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营安全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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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营安全预案篇1

委托人:刘昆、秦爱国,湖北诚业律师事业所律师。

被告: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宜昌云集路营业部。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

代表人:张晓明,该营业部经理。

委托人:郭景文,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宜昌云集路营业部职员。

委托人:陈小赤,湖北夭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高武因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宜昌证券交易营业部发生股票纠纷,向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王高武要求变更被告名称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宜昌云集路营业路(以下简称云集路营业部)。

原告诉称:1999年8月,原告在被告处开设的股票账户被清密,四支股票被卖出,资金账户上的8.3万元被提走,而此时原告在外地出差。为此,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此事,被告不仅不予赔偿,还反诬是原告与他人共同作案,并在报纸的报道中称原告在现场参与了此案,给原告的精神造成重大伤害。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股票被盗卖、资金被盗领的损失和原告为处理此事而承担的误工费、车票等损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在相关报纸上登报道歉,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1、被告起诉的对象已经注销;2、密码清密手续、出售和提取现金都是本营业部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并由原告本人办理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道理,应当驳回。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是:

1996年11月18日,原告王高武在宜昌华夏证券登记中心填写了开户登记表,开办了深圳证券账户和上海证券账户。同日,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宜昌证券营业部”(本案被告的前身)通过与王高武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成为王高武的证券指定交易商。王高武取得了自助式磁卡MAC,开始进行股票交易。截止1999年8月5日,王高武的股票账户上尚有丰乐种业500股、吉发股份1210股、国投原宜400股、格力电器3200股。当日,王高武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到被告云集路营业部办理清密手续。8月6日,上述四支股票以自助式磁卡方式卖出,成交金额为83500余元。同日,王高武在云集路营业部办理了大额取款预约手续,并填写了预约单,约定取款日期为8月9日,届时取现金83500元。上述大额取款预约单和取款凭条上填写的姓名是王高武,填写的身份证号和证券无账户也都是王高武所使用的,但字迹不是王高武的。王高武声称,自己从8月7日赴山东出差,至同月28日发现股票账户有问题才迅速赶回,回来后在云集路营业部查询得知自己的密码于8月6日被清密,并且账上四支股票被卖出,还假借我的名义填写了一份大额取款预约单,于同月9日取现金8.3万元。云集路营业部则认为,我部的每一笔业务都是严格按照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业务操作规程》办理的。从清密、交易到取现金等,如不是本人亲自持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及提供资金账号,根本无法从微机上进入账户,业务无法办理。所以1999年8月5日、6日和9日王高武办理的业务,都是由其亲自持证进行的,我部及银行工作人员都在经过严格审核,确定无误后才予以办理。

原告王高武要求赔偿误工费和车票损失,未提供确凿证据。

同时查明,原告王高武所持有的股东代码卡、身份证及自助式磁卡MAC从未丢失过,现已由王高武交给公安部门。1999年10月21日,《三峡晚报》曾就此事发表题为“八万股金不翼而飞”的报道,后又陆续进行了两次跟踪报道。上述报道仅就事情经过以及部分股民的反映做了介绍,并未发表任何见解和分析。

另查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宜昌证券交易营业部的法人资格于1997年4月8日被注销,不涉及原单位人员的安置以及设备、设施和债务等情况的变更,新注册的企业名称为“中国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宜昌营业部”。1999年12月24日,“中国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宜昌营业部”又变更为现本案被告的名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宜昌云集路营业部”。

上述事实,有原告王高武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自助式磁卡MAC、大额取款预约单、取款凭条、1999年8月6日股票交易流程单、委托查询单、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查询单和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实。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认为: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宜昌证券交易营业部”的法人资格注销后,其人员、设备、设施、债务等均并入新登记的企业法人,故本案被告云集路营业部应对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宜昌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债务承担责任。原告王高武申请变更被告名称,应予准许。

原告王高武的身份证、股东代码卡都在其手中,从未丢失过,仅凭字迹不属自己填写而主张股票被他人冒领,请求判令被告云集路营业部赔偿其经济损失,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王高武请求赔偿工资、车票和精神损失,因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5月31日判决:

