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6篇)

来源:其他

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篇1

Abstract:Firstthefeasibilityofcommunitycarefortheurbanempty-nestersisdiscussed,andthenthestrategytothecommunitycareforurbanempty-nestersisproposed.

关键词: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现状;策略

Keywords:urbanempty-nesters;communitycare;currentsituation;strategy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091-03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以及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工作变动日益频繁,人口流动和迁移加速,产生了许多空巢家庭。老年空巢家庭的成员是社会人口中相对脆弱的群体,特别是城镇空巢家庭,在保障方面没有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做保证,也没有农村保障的传统性,全社会都应对其关注。其中空巢老人的养老护理问题更是所有空巢问题的热点与焦点之一。

1对城镇空巢老人进行社区照顾的可行性研究

1.1社区照顾的概念

“社区照顾”在西方国家是一个被广泛运用的概念。苏珊・特斯特认为:最广泛的社区照顾,包括室内保健、居住地保健和福利机构服务、家庭外医疗服务、日间照管服务,以及有助于保证老人生活质量的社交的、休闲的和教育的设施等等,换句话说,社区照顾包括了对居家老人的所有照顾。[1]

在完整的意义上,社区照顾是“社区内的照顾”和“由社区来照顾”两方面的结合。它既包括由政府、社区甚至市场化的企业等各种非营利和营利的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也包括由社区内的居民提供的非正式服务。我们可以将“社区内接受照顾”看作是动用外来的专业人士提供的正规照顾,而“由社区负责照顾”则是依赖家人、朋友、邻居及社区内支援者提供的非正规照顾。理想的“社区照顾”应该能够同时融合“社区内接受照顾”及“由社区负责照顾”两种概念及策略。[8]

在我国,一些学者对老人的社区照顾这样界定:在国家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下,以社区为依托,为满足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而提供的养老服务,包括建立和发展老年福利设施、开展居家照顾、日间托老服务等一系列的照顾项目。包含两层涵义:(1)不使受助者脱离他所生活所熟悉的社区,在本社区内进行服务;(2)动员社区力量,运用社会人际资源开展服务,终极目标是协力让受助者尽量维持在社区内,过最大程度的独立自主的生活。[8]

1.2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优势

在我国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社区照顾模式,是解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顾困难的主要出路。强化社区照顾服务功能,建设和发展社区照顾,对于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1.2.1符合空巢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社区是空巢老人的聚居地,是老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空巢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养老护理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空巢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因此,社区照顾符合空巢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空巢老人养老护理问题的最佳途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1.2.2完善了社会养老护理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了比较大的进步,但养老护理规模和能力还是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现有社会养老护理机构照料老人的能力远不能满足要求。只有大力发展好社区照顾,才能更好地保障空巢老人的生活。

1.2.3提高了空巢老人生活品质。完善的社区照顾服务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护理。要满足和改善空巢老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更要不断满足和丰富空巢老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空巢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好的社区照顾可以使老人们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安度晚年。

1.3城镇空巢老人对社区照顾有需求

1.3.1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凸显。“空巢家庭”是指无子女共处,只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家庭。据了解,在发达国家“空巢家庭”出现较早,现在十分普遍,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只占10%至30%,除了日本,大多数老年人均与子女分居。在我国,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最近10年来我国空巢家庭一直呈上升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单身独居老人在老年人口中的比例,由1999年的3.8%上升到2003年的11%,即增加了两倍。另据有关部门对60岁以上老人抽样调查表明:10.9%的老人生活在单身家庭里,29.1%的老人生活在夫妇二人家庭里,即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已占老人总数40%以上。[6]

就个体老化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身体、心理功能会逐渐衰退,甚至会患有各种慢性疾病,从而降低独立生活的能力,对他人的依赖程度就会提高。一般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在老年人超过75岁以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会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往往就会下降,从而自然而然地生发出对日常照顾、生活护理等各种服务的需求。

1.3.2家庭照顾功能的弱化。在整个空巢老人的照顾系统中,虽然家庭是满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顾需求的主体,但受社会变迁的影响,家庭照顾能力已经受到严重削弱。

(1)从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来看,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减少,而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最新数据显示,有80.23%的家庭户为四人及四人以下户。一人户和二人户的比重分别由“四普”时的8.29%、14.59%提高到“五普”时的13.13%、22.33%。[2]

(2)由于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护理功能日益削弱。庞大的老年人口加上在21世纪必须面对的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仍在完善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打破了固有的家庭养老模式。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年父母可能不再与他们的成年子女住在一起。居住上的代际分离倾向虽然并不一定妨碍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但地理上的隔离在客观上会给成年子女照顾老人带来一定的困难。

(3)从家庭照顾者的状况来看,许多调查发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顾者主要是配偶和子女,但提供主要照顾的老年配偶本人的健康状况也十分令人忧虑。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上作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子女大规模地加入了劳动市场,这使子女为老人提供的照顾越来越少。此外,工作的流动性和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不少子女陷入了“事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孝顺子女”的家庭角色的冲突,许多子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根本无暇照顾老年的父母。[7]

1.3.3许多老人并不青睐社会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护理机构在现实中并不受老年人的青睐。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家养老护理;二是社会养老护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养老护理条件好的收费就高,而条件差的服务质量又不好。许多调查显示,老人一般只会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身边又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才选择去养老护理机构,只要不是迫不得已,首选的还是家人照顾和社区上门照顾。[4]

