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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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篇1

[关键词]旅游资源;环境侵权;责任承担

[中图分类号]DF5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09)03-0186-04

[作者简介]胡卫萍,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卢广伟,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江西南昌330013)

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质量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只有得到精心保护、处在良性循环状态中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才能激发人们的旅游愿望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的旅游需求,旅游事业不能离开环境的依托而独立发展。长期以来,人们总把旅游开发理解为单纯的经济活动,甚至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惜对旅游环境自身造成侵害。而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不仅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更会阻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当然环境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一、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概述

1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的概念。环境是人类生活的栖息之地、生产的物质之源,也是人类放松自我、探究世界的空间,离开了环境,人类社会的发展将无从谈起。环境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既是环境利益的权利主张,也是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旅游业作为资源依赖型产业,与环境密切相关。旅游资源开发活动本身,就是旅游环境资源利用、破坏与保护的相互博弈过程。因为人类在实施旅游产业活动时,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的作用下,极易使旅游环境向不利于旅游活动的方向演化变异,导致旅游环境的退化。例如:川西北高原及岷江上游的森林采伐过度,整个地区的水资源锐减,景区水位明显下降,部分景观已名存实亡。且由于生态环境的变化,景区小气候已受到影响,不少特有动植物的生息繁衍已面临威胁。再加上旅游景区生活垃圾的增多,一旦处理欠佳,则易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所以,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是对旅游资源环境利益的侵犯,是在旅游活动对旅游环境主体产生影响的各种客观事物所构成的地域空间里,对被旅游业利用的人类整体环境的生态价值所享有的各种利益的侵犯。即在旅游开发进程中,因旅游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对旅游景区的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造成污染或破坏,致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及人身受到损害。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侵权属环境侵权的大类,但不同于一般的环境侵权,它是基于开发某特定旅游资源所引发的一系列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侵害行为的总称,是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障碍性因素。

2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的特点。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除具备环境侵权的一般特点,即强调侵权行为的间接性、继续性、反复性、积累性和一定程度的公益性,以及通过环境媒介产生侵权损害后果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1)侵权客体的特定性。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客体直接表现为旅游环境资源,间接表现为一种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共同的环境利益或环境权利。这种环境利益、权利是旅游产业活动存在的基础和源泉。如果失去了环境利益,旅游产业也就失去了立命之本,更不用提发展了。如在旅游资源开发中,为了突出景区的特点,单独移植一种或少数几种植物,排斥其他物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又比如,为了旅客上下山方便,在旅游景区大量修建索道、拓宽道路,破坏了原有旅游资源环境的自然特色,造成了旅游景区环境资源的破坏。作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五岳之尊的泰山,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就曾为了经济效益违反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不但不将原有的索道拆除、恢复原貌,反而进行了大规模扩建,甚至为了扩建索道炸掉了约1.5万平方米的主视面山体,并将沿途及岱顶的树木砍伐殆尽,严重破坏了泰山的自然环境,影响了大多数人的环境利益。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损害后果一旦出现,它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是无法计算的,用于损害治理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一般要远远大于旅游产业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甚至是不可逆转、难以消除和恢复的。

(2)侵权主体的多样性。旅游资源的开发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拥有的旅游资源,参与旅游的动机、利益要求、方式和程度各异,每个利益主体都可能是侵权行为的主体。如旅游资源属地政府,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都晕开发和营利行为的关键主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旅游资源开发收入的分配。属地政府的不合理规划、政绩开发等一系列行为,都有可能对旅游环境造成损害、构成侵权。还有旅游资源所在地的当地居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方式,常对旅游资源进行掠夺式使用,甚至为攫取利益而随意砍伐森林、搭建楼台、破坏野生植物群,直接损害了旅游资源环境。而旅游企业作为联系旅游主体与旅游客体的纽带,他们为人们的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成为旅游产业形成和发展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但旅游企业毕竟是商业主体,营利是它最大的属性,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利益,将加工成旅游产品的废水、废渣、废料随意排放进旅游景区,也侵害了旅游资源环境。而在自然风景区旅游的游客,他们的利益核心是旅游经历的“质量”和“满足感”,不太会破坏旅游资源,但这些年来,一些景区光顾开发旅游资源,对游客的数量和素质问题却未做控制,使其成为旅游环境的一大隐患。如一些游客喜欢在景点的古树上、碑壁上刻下自己的名字或其他字迹,任意在文物古树上踩踏拍照,或者对珍贵文物用手抚摸,甚至因被眼前的美景所陶醉,不自觉地做出破坏性的行为。2004年9月23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播出的某游客在湖北波月洞参观时,被溶洞中鹅管群的美丽洁白所震惊,得意兴奋之际,竟将手中的矿泉水瓶扔出,结果砸坏了上亿年凝结而成的珍贵景观。这一案例就是旅游者破坏旅游资源环境的典型。

(3)侵权行为的附随性。传统侵权行为本身是一种无价值的违法行为,但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行为,则是合法旅游经济活动的“副产品”。因为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动一草一木是不可能的。开发就是要对资源地进行适度的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可以说,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在经济效益的追逐下,旅游资源开发活动存在着过度注重经济利益、忽视环保责任、逃避开发风险等不

良倾向。一些旅游景区由于资源的盲目开发,再加上大量游客的涌入量超过了承载力,必定会破坏旅游资源环境,如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滇池,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淡水湖泊;“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漓江,也是垃圾遍布。由此,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行为常伴随着开发行为的发生而发生。