驳回原告王高武的诉讼请求。

案件诉讼费4910元,由原告王高武负担。

王高武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1)原审仅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工作人员的证言,就认定是上诉人自己办理了一切手续并取款,是错误的。同时,原审认定清密的时间为1999年8月5日,认定《三峡晚报》仅就事情经过及部分股民的反映对此事进行报道,均与事实不符;(2)上诉人已经就自己的主张提供了确凿充分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原审仍然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判处不当。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云集路营业部给上诉人赔偿资金损失8.3万元、精神损失3万元和其他损失1.5万余元,并在报纸上道歉。

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辩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应当驳回上驳,维持原判。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

原审认定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的演变和单位名称变更情况属实。

1999年8月4日,上诉人王高武从其账户中取款1000元。至此,王高武的账户上存有股票丰乐种业500股、吉发股份1210股、国投原宜400股、格力电器3200股和现金53.45元。同年8月7日至29日,王高武赴山东省诸城化肥厂出差,29日返回宜昌。8月30日,王高武到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的综合柜台,称其在山东出差期间用磁卡划卡要操作自己的账户时,电脑总提示密码错误,要求查询。经综合柜台查询,王高武的账户密码已于8月6日被清密,账上的所有股票也于同日被全部卖出,成交金额84090.60元;同日,有人以王高武的名义填写了一份大额取款预约单,预约取款8万元;同月9日,有人从王高武的账户内取现金8.3万元。王高武以云集路营业部违规操作致其遭受财产损失为由,要求云集路营业部赔偿损失。云集路营业部则以每一笔业务都是严格按照规程操作,8.3万元是王高武自己取走的为由,拒绝赔偿。双方为此酿成纠纷,王高武遂提起诉讼。

另查明,应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的申请,宜昌市公安局于1999年10月30日和2000年8月29日分别作出宜市公国保技字(1999)37号和(2000)20号文字鉴定书,认定上诉人王高武账户内1999年8月6日的大额取款预约单、8月9日的取款凭单上的字迹,是一人书写,但不是王高武或其妻郑小红书写。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清密、出卖股票和提取资金是否为上诉人王高武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王高武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不是本人签名、预约提款和取款之日本人都不在宜昌的证据,用以支持“非王高武所为”的主张。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提交了内部职工的证言,用以支持“是王高武所为”的主张;并以如果非王高武所为,则预约取款单和取款凭条上留下的身份证号码、股东代码怎么可能与王高武使用的一致来反驳对方。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评判:王高武的证据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收集的公安机关笔迹《鉴定结论》能相互印证,因此应当认为对“非王高武所为”的主张,王高武已经尽到举证责任。云集路营业部的证据,不仅因来源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内部职工而不具有充分的证明力,且因与笔迹鉴定结论相矛盾而不能采信。既使身份证和股东代码卡从未丢失,身份证号码和股东代码也不是除本人以外其他人无法知晓的绝密信息。因此取款预约单和取款凭条上填写的号码与王高武使用的一致,不能证明“是王高武所为”。云集路营业部要以此为由来反驳对方,还需提交确凿的证据。这个问题不是王高武的主张,不能倒置由王高武承担“为什么一致”的举证责任。云集路营业部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是王高武所为”,只能认定其主张不成立。

除此以外,按照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执行的《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客户办理清密,必须由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并填写清密申请书,由操作人员认真审核后方可办理。因此在办理清密手续后,客户填写的清密申请书就成了云集路营业部应当提供、也可以提供的证据。云集路营业部不能提供清密申请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不仅再一次说明其主张不成立,还说明其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清密。密码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一种手段,清密涉及到投资者利益。云集路营业部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清密,从而为王高武账户的资金被取走创造了条件。云集路营业部对此应承担过错责任。

《业务操作规程》还规定,客户支取保证金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原件办理,提款人应在取款凭条上签名。据此应当认为,在取款凭条上签名的提款人就是客户本人,或者是持有客户委托手续的客户人。在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提交的8月9日取款凭条上,虽然签署的名字是“王高武”,但却不是上诉人王高武本人书写,而且取款凭条上既不附有王高武的委托书,也没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个情节证明,云集路营业部在办理本案大额取款预约及取款业务过程中,存在着对证件审查不严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也规定:“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以一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作为上诉人王高武的指定商,负有保障王高武账户股票及资金安全的义务。云集路营业部在经办业务的过程中违规操作,未经严格审查并履行相关手续,对王高武账户轻率办理清密、大额取款预约及取款业务,致王高武账户股票被卖、资金被取走,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是王高武所为”或“是王高武委托他人所为”的情况下,应当赔偿王高武被取走的资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年息2.25%承担利息损失。同时,对王高武因处理该纠纷的误工费及相关差旅费损失,云集路营业部也应酌情赔偿。