2目前我国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发展现状

2.1我国城镇空巢老人的社区照顾

现在我国许多地方都开展了针对空巢老人的各种形式的社区照顾,如家庭护理、护理专家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等。有的地区还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服务。各种有关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研究相继展开。社区照顾可以明显改善空巢老人生活质量,促进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的恢复。

2.1.1社区照顾领域不断拓宽。提供了例如文化体育等服务,利用文化广场、公园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安装健身器材,为老人们提供活动场所。还提供安全服务,利用社区联防协同、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等的社区治安方式保障安全,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开展“邻里守望”,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同时提供救助服务,对社区内空巢老人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伤残或贫困老人实施重点救助。

2.1.2社区照顾方式呈现多样。为提高社区照顾效率,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初步建立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一些社区还构建了信息化网络,在社区服务中心普遍配置了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设备,并通过互联网络与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网站联网,实现服务信息的集约化管理,推进信息化服务。

2.1.3社区照顾环境日趋优化。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深入,各种矛盾日益显现,单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和设施不可能解决群众生活的各种难题,必须有效地整合社区内的所有资源,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积极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创建社区照顾的新型物质载体,初步形成了面向社会、辐射社区、服务群众的综合服务设施网络。通过社区共建,培养了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为空巢老人的社区照顾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2存在的问题

社区照顾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2.2.1各种服务资源之间利用缺乏协调。虽然社区照顾整合了许多资源,但同时也带来了各服务主体间的协调问题。有些服务主体隶属于不同的体系、不同的领域,加大了彼此之间协调服务的成本。由于缺乏协调,容易造成服务内容和项目出现重复或不全面,致使服务效率的降低。目前,社区居委会与属地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环卫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理顺的问题。如物业管理公司应是服务性法人实体,居委会对其应有管理、协调的职能。但是,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分别归属建设开发公司和区房管部门,各有各的上级,居委会对其没有约束力,形成了管理与服务“两张皮”现象。再如医疗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服务之间的协调问题,两者各自有不同的主管部门,且资金来源也互不相同,故在开展服务时容易“各自为政”,造成服务内容和项目出现重复或不全面,致使服务效率的降低。

2.2.2服务队伍不够专业。社区照顾,特别是对空巢家庭的照顾,需要特殊对待。但目前社区工作的在岗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而且专业知识普遍不足,真正社工出身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对社区照顾的认识水平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处在很初级阶段,导致有的服务不是很令人满意。另外,受社会工作从业者职业地位不确定,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影响,很多社工系学生毕业后又都不愿从事社会工作;而许多一线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又缺乏专业教育和训练。

2.2.3资金问题。资金不足是制约社区老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街道一级社区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是以街道自筹为主、政府拨款为辅,加上部分社会赞助,相对来说要好一点。居委会所需资金基本上靠自己创收、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收入和社会集资,基本上没有专项经费,每月的办公经费也很少,为了增加经费,居委会人员忙于创收而不能专一于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创收所得的资金还必须交给上级政府部门管理,不能“费随事转”,加上财政投入太少,使居委会连基本的日常开支都难以维继,对包括老人服务业在内的社区建设受到极大的限制。

2.2.4服务不规范。个别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照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的精力和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比较重视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属地单位了解不多,对社区居民服务不够。个别社区工作者素质不高,认为抓社区服务是多余,特别是对开发小区的居民主动服务的自觉性不强,认为开发商赚钱,我们搞服务搭钱不值得,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社区志愿者队伍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个别街道和社区虽然成立了党员、老年、青年、大学生等志愿者队伍,但活动不经常,内容单一,不能贴近群众生活,使得许多志愿者队伍徒有虚名。

2.2.5对社区照顾的认识存有差距。个别属地单位参与社区的意识不强,由于社区居委会管理职权不明确,对属地单位没有约束力,造成属地单位对社区服务工作配合不够、支持不力、工作不到位,街道、社区召开会议、开展活动、安排工作很难进行,存在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部分居民社区共建的意识不强,调查问卷显示,对于制约社区服务发展的主要原因,认为“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的占51.2%,认为“缺乏资金”的占88%。[11]部分单位居民,特别是购房户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把参与社区活动看作是份外的事情,“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2.2.6服务范围还很狭窄。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区服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内容、手段、机制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就范围而言,我们目前的范围还很狭窄,特别在对空巢老人照顾方面还处在探索阶段。[9]由于受人员、经费等问题的制约,虽然开展了一些服务,但是老人们最迫切的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或开展的不到位。如社区保健服务工作,由于市场、条件、人员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提供保健设施和保健讲座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这主要体现在项目创新活力有限。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片面依附政府计划项目,社区工作项目创新兴趣不大;单纯追求项目创新效益,社区环境维护注重不够;工作创新过分独立化,团体之间、内部工作融合、适应性差。

3社区照顾发展策略探讨

3.1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照顾模式

西方福利国家的社区服务已经走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回溯西方社区服务,给我们展示了一个非常好的社会照顾服务的榜样。