(4)侵权损害的群体性。传统的侵权行为一般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加害人和受害人往往均为特定主体。但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因旅游环境资源的受众面广泛,所以,不管实施侵权行为的是一个还是多个主体,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受众是享受旅游资源的不特定多数群体。如在以水为资源基础开展的航行、游泳、垂钓、划船等旅游项目中,管理稍有不慎,即会带来严重的恶果。而景区内外的宾馆饭店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出的污染行为,导致过多的营养物质进入水体,大大加剧了水体富营养化的过程,过量的杂草生长影响了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常使鱼虾窒息而死,这对周边老百姓和旅游者的健康生活无疑将产生重大影响。且有的侵权损害的不利后果并不是在现有的旅游资源环境中立即呈现出来,使当代人利益受损,而是殃及到子孙后代,在后世呈现出来。

二、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表现

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行为表现多样,从侵权主体、侵权对象、侵权损害结果等方面可做多层次分类,为明确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侵权责任,我们主要从环境侵权主体的角度,分析不同侵权主体实施环境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这对合理利用旅游环境资源进行产业开发、生态服务具有重要作用。

1旅游者及旅游服务者的环境侵权。旅游者及旅游服务者的环境侵权,是其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有意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旅游环境资源侵害。包括:

(1)旅游景区的大气污染侵权。旅游本身,意味着旅行者的位移,需要借助汽车、轮船、火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而所有这些交通方式都将对大气产生污染。特别是在旅游旺季,车辆聚集、尾气排放速度的加剧,游客带进的尘土、吐出的气体、排出的汗液,加剧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其污染程度与游客数量成正比关系。古文化艺术宝库“敦煌莫高窟”,就因游客络绎不绝,空气中水分和二氧化碳的含量居高不下,致使许多精美佛雕的颜色发生变化,内在物理、化学结构也受到影响。

(2)旅游景区的固体废弃物侵权。由于旅游区配套设施不完备,大批游客的涌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过度使用而加快了其老化、损坏,被随意丢弃、腐烂。再加上一些旅游者环保素质、生态意识较低等各方面原因,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现象严重,且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性行业每天都产生大量固体废物,这些废物常不加处理就弃于景区内,污染了景区环境,滋生了许多病菌。

(3)旅游景区的水污染侵权。旅游景区内外的宾馆饭店等旅游服务部门的水污染侵权行为严重,许多废水未加处理、不加净化便直接排入景区的溪流中,影响了水中生物的种类、数量以及生长速度,严重污染了水资源,甚至使原本清澈的溪水变成了臭水沟,以水体为主的旅游景点逐步在消失。

(4)旅游景区的生态破坏侵权,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坐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地居民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为获取旅游经济收入,他们不惜以猎杀动物、破坏生态来提供纪念品做交易,使国家财产受损。而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与区内生物共享生存空间、食物和水,进行生存竞争,更是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造成野生动植物数量的锐减甚至灭绝。旅游者以及旅游服务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这些有意无意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旅游环境,而且还危害了人体健康,引起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环境侵害等一系列负面效应。对此,损害结果应考虑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

2当地旅游部门与投资商的大规模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侵权。除旅游者与旅游服务者的环境侵权行为外,当地旅游部门与外来投资商的大规模不恰当开发活动,也是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的重要表现。

(1)掠夺式开发的旅游环境侵权。旅游资源开发中,当地旅游部门与投资商在进行开发活动时,在经济利益目标追逐下,往往缺乏合理的旅游开发规划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式的开发,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导致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植物种类和数量等急剧减少,文物古迹遭到破坏,少数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也受到冲击和亵渎(四川大熊猫的濒危、敦煌月牙泉的于涸都是例证)。在我国119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有40处与自然保护区相重叠,仅1992年我国在森林类自然保护区接待中外游客就达2400万人次。而自然保护区内的原始森林、草地以及其中的物种等都是难于或不可再生资源,相当脆弱,一旦遭到破坏,便难于甚至无法恢复。然而,旅游开发要修路搭桥、要建宾馆餐厅、修娱乐设施以及进行旅游商品的开发,这些都使具有不可再生性、脆弱性、破碎性等特点的自然保护区景观遭到破坏,环境生态侵权和污染侵权现象严重,同时也降低了景观本身所特有的旅游吸引力。如张家界在武陵源保护区内大建接待设施,黄山在核心区内建水库等,都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景区的原始景观。由于旅游活动会不可避免地给保护区带来生态影响,所以将“自然保护区作为旅游景点”的旅游规划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掠夺式的旅游资源开发,就意味着环境侵权的开始。

(2)失范化管理的旅游环境侵权。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缺乏科学规划、合理疏导、价格调控等有效管理手段。我们的许多景区实行的是粗放式管理,对旅游景区开发缺乏系统、细致、具体的规划,以致在旅游旺季游客过分集中,超出旅游景区的实际承载能力,加剧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的程度。再加上财政拨给的环保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环保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起来,不少旅游景区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的相关措施不能及时跟上,旅游区建筑固体垃圾、宾馆生活垃圾和游客生活垃圾随地堆放,苍蝇、老鼠、蟑螂、蚊子等害虫到处繁殖、传播疾病,景区公共卫生环境遭受长时间的污染。另外,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对噪声污染缺乏预见、控制,以致一些大型的机械作业的强噪声和旅游景区内娱乐活动的噪音,在达到一定分贝后,给旅游景区周边的居民及生物造成了损害,旅游景区的环境生态利益再次受到侵害。