上诉人王高武认为被上诉人云集路营业部在《三峡晚报》上发表的言论对其造成了精神损害,主张云集路营业部应当给付其精神损害赔偿,这个诉讼请求与本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本案审理范围。

综上所述,上诉人王高武的部分上诉有理,应予采纳。一审判决由于倒置了举证责任,从而错误地认定了事实,导致错判,应当撤销。据此,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三)项的规定,于2000年10月9日判决:

一、撤销一审民事判决;

夏令营安全预案篇2

各行政村、学校、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镇连续出现高温酷暑天气,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我镇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工作,制定宣传教育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行政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重要意义和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平安江南、共享品质生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宣传贯彻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为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二、突出主题,力求实效

在夏季高温期间,各行政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针对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结合起来,与“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研讨会、知识竞赛、培训教育、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夏季高温防范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舆论环境。

三、夏季高温期间活动安排

1、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与隐患排查。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图片展。

3、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搞好宣传安全用电防范知识。

4、做好各建设工地和农民建房安全宣传教育。

5、供电所要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活动。

6、学校做好学生的防溺水淹亡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7、企业要与员工签订夏季安全生产承诺书。

夏令营安全预案篇3

[关键词]夏令营现状瓶颈策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教育观念的转变,夏令营旅游作为教育功能的延伸愈来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喜欢。夏令营游在我国曾属于公益性的主题活动,转变成为具有市场行为特征的旅游产品,在转化的过程中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制约了夏令营旅游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夏令营旅游市场的现状

1.我国夏令营旅游市场不规范

(1)无明确透明的价格构成谱系

目前我国夏令营游经营者是绝大多数旅行社,旅行社为了瞄准商机,以低价格为幌子,竞相拉客,来拓展旅游产品市场。在无定价规则和无定价实施细则的前提下,缺乏市场调研,盲目自行随机定价,缺乏明确的价格构成谱系,体现不出夏令营旅游价格的差异化特征。

(2)安全监管无法保证

夏令营游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学生,安全成为“夏令营游”最为敏感的话题,不少旅行社只在学生报名时给家长作了有关安全问题的口头承诺,但不签订旅游安全合同书,不给游客办理旅游保险,造成夏令营游安全无人监管的局面。

(3)严重虚假的夏令营游广告

夏令营游是在特定时间进行的主题旅游,其意义在于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夏令营游经营者抓住游客心理需求特点,采用尽善尽美的虚假广告进行宣传承诺,,欺骗旅游者。如重庆地区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名校游,实际上就是在名校校园里走马观花。

(4)夏令营旅游变成旅游团

目前我国大部分旅游社推出的夏令营游,没有根据需求特点来设计产品,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无趣味性,缺乏创新,缺乏体验。如重庆地区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夏令营游,在南京夫子庙和上海城皇庙这两景点的购物,就是把夏令营游变成成人旅游团。

2.未形成夏令营旅游的品牌

夏令营游是学生在假期中进行的主题旅游,其实质是突出教育的核心功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目前我国夏令营游的名目和品种繁多,但主题不鲜明,没有建立起多元化的品牌基地。

3.未建立起夏令营游市场的监管机构

目前对夏令营游经营者没有执行从业资质审批制度,夏令营游完全成了商业行为,涌现出了一些没有从业能力的经营单位,搅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我国夏令营旅游市场形成的原因分析

1.夏令营旅游市场内部的供需矛盾

减负、禁课使广大学生在暑假中拥有了大量的空余时间,一方面以往花样繁多枯燥的培训班对学生们已经失去了吸引力,另一方面家长们则希望通过让孩子们参与夏令营游活动来增长见识,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对夏令营游的需求旺盛。很多旅行社在利益的驱使,提供给学生们的夏令营游并不是出于为学生着想,仅仅是为了盲目的追求最大利润。夏令营游市场内部供需矛盾必将会出现层出不断的问题。