3.1.1非营利组织为提供服务的主体。由于社区服务的内容,是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丰富多样,因此,光靠政府管理机构来专职行使社区的服务,必然会带来成本增大、效率不高和服务机制难以适应的弊端。因此,政府也力求寻找能够胜任这一角色的机构。这是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政府提供的社区服务具有统一性和单一性的局限,很难为不同社区生活的人们所接受。因此,不少社区为了某些共同的社会问题或者同一的利益,自发组织一些非政府机构,替代政府的服务机构,并愈来愈被人们所普遍接受。这是非政府组织产生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非政府组织通过其功能的发挥,推进了社区建设对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对沟通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等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1.2多渠道的经费来源与责任分担机制。国外社区照顾经费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由政府拨款。也就是社区内部的公共设施的日常经费由政府提供,在少数国家很多社区服务都是政府资助经费,居民无偿获得服务。二是来源于个人和组织捐款。现代社会中,国外政府对社区公共事务,主要通过契约方式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通过低息贷款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通过拨款数额的增减,体现政府关注的重点,达到控制社团行为的目的。政府除对社区进行必要的资金资助外,还主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为社区治理服务。因此,社区公共事务治理资金筹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社区动员,社会资本支持。在国外社区照顾的各种经验和模式中,社区照顾的责任由原来政府单独直接负责提供,转为政府、社区、社会其他组织共同负责。这样,不仅扩大了社会责任的覆盖面而且大大激发了民间的创造性潜力和建设能力,开发利用了高品质的社区资源。不过,责任分担并不表明政府减轻了对供给社区公共服务的责任,更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弃责任。这要求政府必须以监察者和指导者身份,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目标、标准、原则去监督各个市场主体的承诺与运行状况,审视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社区公众权益和福利的扩大,并致力于发动一切力量,为社区提供有效的、经济的、高质量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给飞速发展变化的社区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

认真研究国外社区照顾的经验,将会开阔我们推动中国社区照顾发展的思路。同时也要结合我国国情,建立符合我国社会的社会照顾模式。

3.2对完善我国城镇社区照顾发展的一些建议

3.2.1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照顾资源。社区照顾的开展不能只局限于社区内部的服务资源,而应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社区层面搞好与民政福利服务资源和国有卫生保健服务资源的整合。可以充分发挥各级级养老机构与综合性医院对社区居家照顾、日间托管照顾、社区机构照顾的指导和辐射作用,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养老院与托老所之间的密切合作,促进上门护理服务与设置家庭病床服务的紧密结合,全方位地搞好在家老人和入院老人的照顾工作,使有限的照顾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8]

3.2.2建立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首先,要合理划分社区服务。根据实际,科学界定社区服务项目的范围,社区服务中的有偿服务,通过市场机制来提品和服务,主要是私人物品,诸如家政服务、美容理发、快餐配送、日用百货等;低偿服务和无偿服务面向特定社会成员,通过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志愿机制来提品和服务,主要是混合物品和公共物品,诸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其次,要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照顾不可或缺的生产者和安排者,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是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的组织基础。没有社会中介组织的充分发育,“政府包办”的局面仍将继续,难以实现资金的多元化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起催化作用,掌舵而不是划桨,即决策而不是执行。政府应退出私人物品和服务的商业性生产,主要从事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服务制度环境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由目前政府包办过多,逐步转向由政府与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联合供给。[11]第三,要建立社区服务准入制度。制定相关优惠制度和社区服务监督办法,规范社区服务类行业标准,创造更加宽松的社区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和个人提品和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和服务的产业化,逐步建立起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服务门类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3.2.3建立专业化技术化的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区服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社区服务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者,目前在民政系统内社会福利领域内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有大量工作者,面临着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问题。社区工作作为专业性、科学性很强的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只有专业化才能使社会照顾得以生存发展,才能有利于提高社区照顾的水平。因此,要对社区照顾人员尤其是专职人员进行老人护理知识和照顾技能的专门培训。在培训对象与内容上要分门别类,对新招募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社区工作基本概念、活动发展情况、志愿服务宗旨、发展目标、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管理制度、相关道德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对于一般成员要培训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对社区工作文化理念、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志培训导师以资深人士担任为主,同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领导担任培训导师。在培训方式要不拘一格,注重对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前和服务中的跟踪培训。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举办培训班、介绍经验、分析案例、观摩考察等。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社区服务的专门培训阵地,同时依托各种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坚持培训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对培训次数、培训时间进行合理的硬性规定,把社区工作人员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3]

3.2.4加大对社区财政投资。一般来说,社区照顾资金主要来自四个渠道,即政府财政拨款、社区单位捐助、社区居民捐助、社区经济收益。目前,政府投入是解决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要把社区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投入比例。在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照顾资金的筹集办法,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可以建立社区照顾发展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居民捐赠,制定捐助办法,对于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的资金给予税收减负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照顾中来。还要积极探索落实费随事转的有效途径。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工作任务,而不是把自己承担的工作推给社区,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下放任务和责任的同时,应给足社区权利和利益,确保“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对空巢老人的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应将工作下放到社区后,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凡已列入财政预算的,有关部门要将足够的经费补助给社区,用于落实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相应的事业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社区。

3.2.5提高和加强地方政府对社区照顾的重视管理。国家已经提出了推进社会工作的一系列的方针,这些提法给社区服务事业以极大地推动,无疑是最好的动力机制。在西方国家,包括北欧和英国,社会服务都是地方政府管理。国家提出方案、政策,地方政府出资兴建。所以,地方政府是否重视是关键。例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自2003年以来,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力量等社会化手段和方式,从政府购买特困居家老人的养老服务、扶持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和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三个方面同时入手,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目前,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正在鼓楼形成。

3.2.6扩大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照顾的认识程度。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一些专业机构照顾的局限性和社区照顾的意义,了解空巢老人的处境与需求;让主流社会更多地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关注空巢老人及其家庭的困难;说服权力部门及决策人士运用国家立法的手段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社会支持和参与社区照顾。还要积极动员年轻人和年轻型老年人自愿参与社区助老服务,进行自我养老的积累。