三、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

面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侵权现象,要避免环境侵权现象的发生,实现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应坚持边开发边保护,加强旅游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设施的建设,提高旅游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能力。同时,对旅游资源开发中侵权损害的事实,要注意加强其法律责任的追究,依据侵权行为的不同表现,确定侵权责任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明确其责任形态。根据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的特点

和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对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侵权责任,可从直接责任形态与替代责任形态、单独责任形态与共同责任形态、单方责任形态与双方责任形态的角度进行确认。

1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形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和替代责任形态,主要是通过侵权责任是由行为人承担,还是由与行为人有特定关系的责任人以及与物件具有管领关系的人来承担而判定。直接责任形态是比较好把握的,比如,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开发者在自然景区内修建建筑物,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如果开发者是旅游企业,我们就可明确确定其侵权行为,让其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大多数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旅游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当事人是多元的,开发者、居民、旅游者等,他们可能都是旅游资源开发的利益相关主体。所以,当旅游环境遭到破坏,往往侵权主体难以确定。但是,如果不确定侵权主体,那么旅游资源环境就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所以,应突破传统民法中“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适用替代责任。如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大量旅游者的涌入,使得景区垃圾增多。景观的人为破坏增多,从而污染和破坏了旅游环境。但是,游客具有太强的广泛性,不可能被法律追究为侵害行为的主体,这时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或旅游资源的开发者就应考虑成为侵权责任主体,再比如,大部分开发商在开发和建设过程中,要委托他人进行具体的建设活动,即开发商只是投资和规划,具体的建设行为由他人去做,而这些建设行为往往造成了环境侵害,虽然开发商并不是侵权行为的实际实施者,但他是旅游资源开发法律关系主体,是整个旅游资源开发行为的最终营利人、最终责任人,需要为实施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实际建设者承担替代责任。

2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形态。从侵权责任究竟是由侵权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还是由双方当事人负责的角度,可将侵权责任区分为单方责任形态和双方责任形态。单方负责的侵权责任形态,是指由加害人单方负责,或由引起损害发生的过错受害人单方负责的责任形态。双方责任形态则是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失,都要承担责任的责任形态。如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没有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适度开发,特别是没有注意对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和珍贵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保护和开发,造成了对旅游景区环境利益的侵害。而与此同时,旅游景点的当地居民,为获取旅游经济收入,不仅不对当地珍稀动植物资源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甚至为了迎合游人对野生动物旅游制品的消费热情,不惜以猎杀珍稀动物、破坏生态平衡来提供纪念品做交易,进一步加剧了对环境利益的损害。对此损害后果,则应考虑由旅游开发者和当地居民共同承担。反之,若损害仅仅是因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或当地居民一方的行为所致,则由其单方负责,承担单方责任。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篇2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弊端;对策

1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

旅游业是资源依附性很强的产业,生态资源是旅游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自然生态环境的优美与人文环境的质量是吸引游客的最基本条件,一个整体自然风光美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区,会给带来游客种种美好感受。但近些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快地发展当地经济,想方设法进行招商引资,却不能对当地的旅游进行很好的规划,更没有考虑怎样保护旅游资源,甚至热衷于在保护区内大兴土木,筑路修桥,架设缆车索道,兴建娱乐设施,甚至引入房地产等等,这种过度开发旅游资源的行径导致不可再生资源和生态环境发生日益恶化趋势,严重影响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导致甚生态环境失衡,毁灭祖辈留下的灿烂历史文化遗产。

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关系密切,而又相互冲突,相互矛盾。旅游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以环境保护的为前提,旅游区景观被精心保护,让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形成良性循环状态,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持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旅游景区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开发旅游资源,因此,旅游开发必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绿色旅游和环保旅游,才能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发展。

2旅游资源开发容易破坏的生态环境

2.1水体容易遭到破坏

在自然资源景区,水体是最容易受到污染的。旅游区的兴建、旅游区日常经营产生的废水、某些游客向水中乱扔垃圾以及毁林开荒导致水流失等情况,都能对旅游区的水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严重破坏。

2.2土地容易遭到破坏

旅游区的植被破坏是导致土地污染最主要的因素,譬如肆意乱砍伐景区的原始森林、景区修建任意就地取材以及游客乱攀乱折树木等等,都会对景区的植被造成破坏,导致景区的水土流失。

2.3空气与噪声遭到污染

游客去景区旅游,必须要乘坐相关的交通工具,景区势必要来往大量的车辆,各种车辆的尾气排向景区的上空,造成污染,甚至形成酸雨降落,对景区的植被带来极大的危害。同时,车辆的鸣笛噪声、景区内商贩的高声叫卖、一些大型文娱活动也给景区带来噪声污染。

2.4人为破坏旅游资源

人为破环旅游资源具体表现两点,一是类似旅游者、旅游建设等旅游本身对景区的的破坏,譬如游客的超负荷活动、游客故意破环旅游资源、景区的一些破坏性建设等。二是景区周边的经济对旅游资源的污染与破坏,譬如景区急功近利的乱开发行径、一些文化艺术生产活动。景区周边兴建的污染性大的工厂排放的废弃物等等。