2.夏令营旅游市场形成的外在因素

目前由于我国夏令营游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场缺乏规范和统一的管理,造就了很多不法商家,欺诈旅游者,敢于任意违约。同时由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旅游行业协会等失责,致使我国夏令营游市场基本处于“三无管”的监管状态,管理出现真空地带。

三、影响我国夏令营旅游发展的瓶颈因素

1.安全因素

我国大多数旅行社由于介入学生旅游时间较短,对保证学生出游安全没有可靠的方法和经验,而多数家长在送孩子出游时,总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安全问题无人监管,令许多家长“却步”,因安全问题而放弃让孩子出游的家长不在少数,安全制约着夏令营旅游的快速发展。

2.夏令营旅游者对目的地的需求

决定夏令营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需求因子有经济距离,文化距离、服务成本等,其需求关系式为D=f(经济距离,文化距离、服务成本等)成反比。在经济和时间的保证下,文化是决定旅游地区总体魅力的惟一因素。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夏令营游目的地品牌基地,还没有塑造起夏令营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夏令营游者还不能在旅行前通过对品牌基地的选择,预测出夏令营游将能够获得的旅游体验。

3.夏令营的组织与管理因素

我国夏令营游的主要客源是学生,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顽皮、好动、单纯、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充满兴趣,求知欲强,没有安全意识,给组织与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由于我国夏令营游经营时间短,没有经过专业化的系统培训考核,没有进行从业的资质认证,导致了在组织与管理方面能力较弱,缺乏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三化”管理。

4.夏令营旅游产品的同质化

我国夏令营旅游产品的从业资质不需要进行审批,旅游经营者竞相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产品,不注重产品质量,没设计出符合学生需求特点的旅游产品,造成销售的产品单一。目前我国夏令营游产品销售没有执行分销制,导致了经营者不挖掘和开发新产品,没有自己的专利产品,也没有具有特色的品牌产品基地。

四、我国夏令营旅游市场发展的策略

1.旅游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夏令营旅游市场的和谐发展

为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夏令营旅游市场,政府必须宏观调控旅游市场,主导市场沿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政府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来监管夏令营市场,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建立具有自律性质的夏令营旅游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法”,保障旅游者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患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利用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开展对夏令营旅游活动实行事前备案审批制度,和事后检查公告制度,实现行业的内部监管。夏令营游的主要经营者是旅行社,只有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考核,颁发从业资格证和从业许可证,来提高旅行社的经营能力和服务质量,塑造旅行社的品牌形象。根据夏令营游客的需求特点,安排了解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有责任心、思想、文化、心理、身体方面具较高素质的导游,为孩子们提供温磬高品质服务,注重对旅游产品质量的控制,突显出以教育为核心功能的、特色的体验式旅游。

2.建立夏令营旅游目的地品牌基地

随着夏令营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需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以教育为核心功能的夏令营旅游目的地品牌基地,根据夏令营旅游市场的需要,建立起多元化的主题夏令营目的地品牌基地,以提供个性化的品牌服务,只有建立起夏令营旅游目的地品牌基地市场,对品牌基地市场实行按功能分类或区区域分类,赋予品牌基地特色的文化内涵,确保品牌基地在夏令营游市场殊的地位和作用,塑造目的地品牌基地形象,对目的地品牌基地实行授牌命名,推动目的地品牌基地的发展。根据对我国夏令营旅游市场需求的细分,需在我国建立起夏令营目的地品牌基地,如营野营夏令营、体育夏令营、学习夏令营、科学夏令营、特殊儿童服务夏令营等,才能促进夏令营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

3.建立分销、特许经营

随着夏令营旅游的不断发展,细分市场特征的日趋明显,要求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夏令营旅游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对经营者的从业能力及从业水平要求更高。只有经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的合格实体,才具备承担组织经营能力,因此只有实行分销、特许经营才能确保夏令营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为了发挥督导作用,行业协会可实行罚款或取消其从事资格决定,对特许经营者不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者实行吊销制度,加强对服务质量监管,提高夏令营旅游的质量。

4.营销手段

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信息时代,除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等传统营销媒介投放广告吸引目标市场关注外,更要利用网络营销建立夏令营游目的地品牌基地,提供夏令营旅游相关的信息,展示夏令营游目的地的满意度及旅游经历的快乐感,提高夏令营旅游经历的总体可接受性,调动起潜在游客的需求,同时还通过旅游者网上浏览与报名,建立起旅游者与分销商、特许经营商之间进行互动式交流的平台,促进了夏令营旅游市场的发展。