4结语

如前所述,中国社区照顾工作的任务是重大的,对我国空巢老人的保障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有着传统的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精神,这是我们进行社区照顾的主要精神和道德基础;另外,我国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历年导致和资本主义完全不同的福利价值观。所以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的同时,要注意我们国家自己的社区特点,在我们自己文化遗产与社会传统的基础上,创建一个有现代管理方法、拥有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国传统的文化精髓和现代社会主义组织网络的,覆盖全体居民的,由社会多方投入,包括大量志愿者队伍的有中国特色的空巢老人社区照顾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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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篇2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目标管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计生汇报5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7次,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区财政拨专款用于全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在召开的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大会上,区委、区政府按照奖惩规定隆重表彰2007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没完成工作目标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与各乡镇街道、相关局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成立宣讲团,大力宣传贯彻中央《决定》。加强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建设,打造30个精品文化大院,开辟文化大院精品线路,沿线设置大型宣传版面。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巡回宣讲团,深入到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进行宣讲。把宣传中央《决定》与宣传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幸福家庭行动、关爱女孩活动、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为群众送文化、送技术、送服务。通过开展针对性、知识性、政策性、趣味性的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完善人口网,扩宽宣传服务渠道。图文并茂、美观大方的人口网已逐渐成为我区开展计生宣传服务的平台和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并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着很大作用。5月24日,副市长王晓然到区计生委检查指导工作时,称赞人口局域网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实现了便民、公开、高效。

三、加强学习开拓思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上半年有计划地加强培训练兵工作,坚持每周星期下午组织学习,聘请大中专院校教师授课,委各科室科长和分管领导轮流授课,共计100余课时。组织技术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班,300余人次先后赴省、市接受培训。加强学历教育和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区技术服务站2名工作人员喜获主治医师资格证。为便于开展学习练兵活动,组织编写《人口计生系统服务能力建设题集》,开发与《人口计生系统服务能力建设题集》配套的考试软件系统,采用电脑随机抽题生成试卷,定期组织区、乡两级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四、实施“123”工程,强力推进计划生育示范化建设

3月5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示范化建设动员会在我区召开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四大班子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次到东风乡、龙泉镇、马投涧乡实地调研计划生育示范化建设工作,对我区的乡所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外地参观学习示范化建设工作。经过实地调研,研究制定“123”工作思路,确定2010年为全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年。一是区站建设,区财政拨款10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拓展家庭保健服务项目。二是在去年马投涧乡所已建设的基础上,再新建东风、龙泉两个乡级服务中心。三是在全区打造30个示范化村室,在资金投入、设备保障上形成了一定规模。区委、区政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加拨150万元对全区乡所进行新建。按照“123”工作思路,全区掀起了示范化建设活动的高潮。

五、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服务能力建设

(一)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活动。完善康检工作新机制,扎实开展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解决四术遗留问题。确保手术质量,确保服务质量,对四术对象全免手术费,并进行术后慰问随访,为四术对象发放慰问品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手册。竭力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对四术对象专车接送,帮助四术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本次活动中,全区圆满完成四项手术任务,受到省市督查组的一致肯定。

(二)抓好家庭保健服务,关注群众身心健康。抽调技术人员组成家庭保健服务队,对全区6个家庭保健示范村的家保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定期对患病的服务对象随访,及时掌握服务对象康复情况。使已婚育龄妇女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开展育龄人群婚前孕前咨询教育,对700余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建立优生咨询室,提供宫内感染检测、唐氏综合征筛查等服务项目,指导孕妇科学选择孕泰宝等营养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月17日,省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王海吉到我区视察计生服务站及家保中心的运作情况,对我区在家保服务工作中的探索和创新给予肯定。

(三)全面推行“阳光生育计划”。印发《关于“阳光生育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布“阳光生育计划”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开展全程服务,兑现行政审批零收费技术服务零利润的承诺,做到“三年早安排、三年早知道”。为方便群众,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街道,现场为申请成人严重慢性疾病鉴定提供服务。严把审核关,严把鉴定关,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698对夫妇发放《农村二孩生育计划预先明白卡》提前安排了他们的生育计划,对稳定低生育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成残二孩生育指标的发放公开、公平、公正。换发二孩生育证期间,坚持走村串乡、深入基层,为550名持2010年度二孩生育证的夫妇换发二孩生育证。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区开展MIS数据清查,完善数据库信息,提高数据库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打好基础。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保险服务,为计划生育手术对象办理了四项手术保险,为6025名独生子女办理了平安保险。

六、完善利益导向,幸福家庭行动助推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完成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统计摸底、个案信息录入、个案资料存档工作。为8户计生家庭落实中招加分政策。开展特殊家庭扶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5户7人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6720元。区人口计生委把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手续,下放到由乡镇街道进行审核,既增强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又方便群众办理手续。截止目前,全区共有5164户家庭领取一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100%。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行动”。上半年全区共创建12个幸福家庭示范村、100个达标户。其中东风乡王潘流村等6个村被命名为市级“幸福家庭行动”示范村。区委、区政府继续加大全区领导干部定向帮扶力度,下发《关于2010年度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帮扶任务的通知》,明确帮扶对象,提出帮扶措施。目前,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帮扶贫困计生家庭163户。把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融入新农村建设,在信息、技术培训、资金、就业等方面给予计生户大力支持,五个帮扶基地共安排1100名计生家庭成员就业。

七、破难题创特色,开创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严肃行政执法行为。对乡镇街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对其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严格审核把关。

