流通活动中的这些特殊规律。服务论认为流通产业是由处于商品交换和流通过程中的所有中介人即商人构成的一个特定的产业,商人从事的活动表面上看来是进行商品交换,实质上是在流通产业内提供以“为卖而买”为核心内容的商业服务活动,即为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提供服务活动;既然商业活动的本质是提供商业服务,那么,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商品或商品交换活动本身,而应该是商业服务。主体论以流通领域中的每一个行为主体如商人、商业企业等为研究对象来研究流通领域中的具体问题。

以上这四种研究对象论各有特色,但是都普遍忽视了一点,即作为一门经济学科应该研究资源配置问题。

流通经济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必须研究流通领域的资源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问题。即研究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推动商品运动的各种行为,如采购、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不断地社会化、规范化最终达到最优化。由于现代流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因此流通领域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实际上就演变为流通产业的资源配置和利用问题。这里有一个难题,就是流通领域与流通产业的关系。领域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在《资本论》里,流通领域包括两个环节,即G-W阶段和W-G’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商品与货币的转化都需要有流通组织的劳动耗费,从事这类活动组织的集合就成为流通产业。因此,研究流通领域的资源配置,具体到流通产业才能够体现出来。从实践来看,人们把研究农业、工业、流通业分别作为一、二、三产业,并分别叫做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服务经济学等。所以,可以把研究流通领域资源配置的流通经济学称为流通产业经济学。如果不从对流通领域资源配置的研究过渡到对流通产业资源配置的研究,流通经济学只能是停留在关系论、规律论的层次,无法上升到从产业层面来研究的高度。那么,对流通领域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也就难以深入。

明确了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大致构建流通经济学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流通的基本假设。一个学科的发展需要有该学科所公认的基本假设,一个学者的研究要形成一个体系,也必须有贯穿其所有研究工作的一致性假设,否则,其提出的理论模型之间容易出现自相矛盾而难于前后一致。笔者认为,流通经济学基本假设主要有:流通时间节约假设,假设t1<t2,设U1为花费t1给流通企业带来的效用,U2为花费t2给流通企业带来的效用,则必有U1=F(t1)>U2=F(t2);流通费用最小化假设即满足:maxC(x)stC(x)=f(x),U(x)≥U(x0);理性经济人假设,即maxU(x),stU(x)=px-cx。第二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组织理论,即流通组织的SCP分析,流通产业组织的博弈分析,流通产业的竞争模型。第三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结构,即流通产业的不同业态之间的比例关系,流通产业的规模,流通的空间结构、地区结构的均衡,流通产业布局的合理化、产业的投入产出。第四部分,研究流通产业政策,用IS-LM模型和AD-AS模型分析由于流通产业政策的变动对流通增加值的影响,同时研究各种政策的配套和协调。第五部分,研究流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流通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总体效应和溢出效应,分析国内商品流通与国际商品流通的相关关系。第六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的发展趋势,运用产品生命周期假设等研究流通业未来的发展。第七部分,流通经济学专题,主要研究流通经济学中的电子商务问题,物流现代化问题,全球化背景下流通企业的跨国经营问题等。

四、流通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方法

经济学理论的本质就是说明社会经济现象的几个主要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逻辑体系。理论的创新来自对新现象的分析或对旧现象的新解释。既然经济学的理论是一套逻辑体系,那么新的经济学理论的构建就首先要严格遵守形式逻辑内部一致的要求,否则,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无法说清楚。林毅夫(2000)指出,传统的经济学研究经常侧重观点的整理而忽视逻辑分析和推导,经常也只讲个人对某个问题的观点、想法和主观愿望,常以个人的判断或其他经济学家的观点、理论替代逻辑推论,或是以比喻代替推理,所以,难以形成逻辑体系。现有的流通经济学普遍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方法,而且不重视逻辑分析和推导。有些流通经济学教材和论文还停留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论阶段,许多内容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就贸然下结论,结果使流通经济学在逻辑结构上十分松散,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这种研究方法,只重视证实主义,而忽视证伪主义的运用,结果造成许多问题甚至使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也难以形成共识,造成进一步研究的困难。比如对流通与生产的关系的认识,有生产决定论、流通决定沦、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等等,一直在学术界难以形成共识,虽然从事流通研究的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流通决定论,但是,在工业化时代,在物质产品没有十分丰富,在工业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GDP的主要组成部分的时代,没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经济数据的有力支持,这种观点难以得到大多数从事经济研究的人的支持。这也是流通经济学一直强调流通重要,流通业是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实际上却不为政府和社会重视的重要原因。而制度经济学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就是在建立了交易费用这个核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替代的思考,运用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在严密的逻辑推理基础上推论出科斯定理,从而赢得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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