总之,我国青少年学生数量较多,在时间及经济保障下出游愿望比较强烈。现阶段我国夏令营旅游市场还不成熟和规范,还存在着诸多瓶颈因素。只有在政府主导下、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和协作下,和夏令营旅游经营者的共同努力下,夏令营旅游市场才能和谐有效的发展,才能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拓展及延伸。

参考文献:

[1]戴斌杜江:旅行社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8

[2]查尔斯.R.戈尔德耐JR.布伦特.里奇罗伯特.W.麦金托什:旅游业教程[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3

[3]杜炜张建梅:导游业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0

夏令营安全预案篇4

为丰富全市未成年人暑期生活,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科协等部门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中国梦”学习教育、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为主线,以“七彩夏日,快乐成长”为主题,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组织开展益德益智、丰富多彩、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暑期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暑期活动中拓宽视野、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快乐成长,争当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xx人。

二、活动安排

1.我是“梦想”小使者——“践行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绘画、演讲、歌咏、征文、座谈、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讲述、描绘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6月-10月,市教育局、文明办、文广新局、共青团、妇联、新华书店等单位组织开展“阅读文化经典,建设书香校园”xx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读书节活动;我市将组织小学和初中代表队于7月下旬参加在南京举办的全省青少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景剧大赛;今年是建党96周年,为了进一步培养少年队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怀,7月1日,市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将举办“童心向党、校歌嘹亮”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市关工委依托校外辅导站开展“学史立志,崇德向善”主题教育活动;如皋市开展“走进纪念馆,走近历史”系列活动和“奔跑吧,少年”——重走长征路闯关比赛,引导未成年人传承和弘扬红军精神;xx长少年素质教育实践未成年人开展“寻根之旅”夏令营和军事夏令营;启东市举办“闪闪红星照我心”的演讲比赛;崇川区组织开展少年特种兵等暑期训练营,锤炼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我是美德小标兵——“雷锋精神我传承·文明礼仪我行动”暑期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结合《江苏省未成年人文明礼仪规范》内容,引导未成年人学雷锋、树美德,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博场馆要招募一批小小志愿者参与场馆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各地各单位要把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暑期实践活动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创设、整合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引导未成年人争做“文明小义工”“爱心小天使”,培养良好道德习惯。8月,市文明办、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美德少年、三好标兵”公益夏令营;xx博物苑在暑假期间开展小小讲解员培训与志愿服务活动;海安县举办“文明礼仪进社区”专题讲座,用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八礼四仪”基本内容;如皋市组织开展“暑期小岗位,接轨大社会”系列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暑期岗位体验,培养社会责任感。

3.我是文化小达人——“经典浸润心灵,艺术启迪人生”,开展未成年人经典诵读、诗教乐教活动。依托各级各类校外活动阵地,围绕传统节日,以“童心里的诗篇”创作征集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诗教乐教活动。市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等单位联合举办xx市“七彩的夏日”启动仪式暨“游览之礼”示范观摩活动;暑假期间的每周六下午,市少儿图书馆举办“苗苗悦读坊”,带领孩子们倾听绘本故事,感受阅读的快乐;xx慈善博物馆、江海小记者总站组织江海小记者开展电影之旅、名师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海门市举办“我是小小弘謇人”经典诵读活动;启东市组织开展“文明伴我行,城市美如画”墙体绘画征集活动;通州区开展“阅读越美”之“朗读我能行”暑期擂台赛,培养未成年人主动读书、喜爱读书的学习习惯;港闸、崇川、如东县、开发区等地将组织开展青少年文艺汇演、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

4.我是科普小能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17-2022年)》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暑期科普宣传、探索研究、体验实践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体验科学,增强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暑假期间,xx博物苑组织开展生物大讲坛、“健康哥哥”等系列活动,带领青少年多识花草虫鱼鸟兽,学习自护自救方法;7月,xx科技馆组织开展机器人夏令营活动;海安县妇联、福缘志愿者服务队、xx大学杏林学院联合开展杏林艺术文化科普行,面向留守儿童和孤儿开展“我爱科普”知识宣讲和实验制作等系列活动;海门市科协举办农场体验活动,走进自然、亲近自然,为未成年人搭建科普课堂;通州区科协举办流动科技馆巡展,让科普展品走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激发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的热情;崇川区举办“魅力崇川,创新领航”科技夏令营。