(二)开发行政执法软件,实现行政执法网上办公。作为2010年重点工作之一的行政执法软件开发工作,目前正在调试阶段。在执法软件开发过程中,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多次指导软件的开发工作。3月28日,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绍杰专程到区听取行政执法软件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三关两书一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为使区级层面能够及时掌握性别比治理重要数据,加大生育对象孕情消失的查处监督力度,在工作中探索出“三关两书一服务”工作模式,随着“三关两书一服务”工作模式的开展,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4月23日,省性别比治理联合督查组对我区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区“三关两书一服务”的工作模式给予肯定。

八、推陈出新亮点更亮,完善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在做好城区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五个结合”确保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区采集流动人口信息4074人,为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模式形式和内容,文明街道向辖区群众发放“六大服务”志愿者服务卡,志愿者在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后,社区发给纪念品,并评为“文明家庭”。太行街道打造“民有所需、我有所应”的亲情服务,把社区管理员的基本信息和服务内容印制成名片,发到育龄群众手中,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受到居民的欢迎。在民主监督方面,各社区的民主监督小组定期对社区计生工作进行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民主决策方面,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独生子女费、二胎生育指标等事宜,都要经居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策,由居委会组织具体实施。

九、多策并举,树立和维护人口计生新形象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解放思想找差距,转变作风促发展”活动。建立健全了廉政教育制度,制定了委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和目标分解意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找差距,转变作风促发展”活动。开展了“解放思想找差距,转变作风促发展”活动演讲比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并认真整改。:

(二)维护群众权益,加大纪检和案件查处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全力做好省、市、区两会期间的人口计生稳定工作。建立健全了18项工作制度,落实长效机制,规范管理工作。在人口网上开通了网上渠道,方便群众。

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篇3

论文摘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养老出现了诸多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作为传统农村养老的外界供给渠道—家庭、社区和政府,其养老功能都在城市化进程中或者弱化,或者缺位。因此在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的.困境并不在于制定一个什么模式的保障体系,而是要首先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得以实施和运转的内在机制。本文分别从微观、中观以及宏观层面探讨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得以运转的内在机制的构建,对家庭、社区和政府这3个养老供给果道的功能重建进行了论述。在3个养老供给渠道的关系方面既强调各自功能的重建,亦强调彼此之间的联系和依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日益深人,受政策或者是观念的影响,农村的传统结构和环境被打破,农村养老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农村留守老人”“失地农民”“农村空巢老人”等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新弱势群体,意味着当前农村养老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面对这些问题,作为农村养老的外界供给渠道—家庭、社区和政府,其养老功能却在城市化进程中或者弱化,或者缺位。因此,在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的困境并不在于制定一个什么模式的保障体系,而是需要首先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得以实施和运转的内在机制,需要探讨家庭、社区和政府这3个养老供给渠道的功能重建问题。

一、重塑家庭的养老功能

(一)现阶段重塑家庭养老功能的意义

尽管在城市化进程中,家庭的养老功能在逐渐弱化,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养老的责任从家庭过渡到社会。福利型的社会养老方式要以雄厚的政府财力为后盾,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人口老龄化是在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的背景下提前到来的,在此阶段能够满足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体系还相当薄弱,所以目前以福利型的社会养老方式解决数目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与此同时,城市化的过程也是渐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诸多地区尚未实现,集体尚无能力进行经济积累,在这样的条件下根本无法对老年人实行高水平的集体养老。此外,对于诸多农村家庭来讲,他们均在养老的“能力要素”上有所欠缺,绝大多数只是刚解决了温饱问题,根本无力将自己的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中。所以无论是从国力、集体力量还是个人财力来讲,短时间内尚不能舍弃家庭养老方式,在现阶段重塑家庭的养老功能是必要的。

(二)重塑家庭养老功能的途径

(1)引进家庭资产的积累和生产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退化的本质原因,在于维系家庭结构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又引发了家庭伦理观念、家庭结构以及家庭功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即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传统的资产积累模式由土地收人转向了其他途径,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民的收人又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这使得他们抛弃了原有的家庭观念,以个人利益为重。因此若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引进家庭资产的积累和生产机制,使家庭成员具备“能力要素”以维系原有的家庭结构,履行养老义务。

在家庭中引进资产积累和生产机制,仅靠家庭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政府通过有组织的引导和帮助,对农民的家庭资产进行生产建设。在政府如何引导家庭进行资产的积累和建设方面,呼图壁县保险证质押借款项目的做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自1998年初起,新疆呼图壁县农保办开展了以保险证质押借款项目。所谓保险证质押借款,是指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经办机构允许其直接用自己持有的或借用他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作为抵押物,依据一定程序和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借款手续。所借款项仅限于农户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基本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此项目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不仅创立了个体家庭资产的累积生产机制,而且还创建了一个积累家庭资产与本地财富的新循环。保险证质押借款项目把取之于农民的资金重新借贷给农民,让他们直接参与资金的管理与运营。

(2)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道德权威。养老“能力要素”只能够影响供养老年人水平的高低。重塑家庭的养老功能最关键的还是要解决“意愿要素”的问题,即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道德权威。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可以从三个途径人手:

第一,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保障力度。在以往,家庭养老主要靠传统的家庭伦理维系,靠舆论和道德监督巩固。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农民的价值理念在没有约束和引导的前提下直接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所以要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必须加大对农民思想的教育和引导,加强对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第二,转变农村老年人的消极思想,促使其成功老化。近年来,国际上对老年人成功老化进行了较多的研究,研究认为成功的老龄化依赖个人的选择和行为,可以通过个人的选择和努力来实现。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资助的老龄化研究指出,很少患疾病和与疾病相关的伤残、心理健康、积极参与生活是成功老化的基础。这些因素表明成功的老化包括避免衰退、创造性地适应周围发生的任何变化,从而将可能有的消极影响减小到最低。现阶段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老年弱势群体,特别是对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来讲,积极参与生活就显得尤为重要。积极参与生活和有意义的活动有很多表现形式,但是成功老龄化最关注两个方面,即和他人的关系以及有创造力的行为。相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原来的生活环境并未发生改变,这就有利于引导他们逐渐走出孤独的生活圈子,与外界进行交流。与此同时,也可以挖掘他们在农业活动以及家务工作方面所积累的宝贵经验,与年轻一代分享。这样在帮助老人找回自身价值的同时,也重树了老年人在传统农业文化及技术方面的权威地位,使下一代改变“人老无用”的观点。

第三,建立相关法制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传统的家庭伦理已经受到市场经济的根本性冲击,农村家庭养老仅靠赡养老人的自觉意识是难以维持的,因此还需要制度法规的强制约束力。有子女却无人赡养的空巢老人问题已经充分说明了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制的必要性。

在农村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首先要在农村深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地方性老年权益保障法规和相关条例。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要设立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处理歧视、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违法行为。最后,在保障实施方面,可以推广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尝试建立奖罚激励机制。

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重塑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道德权威,需要社区组织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共同促进。比如在促进农村老年人成功老化方面,就需要农村社区工作者在老年服务中承担具体的工作,发挥其在老年疾病预防和社区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

在城市化进程中,以血缘和地缘为维系的传统社区逐渐走向瓦解,传统意义上的集体责任开始消退,在养老问题方面就表现为集体养老功能的丧失。在这种状况下,必须促进现代化的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多项社区服务,使农村形成新的养老社会支持网络体系。

社区服务是指在一定层次的城乡社区内,建立在自愿、自治、自助、互助基础上的既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同时又突出重点对象和特殊需求的福利性服务。社区服务属于人力保障中的服务保障范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门。面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养老问题,社区老年服务所扮演的角色更加重要。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建立了网络化、系统化、社会化的老年社区服务,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却极少开展推广。就现阶段农村诸多养老问题的解决来说,社区老年服务的开展和推广极具现实意义:

首先,社区老年服务能够成为家庭养老的有力补充。农村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弱化了其养老功能,但是如果通过社区组织来为留守老人或者空巢老人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无疑为家庭养老提供了补充。

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居民对于服务保障的需求也在急剧膨胀,但由于国家提供服务保障的财力有限,所以社区服务就能在满足人们服务保障需求的同时减轻国家的负担。

最后,社区老年服务的提供离不开民间力量的参与,这就为民间福利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从而有利于农村福利社会化的落实和发展。

三、政府角色的转变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运行中所扮演的角色本应是服务型的,即应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制定相应的政策,但在目前,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却是单纯管理型的,这集中体现在政策制定的滞后性。在市场化进程中,政府首先要明确自身的义务,承担相应的养老责任,同时也要转变角色,即在农村建设中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政府必须意识到自身在农村养老责任承担主体中的缺位,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养老问题,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财力和政策支持。

(1)树立正确观念,履行基本义务。中国社会一向都认为照顾老人是子女的责任,但是随着老年人口、核心家庭的不断增加,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所以政府要为有困难和得不到家庭照顾的老人提供服务。在城市,已经建立起以社区为中心的助老服务体系,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但是在农村,当面临相同状况的时候,却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关注。当前集中爆发的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应引起政府对于农村养老问题以及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整体思考。历数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老年政策,农村老年人和城市老年人在政策方面所享受的待遇是不均等的,即现行的中国老年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农村老年人隔离在外的。当城市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养老保障制度时,广大农村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保障还是以救助为主。因此,政府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乃至整个农村保障体系的建设中承担必要的责任,履行基本的义务。

(2)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目标。上文中我们从意识层面提出了政府向服务型转变的政策建议,这一转变对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运转机制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从近期来讲,政府就需要以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为他们提供应有的服务。首先要组织各方力量,了解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依据现状,结合各地市的不同状况确定近期工作的重心。其次要转换意识、制定政策,落实地方政府的财政拨付。针对农村地区集体经济解体、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的现状,可以从思想工作和政策制定两方面去保障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养老需求的满足。从思想工作方面来讲,要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各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思想工作教育。组织他们下基层农村对民情进行考察,了解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从而转换原有的价值理念,引起对农村工作的重视。从政策制定方面来讲,国家必须制定公平、合理的养老政策,加强城乡一体化管理,规划涵盖城乡所有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体系,设计可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老年人也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3)均衡发展,加大对经济落后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我们出台一项福利政策,是为了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了锦上添花。所以,现阶段政府必须提倡均衡发展战略。这种均衡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政府必须意识到城乡老年人在利益享受方面是无差别的,因此在政策制定方面必须考虑到公平和公正。一项具体政策的出台不仅要考虑到它在城市的效应,而且也要考虑其是否惠及农村老年人。