2.5景区文化遭到破坏

人文旅游资源景区最大的看点就是文化特色,人文旅游资源景区的开发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给景区特色的人文资源带来消极的影响。

3我国旅游环境保护存在的弊端

近些年来,我国旅游高速发展,一些景区受人口众多、环境压力巨大等因素的影响,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十分突出,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合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弊端。

3.1旅游环境法规制度不完善

1985年我国国家旅游局才起草了旅游法草案,正式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部草案虽然经过十五次易稿,但仍然不属于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上,我国在立法上虽然进步很快,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的管理上仍然不完善,譬如旅游景区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就大肆兴建众多基础建设项目、旅游区的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得不相关部门的监督等等。

3.2旅游景区过度看重产值而忽视环境

旅游景区要保护和改善环境,必定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但许多地区的旅游景区目光短浅,不顾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过度重视眼前利益,对景区的保护性投入很少,这种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给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3.3旅游景区景点管理缺失

旅游景区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和载体,而当前我国很多旅游景区缺乏对旅游景区科学的综合规划及管理,其景区的开发与规划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管理有时不到位。譬如对景区内的商贩摊点缺乏有效管理、对一些游客在景区进行宿营、野炊等活动不能及时制止等等,这些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4环保经费投入不足

当前,我国各级财政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投入的保环专项经费与业务费用不足,由于环保部门一些工作上开展不足,一些环保费不能按规定得以征收,同时大量存在治理污染上,欠帐较多的现状,这样就造成众多环保治理项目得不到资金保障,一些环保项目得不到实施,长期以往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3.5旅游景区居民生态意识薄弱

我国大量的风景优美的旅游区都处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位置偏僻,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地的居民生活方式比较原始,其居住地成为旅游景区后,很多居民们生态意识很薄弱,没有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譬如猎杀景区以及周边的一些动物,当作旅游纪念品卖给游客来获得经济收入。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篇3

[关键词]水库资源蓝线开发保护

中图分类号:TV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286-02

1基本情况

1.1水库现状

茅山位于江苏省句容市和金坛市交界处,是中国道教名山之一。主体山脉位于金坛市薛埠镇境内,薛埠镇地处风景秀丽的茅山东麓,是常州市的西大门,古称“吴中门户”,位于金坛、溧阳、句容三市交界处。

我市现有在册水库25座,10万方以上塘坝11座,全部位于薛埠镇境内,总集水面积7955hm2,总库容0.4627×108m3。全市山丘区水稻田约5333hm2,上世纪五十年代基本都是望天收,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建设了大小水库,并发展了机电提水灌溉,但受地形条件限制,目前仍有半数以上农田依靠水库、塘坝蓄水灌溉。我市水库、塘坝中,目前开发利用主要是集镇供水和旅游休闲,属于浅度开发。其中茅东、海底、东进、向阳、瓦沟水库以及高庄、赤岗塘坝为山区乡镇生活用水水源地,日供水约19700t,供水人口约75500人;茅东、海底水库建有旅游度假村,海底、凌角坝水库周边建有部分休闲农庄,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山区水库除灌溉、供水外还对外承包进行小规模水产养殖。

1.2茅山旅游开发现状

2010年12月21日中国共产党金坛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金坛市委关于制定金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开发区、滨湖新城、茅山风景区、长荡湖风景区’四大功能板块建设”,“把文化旅游业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秀美的山水资源,加快茅山风景区、长荡湖风景区建设。”

2011年10月薛埠镇被确定为常州市中心镇,2012年12月薛埠镇茅山风景旅游区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风景旅游度假区。近几年,金坛市将茅山旅游开发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茅山所在区域薛埠镇,着力调结构、促转型,在抓好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时,坚持以发展旅游业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茅山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强化旅游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茅山面积达10800hm2,现在我市确定优先开发4000hm2核心区。市有关部门正邀请国内权威策划机构,对茅山旅游开发定位、产品和营销进行全方位创意策划,充分利用区域内的茅东、新浮、海底和东进4个库容较大的水库,将大小景点串成景区,山水相依,形成规模效应。作为城市形象和旅游目的地品牌,我市响亮提出“好运在茅山,养生到金坛”,加大茅山风景区开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

2对水库资源保护的必要性

江苏省省委、省政府2011年1号文件第十五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系,实行“河湖蓝线”制度,严格河湖水域管理,落实占用补偿措施。水库是山区水利工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山区乡镇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水库资源保护的主要性不言而喻。水库开发的利在于能够充分利用资源、打造地方品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弊在于由于人类的活动,势必会对水环境和水质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旅游开发和建设中或多或少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如何科学开发、科学保护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只有充分合理利用水库水资源,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对水环境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才能长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因此在风景旅游开发中不仅仅要加强对水库水资源保护,还要加强对开发范围内及开发范围周边的生态环境的保护。

3几点保护措施

3.1在相关法规、条例上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规定开发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金坛市茅山风景旅游区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11月3日,金坛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茅山风景旅游区规划管理意见》。这些“规定”、“规划”、“意见”的出台都为科学开发茅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1年,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出台《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明确提出“水库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遵循安全第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

3.2规划先行,杜绝无序开发

2008年8月28日由金坛市规划局和茅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和主持召开了《茅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评审会议。