5.我是“阳光”小模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成长关爱系列活动。以县(市)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各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辅导站等为依托,继续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千场宣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泛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心灵呵护和针对留守流动、孤残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行动。xx市妇联、文明办、教育局等单位组织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共享·快乐·平安”主题夏令营;暑假期间,以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专家志愿者为主体,将走进部分社区,对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还将举办“心灵成长”学生团辅夏令营;市互联网协会、港闸区互联网信息中心联合开展“指尖少年,阳光成长”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升工程活动,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宣讲和捐赠活动;海安县将举办“心海护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三巡”活动;如东县组织贫困生和留守儿童外出研学,并开展公益兴趣培训夏令营等活动;海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组织“心理阳光工程”进社区团体辅导活动;启东市结合“走帮服”活动开展“太阳花”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经费保障、责任落实,形成市县联动,覆盖城乡,惠及全市未成年人的工作布局。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和组织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要善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阵地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不断拓展未成年人暑期活动的空间。

夏令营安全预案篇5

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市政府针对夏季高温和7至10月份全市各项重大活动比较集中的情况,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党代会、建市十周年和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从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通过“夏百赛”活动的开展,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我市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谐创造了条件。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截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135起,死亡37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9.38和11.56。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省下达给我市的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目前均未超过控制进度,多数市(区)安全状况相对稳定。

回顾“夏百赛”活动,主要呈现了以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活动计划周密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6月份,市委朱书记专门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市政府领导专题研究决定举办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7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百日竞赛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了“夏百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活动内容。7月7日,市政府专门召集各市(区)政府、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市政府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8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__年度__市夏季安全百日赛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推动了活动的开展。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布置,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层层分解,部署落实“夏百赛”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区)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夏百赛”的日常工作,并围绕夏季生产的特点,认真落实夏季防中暑、防中毒、防汛、防火、防爆、防雷击、防触电等“七防”措施,努力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暑、无中毒、无重大设备事故、无同责及以上道路(水上)交通事故等“七无”目标,并提出“夏百赛”的“七有”工作要求,即有工作班子、有声势、有牌子、有投入、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通过“七有”和“七防”措施的落实,努力确保“夏百赛”活动“七无”目标的实现。靖江市将“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与该市已连续19年开展的“夏季安全生产百日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姜堰市针对“7.07”化肥公司爆炸事故,市委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要求突出抓好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高港区领导在区有线电视台对全区“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作了宣传讲话,提出活动明确的要求。

二、注重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营造活动氛围

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是一项全社会群众性活动,只有人人参与,才能确保竞赛活动的效果。各市(区)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并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一是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宣传,营造活动的强大声势。市安监局通过《__安全生产》杂志、__安全生产网连续报道夏季安全百日赛活动情况;市教育局组织刻录了安全教育光盘发放到全市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各市(区)也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刊登公益性广告,发表专题文章,在主要交通道口悬挂过街横幅。靖江市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万余份,泰兴市交通系统发出公开信1560份,兴化市通过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活动期间,各市(区)共向市民印制发放公开信、安全手册、宣传资料10多万份,把安全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广大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也利用橱窗、板报、内刊、挂图等形式对“夏百赛”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以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各地、各部门采用知识竞赛、文艺晚会、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姜堰市委宣传部、文化局、公安局等五部门在该市步行街举办了“安全与你同行”纳凉专场文艺晚会

,并组织企业职工观看安全知识VCD和《常见事故伤害现场救护》录像片;娄庄镇组织人员在基层村组巡回放映《安全发展看娄庄》专题片36场。靖江市安委办于9月上旬举办了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万多名从业人员参加了竞赛活动。高港区安委会组织7支代表队参加区安全生产“远航杯”知识竞赛活动,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法》知识万人答卷活动。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业观看了《法佑平安》宣传片。据不完全统计,“夏百赛”活动中,全市累计受教育40多万人次。

三是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在“夏百赛”期间,市安监部门及各市(区)组织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近60期,约2万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等内容。培训对象有企业单位负责人,乡镇、学校、企业工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职工等。