第二,不同地区的均衡发展。现阶段,我国各地农村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状态,各地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建设和保障力度也各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决定实施一项政策时常选取一些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尝试,这样在较长时间内,国家资源会局限于个别地区。我们要考虑到当这些地区的养老保障已经发展到较高水平的时候,个别地市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政府的投资和政策支持。因此,政府必须考虑地区间的均衡发展,加大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第三,不同工作领域的均衡发展。不能将主要的财力持续地投人到个别的工作领域,或者只是专门针对农村的一类养老问题制定政策,而是应该尽可能考虑到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现阶段的养老需求,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在对某一工作领域进行投资的时候,不应该仅仅考虑到这项投资所带来的社会效应有多大,更重要的看投资到这个领域能够解决多少农村老人的实际问题。

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篇4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万顷沙镇正是其中一个试点。8月20日,记者来到镇内率先实行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民立村,只见当地卫生站的宣传栏上放出了家庭医生的照片与资料,村民可以随时致电寻求医疗帮助。

在当地卫生站工作多年的护士康巧君说,对比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实行前后,差别还是颇大。“对我们来说,卫生站的人手不够用了,有时要加班工作。但对村民来说更方便、更贴心了,因为除了有病时来卫生站看病或致电出诊,我们还会定期主动去探访他们,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

新一轮医改着眼于基层医疗

近年来,作为民生实事的医疗改革受到群众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在大医院“看病贵”、“看病难”的普遍状况下,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与观念,引导群众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是医改的重要方向。

2013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广东在着眼于基层医疗的医改方面更先行一步。2012年4月,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当中提到,2022年要实现“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2015年要在珠三角率先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实施家庭医生式服务。

2014年7月2日,广东省卫生计委(以下简称“省卫计委”)办公室《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启动后,签约者和非签约者在医保支付比例和医保门诊统筹上将体现差别。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胡丙杰则认为,目前群众总觉得大医院资源不够,实际上很多疾病可以在基层解决。基层医疗设施已经建设得比较完善,关键在于探索更好的制度以留住人才。

万顷沙镇:村民就近享受医疗服务

记者从广东省卫计委获悉,今年广东省共36个县(市、区)成为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广州市有三个试点,分别是南沙区、荔湾区和萝岗区(现并入黄埔区)。其中南沙区又选择了万顷沙镇作为最先实行家庭医生式服务。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党委委员陈曦帆介绍:“2013年万顷沙镇内创新实施医疗卫生机构镇村一体化管理体系,形成‘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三级农村医疗网络,统一由医院派驻医生管理卫生站,盘活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目的是构建“小病不出村、站内全免费、大病有保障”的十分钟医疗服务圈。在此背景下,南沙区选择万顷沙镇作为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的试点。我们目标是在2014年底前,全镇16条村(居)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并完成全镇所有家庭的签约。”

截至6月30日,镇内率先实行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民立村已签约821户,签约率为97.98%。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严忠文说,民立村距离镇城区的医院20多公里,比较偏远,如果村民感冒、发烧都要到区第一人民医院来看病就很不方便。“以前村卫生站提供的服务比较难满足村民的需求,但自从卫生站的基本医疗有了医院作技术支撑,整合医院和卫生站资源组成‘医联体’后,村民在基层卫生站就能享受较为完善的医疗服务。民立村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家庭医生式服务。”

家庭医生式服务包括什么内容?万顷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文祥介绍,主要包括主动上门和预约上门的医疗服务。“具体来讲,有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免费健康体检、慢性病用药指导和随访、妇幼儿保健、健康生活指导、转介(转诊)绿色通道、指导整理家庭药箱、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建立家庭病床、重大疾病救助措施等。下一步,还会增加住院分期付款的服务,帮助困难群众。”

人们普遍缺乏“治未病”观念

在医疗改革下的家庭医生式服务除了考验政府在政策与制度上的结合外,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也非常重要。他们作为一线医护人员,需要与村民、居民取得真正紧密的联系。在万顷沙镇民立村卫生站工作了十几年的医生陈卫伦认为,随着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推行,村民不单是有病时来卫生站就医,还可以得到主动的健康管理服务,让病防治于未然。

“到村民那里宣传家庭医生式服务时,他们都有一个普遍观念:在不舒服时医生帮助看病就可以了,其他都是次要的。也就是说,村民还没有形成在还没有得病之前应该先防治的观点。打个比方,一个老村民体重超标了,将来可能容易得高血压或糖尿病。但他不会想到要开始控制体重,从而预防疾病。”陈卫伦说。

这也是为什么在家庭医生式服务中,建立健康档案尤为重要的原因。它方便记录和查询居民健康情况及需求,让负责本家庭的医生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制定医疗、保健的方案。陈卫伦举例说:“当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如果发现某个村民有高血压的趋势,我们会建议他配合饮食做些运动。另外,我们还会指导整理家庭药箱,建议他们配备什么药物。”

除此之外,家庭医生式服务另一个亮点在于其拥有医院转诊的“绿色通道”。民立村卫生站护士康巧君介绍了一个具体案例:“之前,村里面的80多岁的孟婆婆不小心撞破了头,流血不止。被送到卫生站后医务人员一边帮她作简单的包扎,另一方面立刻联系与卫生站达成双向转诊协议的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到了医院时,立即会有医生与病人对接,省去挂号排队等时间。”

家庭医生式服务如何走得更远?