市茅山管委会坚持规划先行,规范办理程序,先后开展茅山风景名胜区4个核心景区规划修编和10800hm2茅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以及宝盛园、孔雀园、仙姑新农村旅游、金牛山庄、千山万水、气象科研基地、白鹭山庄、东方盐湖等10多个项目的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旅游度假区分区指导性规划的修编,抓好方山森林公园、茅东水库、海底水库、新浮水库等重点区域的规划深化项目策划工作;抓好部分项目的规划和完善;完成旅游区环境评估规划,做到没有规划的项目不进、没有规划的项目再好不批,坚决杜绝不按规划、无序开发的现象。

2013年7月由市水利局牵头邀请设计部门商谈编制《茅东水库开发利用规划》,规划先行,规范开发。《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水库主管单位编制的水库开发利用规划,服从水污染防治、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护的总体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严守水库校核洪水位这条水库管理范围蓝线,严格控制这条蓝线以内的各类活动,对于《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在水库集水线以内管理范围以外这两条蓝线区域范围,对水库水体有污染的项目坚决不得引入,旅游度假配套设施、房地产等开发等项目可以适度安排,但也不能过度开发。

3.3总体规划中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东方盐湖城是我市重点打造的,也是目前我市最大的茅山风景区旅游项目,2010年初委托美国一家公司进行规划设计。2010年7月,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了项目规划方案汇报,在《东方盐湖城概念性总体规划》中有专门章节涉及生态管理和水资源管理。首先将规划范围划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修复区、滨水涵养区,然后针对各区提出不同的保护措施。其中滨水涵养区建议:1、水库周边设置至少100m的水质保护缓冲带,2、构建多样化的滨岸带植物群落,3、人为放养草食性和滤食性本地鱼类,4、为鸟类筑巢和候鸟迁徙的停留提供场所,5、根据法规禁止相关水产养殖和污染水上活动,6、严格限制生态旅游游客数量、时限和游览范围,7、严格控制污染源,8、对入侵物种的监测和控制。加强对规划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系统管理,特别是污水和雨水的管理。基地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和自循环零排放系统相结合,实现污水整体零排放和局部零排放;利用生态草沟、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措施处理径流污染;在水库、人工湖周边建设绿化缓冲带防治雨水径流直接进入地表水,雨水经收集和处理后再利用,大大提高基地内水资源利用效率。

3.4相关部门综合整治,加大保护力度

据了解,为推进好东方盐湖城如期开工,薛埠镇、茅管会围绕道路、给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茅山大道、温泉开发、景区供电专线、污水主管网、给水主管网建设,逐步完善景区内污水管网设施,与薛埠镇污水处理厂并网,以尽快形成区位交通发达、功能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风景旅游区。

2008年起,薛埠镇对现有采石资源加以监管,配合矿产部门抓好整治,加大复垦复绿等资源保护力度;对现有林木资源配合农林部门实行现场监督;会同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对水库上游的饮食服务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生活污水实行地埋式处理。各级各部门也都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对生态环境科学保护的行列中。

作为水利部门,一是积极做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严守“蓝线”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参与规划编制、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积极进言,阐述利弊;二是积极宣传,敦促项目开发商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方案的编制;三是做好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的涉水项目坚决予以查处。

4几点思考与建议

目前,金坛市正在逐步对茅山山水资源开发,虽然也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有不少有待完善之处。笔者在此想提四点建议:一是开发应由政府牵头,统一管理。茅山山水资源丰富,地域宽泛,应避免地方各自为战、无序开发。二是注重项目筛选,把握进场门槛。那些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项目应坚决杜绝引进,项目应以休闲为主题,允许适当围山造库,刻意营造环境,合理利用山水资源。三是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对进场开发的项目,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对于蓝线以内违章开发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必要的时候要利用法律的武器,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开发活动良性发展,才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加强保护理念宣传、加强“蓝线”制度宣传。如何保护水库这盆干净的水资源,应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要对进场开发的项目老板加强宣传,更重要的是对部分领导加强保护理念和“蓝线”制度的宣传。

5结语

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铁腕治污、科学治水,建立“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水环境治理新模式,采取控源、截污、引流、清淤、修复等多种手段,对水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科学利用水资源,为建设生态宜居金坛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共金坛市委关于制定金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东方盐湖城概念性总体规划》.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篇4

一、只有环境美,才有旅游价值

大自然是美的源泉,无论是山川的自然风光,还是田园的秀丽景色,或是滨海的波涛浪花,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美的环境,既可使人们留连忘返,沉浸在美的意境里,也可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充满活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就是形象地说明了大自然的美对人们的精神感应作用。因此,人们通过游览风景区,欣赏自然风光,瞻仰名胜古迹,赞叹能工巧匠的高超艺术,享受大自然的美,而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

当然,由于旅游者的种类、年龄、性别、职业、阅历、性格及思想意识、文化素养、宗教信仰、审美水平、具体环境等的不同,对美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正如孔夫子所说智者乐山,仁者乐水那样。如有一些旅游者在游览名胜古迹时,常常会对一些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以及与文化传说有联系的风物,感到特别的兴趣。对这些人文景致的欣赏,实际上包括了对古代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美好生活的赞美。旅游者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游览,既增长知识,又获得美的享受。这种知识的获得和美的欣赏,往往是联系一起的,从而进一步增添了游览的兴味。