四是全面落实高温期间企业劳动保护及防暑降温的各项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市及各市(区)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发放夏令用品,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生产现场添置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坚持“五心”,即诚心、贴心、热心、真心、爱心,关心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把茶水、饮料、防暑药品送到一线劳动者手中,有的市还专门发出通知,明令高温期间所有单位一律不得加班加点。靖江市邮政局投入15万元为农村支局添置了空调、吊扇,长强钢铁公司为职工一次性购买空调300多台。

五是切实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迅速应对事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市及各市(区)都十分重视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夏百赛”期间各地各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应急救援预案,涵盖了重点公共安全领域和其它涉及社会、经济安全的重点方面。兴化市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网络,为迅速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同时,各地还十分重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一方面锻炼队伍,另一方面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调整修改预案。夏百赛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50多次。市经贸委、安监局、消防支队、梅兰集团联合在梅兰集团举行了液氯贮槽区泄漏应急处置演练。泰兴市在化工开发区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救援的演练活动,检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姜堰市日出化工集团、海陵区海阳化纤公司等举行了应急逃生疏散和消防灭火演习。市供电公司组织进行了电网迎峰渡夏反事故演习。海事处海巡艇每月进行一次巡航搜救综合演练,以提高船员及现场执法人员的搜救技能。

三、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和促进安全发展

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在“夏百赛”期间,进一步强化职能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有力地保障和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安全发展。

一是组织安全大检查。市及各市(区)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对重点单位认真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还适时组织了对有夜间施工、作业的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抽查,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患和问题。“夏百赛”期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组织安全检查80多次,被检查单位1200多家,发现安全隐患2100多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30多份,整改指令书70多份,有20多家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家被当地政府决定予以关闭。市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网吧525家,依法取缔黑网吧71家,无照电子游戏场所299家,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29家,发放停业通知317份。市消防部门针对高温期间用电、用气、用油等明显增加的特点,出动警力560余人次,开展了对化工单位、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大检查。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__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对此,全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题部署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各地和市公安、安监、消防、海事、交通、建设等部门利用“夏百赛”的氛围,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专项行动。市安监局对部分危化品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建设局加强了燃气、供水、拆房、娱乐活动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市卫生局对医疗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海事处加大对辖区的巡航监管力度,严查液氯等违禁剧车辆过江,开展夜间联动执法,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各市(区)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兴化市抽调8名同志,对该市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34个各乡镇和开发区的614个行政村,有效扼制了私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兴化市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检查,规范渡运行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靖江市对管辖范围内的造(修)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存在安全问题的企业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办事处充分吸取去年“10.7”火灾事故教训,组织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全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公共聚集场所、沿线小吃店、旅社等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开展“搜漏工程”、“五小工程”集中整治,对检查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督促隐患整改。市及各市(区)开展了重特大安全隐患的普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市安监局对市直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普查,并推动整改;市质监局对全市化工企业和气体充装站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市交通局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市消防支队严查安全隐患,当场整改360余处,限期整改210余处。各市(区)和有关行业、企业还把切实开展违章违纪为零、岗位安全隐患为零、各类事故为零的“三零”竞赛活动作为“夏百赛”活动的重要内容。

下一阶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今年还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马上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雨雪冰冻,恶劣性天气较多;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议将在我市隆重召开,接着又是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大活动、节日集中时段,关系到如何“收好今年尾、开好明年头”,必须确保安全。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抓紧抓好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倦情绪和形式主义、,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海事、铁路、农机等部门要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客运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超限行驶,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法必纠正,不整改不放行。要加强对乘客携带行李的检测、检查,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乘坐交通工具。要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储运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继续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载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上通航秩序,确保航道畅通。

要加强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冬季防火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治,着力打造“生命畅通”工程,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敬老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为重点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梳理排查火灾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防火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吸取盐城射阳“7.28”事故的教训,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化工,坚决搬迁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化工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冶金、船舶、建筑以及水电、燃气、热力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同时,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尤其是省、市挂牌督办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限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麻木松懈,听之任之。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夏令营安全预案篇6

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去年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在今年的夏粮收购过程中,各地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并认真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到政策理解无偏差,政策落实不走样。国家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其政策取向是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由指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具体要求是当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因此,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入市收购是政策,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托市收购的价格导向和影响力,来引导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粮食收购,以稳定市场粮价,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总公司审核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对外公布。地方储备粮公司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定数量的委托收储库点,积极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充实地方储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负责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夏粮收购工作,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好预案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完成好今年小麦托市收购任务,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