但是,大自然的美,都与绿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绿色是生命之色,绿色的环境能引起人们愉快的精神状态,并使人们得到良好的休息,而保持旺盛的精力;绿色还有净化空气,改变自然环境的作用。所以通过绿色植物的生命活动,可以达到维护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合理的生存环境,为人们提供较多的接近自然美,享受自然美的机会。因此,保护好绿色森林资源,就是维护优美环境的关键。因为森林一旦破坏,绿色生命之美也随之销声匿迹,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将是一幅荒山秃岭、穷山恶水、垃圾遍地、嗓声刺耳的凄凉衰败的景象,是人们所不愿一顾的厌烦之地。

因而,只有环境美,才具有旅游价值。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负有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环境,为开发、建设更多、更好的旅游区,发展旅游业的任务;而且更负有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以创造更多的旅游财富的责任。

二、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确保环境美

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一方面在修葺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开辟新的旅游景点;另方面在合理地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时,应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忌对旅游环境进行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法规条例,以确保

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如利用森林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如利用水污防治法,对保护江、河、湖、海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无论是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

再次,要加强治理已受破坏的环境。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我国有不少的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许多风景名胜古迹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如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再配上独特的九曲溪及两岸苍翠、挺拔的植被,而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区。但在前几年,人们却对武夷山上的森林,进行掠夺式的砍伐,使其精华的九曲溪的水位急剧下降,而严重威胁武夷山的旅游景观价值。所以,对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治理和抢救,使之尽快地恢复其本来面貌,以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迎接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

三、搞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发展

为了让更多的游客都能饱览我国奇妙绝伦而绰约丰姿的旅游资源,我们必须在从事旅游业工作中,注意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在当前仍有很多人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时,把保护风景区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就显得更为重要。

1、要应用美学观点,搞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

一个良好的旅游风景区,必须是风光秀丽,环境未受破坏和污染,能满足旅游者观赏和行动的心理活动环境。因此,必须应用美学的观点搞好环境规划。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园林、建筑、地质、地理、生态、气象、环保、文物、历史、

经济、管理、旅游和美学等多种学科协同配合,对风景区环境进行综合考察、评价、预测合理的旅游规模等,从而提出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佳方案。这个最佳方案,一定要从美学的观点出发,按规划的要求,提出严格禁止在风景区范围内大兴土木,建工厂企业;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兴建各种楼、堂、馆、所和旅游饭店,使风景区环境免受不必要的污染。并提出在必要地段,实行封山育林,确保风景区生态平衡,以努力把风景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益于人类健康,构成为一个适合于康乐消费的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篇5

关键词:旅游景区;物流管理;废弃物流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旅游业是近段时期发展最为快速的行业,随着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逐渐的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就业范围,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比如物流业。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已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现代物流理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

一、旅游景区中的废弃物流管理

关于景区废弃物的管理就涉及到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旅游景区中的废弃物流十分常见且是景区物流管理的重点、难点。逆向物流分为退货逆向物流和回收逆向物流。退货逆向物流是指下游顾客将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退回给上游供应商;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将最终顾客所持有的废旧物资回收到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

旅游景区环境污染主要是游客旅游时所产生的,景区的废弃物一般包括:景区游客随意丢弃的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景区商铺和餐饮点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旅游商品一次性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如塑料袋、商品包装盒等不易降解的材料;旅游景区中的餐饮公司、宾馆、商铺等各种原材料的加工、对设施的维修、更换等,都会产生废弃物流。废弃物或者称作放错地方的资源的随意丢弃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污染旅游景区的环境。旅游景区在环境方面有着极高的要求,大力发展景区废弃物流管理很有必要,对废弃物流的关注,可能会对景区短时间内经济效益有影响,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无论对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游客的满意度、景区知名度都会带来良好的效果,对景区的长远发展十分有利。

二、旅游景区废弃物流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旅游景区废弃物流管理面临的问题

逆向物流随机性大,计划控制困难。正向物流的产生具有确定性和规律性,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可以进行和很好的计划和控制。而逆向物流的产生是不确定的,无法预料它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方式下产生,很难拟定计划控制的方案,因为无据可依,实施起来就会更困难,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

景区分类回收垃圾箱摆放位置不恰当,不人性化,景区内游客会有丢弃垃圾现象,景区内宾馆和餐馆生活污水不经处理排放,生活垃圾产生太多。景区修复或者扩建,产生许多建筑废料和工程垃圾,大多数时候都是采用简单的填埋或者焚烧处理,造成景区环境污染,资源浪费。

景区自建废弃物流管理系统花费太大,管理难度增加,再加上景区管理者对于废弃物流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不足,使得景区废弃物流管理难以顺利开展。

景区中废弃物收集和分拣方式大多是粗犷式管理。一般废品回收商都是个人,小规模经营,对于废弃物的管理不能安全环保的处理。由于废弃物原有的使用价值已经部分丧失或者完全丧失,政府和企业对其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废弃物流管理水平比较低。

景区废弃物流管理与正向物流管理没有联系,不能形成良好的互动和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二)出现问题的原因与分析

1.景区管理层面分析

从景区管理者和管理部门的层面看待制约景区废弃物流管理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一下四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景区管理部门缺乏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计划,只图一时眼前收益,置景区废弃物流管理系统不顾;再者就是:景区废弃物流管理的概念对于国内游客和管理者比较陌生,可以较好借鉴的经验和例子很少;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景区发展资金的限制,独立开展景区废弃物流管理的成本很大,且短期内不能见到明显的成效,给景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最后,国内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对景区废弃物流管理制定一个统一有效的标准,此标准应当具有普遍适应性,且具有强制制约性。统一的标准是景区废弃物流管理走向正规化的有效途径,缺乏景区废弃物管理的标准,使得各个景区没有统一标准可以衡量景区的废弃物流管理的好坏。

景区内的摊位、商家、酒店缺乏联系,没有纳入统一管理,无法采取事前管理原则。设计、规划旅游废弃物物流及回收物流活动,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会给旅游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比起事后处理所需要的精力与成本,事前管理的收益更大。制定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减少废弃污染物的产生,才能有效控制旅游废弃物流管理的成本。

2.其他层面的分析

其他方面的原因还有:个别游客素质低,公众参与意识薄弱,不注意景区环境,造成垃圾污染。这与我国国情有比较大的联系,虽然近些年国民的文化修养大大提高,但整体国民素质相对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随手丢弃垃圾的现象经常存在,不遵守景区提示按类投放垃圾。景区内商铺、摊点、宾馆等管理较差,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日常垃圾,不能有效、无害化处理,增加景区的运营成本,且给景区环境和管理工作带来较大负担。粗犷式管理模式是我国多种行业存在的问题,同样也存在于旅游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方面。没有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和眼光,缺乏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方法,景区废弃物流管理工作人员或者景区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人员素质不高,不积极,使得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效率底下,浪费现象和污染问题层出不穷。

景区正向物流与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和关联,仅仅是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概念对于第三方物流提供商比较陌生,附加值相对于正向物流服务较低,且废弃物流管理运营的成本较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看不到此方面的利润来源,没有太多兴趣涉足这个领域。

三、针对景区废弃物流管理出现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景区管理角度提出的对策

加强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分类回收垃圾箱,减少游客随手丢弃的现象。景区内采用分类垃圾桶,并在垃圾桶上注明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以便游客投垃圾时及时分类,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景区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相配套,建立良好的物流管理体系,形成一定规模,让景区物流管理不再是景区的负担,而是成为景区良好运行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样子景区中的废弃物流也可以在健全的物流体系中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为景区的优美环境和游客的良好体验做出贡献。

建立废弃物流管理组织体系。聘请专业人士或者借鉴国外发达的管理经验和相关技术,指导建立废弃物流管理规范,解决废弃物流管理出现的技术难题。指定相关管理规章、准则、技术规范;指定计划和相关监察措施。

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程度的高低不仅关系都景区旅游和废弃物流的功能、要素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景区的管理和废弃物流的效率。专业化管理和操作,购置专业的废弃物回收的器械,聘请专业操作人员,定时定点,结合实际将废弃物流管理合理化和制度化。

(二)对于景区污染提出的对策

景区水污染处理:主要是厨房污水,洗浴污水和其他日常生活污水。比较实用的方法是修建沼气池,在容纳生活污水的同时,沼气池还可以处理一些有机垃圾,沼气渣可以作为肥料用于景区绿化。结合景区的垃圾污染,建立以沼气池为中心的微型生态循环模型来提高对废弃物的合理利用,提高利用效率。

对于景区的日常垃圾、排泄物等,可以在景区内修建沼气池,将没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分类,能够倒入沼气池的,利用沼气取电或者取暖,一方面可以节约资源,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景区内的废弃物污染。

旅游商品采用具有景区特色的简易包装。旅游购物量大,产生的包装废物较多,会给景区的废弃物流管理和景区环境带来负担,采用简易或者绿色的包装不仅给景区的废弃物流管理。

(三)景区与第三方合作的建议

景区与废品回收站点合作,共同处理景区废弃物,实现共赢。与专门从事废品回收的站点或者个人合作,不仅能减少景区管理的压力,还能使景区专注到自己擅长的旅游管理领域,使景区发展的更好。合作的方式,废品回收站点对于景区内的废弃物不论有用没用的,统一进行回收,之后自己分拣,将有用的通过回收渠道进行重新利用,没用的将其运到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销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废品回收站点或个人薪酬。使旅游景区的废弃物回收体系走上正常的、有良好秩序的轨道上来。

景区废弃物流管理与正向物流管理相结合,可以考虑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将景区正向物流和废弃物流都交由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管理。

(四)关于监督部门和政府的建议

景区监管部门指定统一的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标准,让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有规则和标准可以遵循,政府的监管和景区具体的管理相结合,让景区废弃物流管理走向正规化、标准化。由政府、物流企业和废弃物回收企业相互合作,进行对废弃物物流的市场化运作,政府做一些城市试点运营,进行适当的投资以及政策性支持,同时也鼓励中国的物流企业进入这一领域,让他们意识到废弃物回收领域有利可图。我国大环境的废弃物流取得进步的背景下,景区废弃物流的发展就有据可循,难度小,投入较少就可以取得明显的效果。

四、结束语

综述我国景区废弃物流管理,其管理水平比较低,景区的资源没有充分协调、利用,距离高效的管理模式仍有一段距离。景区废弃物流管理没有得到太多的关注和重视,需要政府或者景区管理部门大礼发展,为景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做好保障。就其发展空间来说,国内景区废弃物流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晋秀龙,陆林.旅游废弃物研究进展与启示[J].地理研究,2009,06:1693-1703..

[2]齐丹.新时期旅游景区物流发展策略探讨[J].物流技术,2013,03:61-62+87.