二、小麦产区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具有资质的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粮食收购中要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为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做出表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带头积极入市收购,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减轻国家托市收购的压力。未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小麦产区,尤其要注意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做好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依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不给农民打白条和代扣各种费用。各收储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对水分、杂质超标的,要在整理、晾晒合格后再入库。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交上“明白粮”。要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让售粮农民满意。

近几年,随着粮食收购市场的全面放开,非国有粮食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的数量大幅度增加,粮食收购呈现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的特点,多元主体已经成为粮食购销活动中的重要力量。今年国家公布的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中明确要求,在夏粮收购期间将继续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竞价销售最低收购价小麦。这将有利于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为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提供空间。农业发展银行适时完善粮食收购贷款办法,积极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多元主体入市提供资金支持。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参与竞争,搞活流通。要严禁在收购中人为设卡,进行地区封锁,阻碍粮食正常流通。同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的跟踪监测,正确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为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使这些粮食企业在搞活粮食流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仓容问题,保证夏粮收购需要和储粮安全。做好仓容等物质准备,是保证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目前,通过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跨县集并、跨省移库等办法,有效缓解了主产区夏粮收购仓容紧张的矛盾。从这次会议上与会省粮食局汇报的情况看,大部分小麦主产区收购仓容问题不大,但个别地区仍存在仓容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如河南和安徽、湖北两省的稻麦兼作区,可能会在收购后期出现仓容紧张的情况。因此,各地一定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解决好仓容问题。一是粮食主产区要充分挖掘仓容潜力,做好省内集并工作。要加大县内粮食集并力度,及时把基层收购点的最低收购价粮食集并到中心库和大库。对于仓容紧张的主产县(市),要抓紧将最低收购价粮食集并到仓容相对宽松的地区,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以减轻收储压力。同时,对个别仓容紧张的省份要针对实际情况,做好打露天垛的准备,以满足农民售粮需要。二是有关省粮食局要配合中储粮分公司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跨省移库和销售出库工作。目前第二批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工作进展顺利,第三批移库计划即将下发,各地要继续配合中储粮总公司做好跨省移库的有关工作,积极督促当地承储企业按时出库和发运,确保移库工作按期完成。对于已竞价销售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要督促承储库点按合同要求及时出库,抓紧为新粮收购腾出仓容。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做好粮食调控工作,在省际间进行移库,以充分利用好现有仓容,使粮食布局更加合理。请“托市粮”调出省继续支持做好这项工作。三是要抓紧进行仓库维修工作。近期中央财政已下拨了去年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的9个省的仓库维修补助资金2.1亿元。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支持,对收购任务较重、储粮安全存在隐患的仓库抓紧进行维修,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确保夏粮收购需要。四是要确保储粮安全。目前正值高温多雨季节,不少地方已经进入主汛期,粮食安全储存面临相当大的压力。为保证库存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对存在安全储粮隐患的,要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另外,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产销合作,主动引导销区各类粮食企业到产区采购,充实地方储备和商品库存,减轻主产区的库存压力。

四、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切实解决好收购资金贷款。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工作是保证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最近,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印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贷款办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流转贷款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粮食收购资金供应有关政策,这为做好今年的粮食收购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做好今年夏粮收购资金供应工作,我和农发行负责同志具体交换了意见。农发行总行表示将继续支持夏粮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切实解决好收购资金贷款供应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而影响正常收购。按照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所需贷款,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和收购费用标准及时足额供应。对于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按市场价格自营收购的小麦将按照“准政策性”贷款和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予以支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争取农发行的大力支持,会同农发行与企业共同搞好市场分析预测,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贷款问题,努力实现银企双赢,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五、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好小麦购销市场秩序。对粮食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当前工作重点是,检查入市企业是否具备收购资格,监督检查收购企业是否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监督检查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企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克斤扣两,以及擅自放宽质量标准收购,以次充好的行为;监督检查最低收购价承储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动用或自行销售最低收购价粮食,因管理不善造成坏粮事故以及监督检查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等行为。对于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严格执行《条例》和20*年小麦预案的规定:对新粮上市后达不到各地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库存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工商部门可吊销营业执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履行最低库存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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