[3]史丹丹.物流管理视野下的旅游景区环境保护路径分析[J].物流术,2013,15:69-71+77.

[4]董茜茜.我国废弃物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物流科技,2010,05:13-15.

[5]张中强,张晶.逆向物流与正向物流的比较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5,22:144-145.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方法篇6

一、只有环境美,才有旅游价值

大自然是美的源泉,无论是山川的自然风光,还是田园的秀丽景色,或是滨海的波涛浪花,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美的环境,既可使人们留连忘返,沉浸在美的意境里,也可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充满活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就是形象地说明了大自然的美对人们的精神感应作用。因此,人们通过游览风景区,欣赏自然风光,瞻仰名胜古迹,赞叹能工巧匠的高超艺术,享受大自然的美,而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

当然,由于旅游者的种类、年龄、性别、职业、阅历、性格及思想意识、文化素养、宗教信仰、审美水平、具体环境等的不同,对美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正如孔夫子所说“智者乐山,仁者乐水”那样。如有一些旅游者在游览名胜古迹时,常常会对一些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以及与文化传说有联系的风物,感到特别的兴趣。对这些人文景致的欣赏,实际上包括了对古代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美好生活的赞美。旅游者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游览,既增长知识,又获得美的享受。这种知识的获得和美的欣赏,往往是联系一起的,从而进一步增添了游览的兴味。

但是,大自然的美,都与绿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绿色是生命之色,绿色的环境能引起人们愉快的精神状态,并使人们得到良好的休息,而保持旺盛的精力;绿色还有净化空气,改变自然环境的作用。所以通过绿色植物的生命活动,可以达到维护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合理的生存环境,为人们提供较多的接近自然美,享受自然美的机会。因此,保护好绿色森林资源,就是维护优美环境的关键。因为森林一旦破坏,绿色生命之美也随之销声匿迹,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将是一幅荒山秃岭、穷山恶水、垃圾遍地、嗓声刺耳的凄凉衰败的景象,是人们所不愿一顾的厌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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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只有环境美,才具有旅游价值。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负有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环境,为开发、建设更多、更好的旅游区,发展旅游业的任务;而且更负有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以创造更多的旅游财富的责任。

二、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确保环境美

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一方面在修葺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开辟新的旅游景点;另方面在合理地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时,应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忌对旅游环境进行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法规条例,以确保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如利用“森林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如利用“水污防治法”,对保护江、河、湖、海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无论是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

再次,要加强治理已受破坏的环境。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我国有不少的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许多风景名胜古迹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如“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再配上独特的九曲溪及两岸苍翠、挺拔的植被,而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区。但在前几年,人们却对武夷山上的森林,进行掠夺式的砍伐,使其精华的九曲溪的水位急剧下降,而严重威胁武夷山的旅游景观价值。所以,对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治理和抢救,使之尽快地恢复其本来面貌,以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迎接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

三、搞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发展

为了让更多的游客都能饱览我国奇妙绝伦而绰约丰姿的旅游资源,我们必须在从事旅游业工作中,注意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在当前仍有很多人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时,把保护风景区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就显得更为重要。

1、要应用美学观点,搞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

一个良好的旅游风景区,必须是风光秀丽,环境未受破坏和污染,能满足旅游者观赏和行动的心理活动环境。因此,必须应用美学的观点搞好环境规划。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园林、建筑、地质、地理、生态、气象、环保、文物、历史、经济、管理、旅游和美学等多种学科协同配合,对风景区环境进行综合考察、评价、预测合理的旅游规模等,从而提出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佳方案。这个最佳方案,一定要从美学的观点出发,按规划的要求,提出严格禁止在风景区范围内大兴土木,建工厂企业;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兴建各种楼、堂、馆、所和旅游饭店,使风景区环境免受不必要的污染。并提出在必要地段,实行封山育林,确保风景区生态平衡,以努力把风景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益于人类健康,构成为一个适合于康乐消费的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发展旅游业,虽可以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的效益。但也产生一些旅游污染等消极因素。如当游人到一些风景名胜区去,有的人对那些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象形俏物,都喜欢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抚弄、拍打,一不小心就会碰伤景物;有的人看到风景区内的花草树木长得逗人喜爱,便信手攀折、摘取而独自欣赏,甚至有的人为了爬山省力,就随意拆树砍竹以充当拐杖之用;有的人不仅在风景区到处乱扔果皮杂物,甚至随地大小便;有的人还在风景区的显眼之处,随意刻上“×××到此一游”的标志,惜以“留芳百世”等不文明行为。

对上述这些不文明的人为破坏、污染

风景区环境前景物、植被和环境卫生等,均会降低风景区的旅游价值。因此,为了创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游客自觉地爱护风景区旅游资源、保护风景区旅游环境;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风景区旅游环境的保护措施。如为了保持风景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应在风景区内相应地增设一些果皮箱,就可减少,甚至避免游客随地乱扔果皮杂物;为了保护风景区的景物,特别是对那些反映我国悠久历史和精湛艺术水平的重点文物和著名景物,应增设钢网护罩加以妥善保护,既使游客能够透过网罩进行观赏,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但又摸不着,以确保重点文物和景物不受损坏。而对那些已损坏的景物和已受污染的环境,要加以整理修复,使其尽快恢复原来面貌,以接待更多的游客。

3、要研究环境容量,保证旅游资源得以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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