家庭医生式服务的试实行是否让人满意,群众的反应是重要指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文祥介绍,在7月份关于家庭医生式服务知晓度和满意度的民意测评中,这两项指标都是非常高。“大部分村民知道并对家庭医生式服务比较满意。”

民立村村党支书梁杰铭和负责村医卫的梁炳祥告诉记者,在当地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时,村民还是比较支持的。“现在除了已经迁出去的十几户,基本上都已经签约了。”村民陈锦泉说,由于现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卫生站报销比例大,家庭医生式服务基本上免费,因此很多人都愿意参加。

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篇5

来自郑州市航海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二玲告诉记者,他去年就听闻工作在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朋友说,北京新推行了家庭医生式服务管理模式,是在借鉴欧美等国的先进经验基础上,实行的符合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居民健康管理模式,非常受居民欢迎。她早都想来学习这种管理模式了,她还带来很多疑问准备提问。

的确,北京市实施的家庭医生式服务管理模式引来很多省市的关注,他们不仅有欣喜,也有疑问,例如,家庭医生式服务管理模式怎么多了个“式”字,与欧美实行的家庭医生服务是否有区别?家庭医生式服务与社区首诊是怎么样的关系?这项工作是否会增加人力成本,如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有限能否开展?

如多数与会者所料,这场会议将拨开家庭医生式服务管理模式的层层面纱,既能看到管理模式的好,也能看到这种管理模式下社区卫生服务的不足。在此我们仅将讨论的焦点话题列出,以飨读者!

解析

何为家庭医生“式”服务?

同其他新事物一样,“家庭医生式”服务刚刚推出就遇到了很多问题。而“式”字无形中成为问题的焦点。为什么多“式”字,意义何在?北京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许俊峰表示,无论是从医学生教育,还是毕业后继续教育等培养机制来看,严格意义上讲我国还没有家庭医生。但国外家庭医生服务理念很值得借鉴,因此结合北京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与之相类似的家庭医生式服务。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李长明表示,加一个“式”字完全符合我国当前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形势,众所周知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比欧美晚了半个世纪,所以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没有能力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因此,无论社区医生还是居民都应该认识到家庭医生式服务不同于家庭医生服务,家庭医生式服务不能提供全方位的医疗照顾。

“家庭医生式服务不仅不同于家庭医生服务,与国外的私人保健医也存在差别。”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积勇指出,家庭医生式服务不能提供常规性的上门诊疗服务,但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服务模式的改革和实施,畅通社区医生与居民联络渠道,在社区医生与居民间建立稳定的、信任的服务关系。

不仅如此,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梁鸿也指出,北京实施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也与以往各地实施的全科服务团队不同。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仅服务于已签约家庭,且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服务,服务模式呈现连续性。但全科服务团队无特定服务人群,一般采取一对多的服务模式,对居民不会提供连续,大体呈现分段式服务管理模式。

问答

问题1:如何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

目前,北京市很多区县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热情,采取了两种奖励方式:在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中预留出1万元;预留每名医务人员本应所得的公共卫生服务5元钱。请问这种奖励方式是否合适?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基层卫生处副处长王天和

问题2: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考核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几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已经开始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但这也绝不意味着回归到“大锅饭”年代,我们所开展的任何工作都设立了考核指标。请问依据什么标准来评价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进展呢?

北京燕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光华

问题3:是否可以引入社工参与?

近期,我们到英国学习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时发现,英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很多社会医疗工作者,他们不仅可以协助社区医务人员完成许多简单的工作,也与多数居民保持了良好的互助关系。在社区医务人员紧缺的当下,我们是否也可以引入社工参与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

武汉市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樊富成

问题4:签约人数远超服务能力怎么办?

随着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推进,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的居民会越来越多,但医务人员数量却相对受限,毕竟有限的医生只能服务有限的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有居民要求签约,该怎么解决?

沈阳市和平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付文丽

问题5:“是否会考虑实行“首诊制”?

欧美家庭医生式服务最核心的体现便是“首诊制”,没有家庭医生出示的转诊单,患者不能到大型医疗机构就诊。请问北京在实施家庭医生式服务的过程中,是否会考虑实行“首诊制”?

北京市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李宁燕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梁鸿

奖励经费不能从补助中划拨

答复无论是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给予医务人员的奖励经费,还是其他工作的奖励经费,都不应该从医务人员理应获得的薪酬中预留,我认为这是对医务人员劳动报酬的变相剥夺。当前,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相关调查都显示,志愿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还相对较少。这就需要政府反思,到底是社区医务人员工作风险太大,还是政府给予的回报太少,不然怎么会总是吸引不来人才呢?特别是一些新增添的工作项目,政府更应该采取多样的手段鼓励医务人员。当然,给予奖金也不是惟一的鼓励方式,建议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提前晋升、给予会议学习机会等多样手段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

北京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许俊峰

依据居民知晓率考核工作进展

答复北京市在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之初,首先提出的一个考核指标就是“签约率”,即签约人数除以服务居民数。但经过近1年的实践和论证,最终北京市卫生局决定取消这项指标设定。因为这项指标的设定让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不做假,毕竟当前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根本无法满足所管辖区所有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后来我们发现,推进这项工作首先应做好宣传,然后再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确定签约数量。家庭医生式服务不能强制居民签约,我们采取的是自愿原则,但一定要让居民知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做这件事,然后才能谈到居民是否愿意签约的问题,所以在遵循不强制居民签约的基础上,我们决定通过居民“知晓率”来考核工作推进情况,即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定性指标为居民知晓率。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李长明

社工参与利于解决人才配置缺口

答复当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处于人力匮乏时期,所以大多数地区都采用全科团队服务模式,即1名全科医师、1名全科护士、1名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等组成一个团队,为600~800名居民服务,但遗憾的是在这个全科团队中惟独没有社会医疗工作者。

其实,国外很多大学都设有社工系,培养出来的社会医疗工作者在全科服务团队中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但对于我国来说目前还是一个缺项。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很明显地感觉到社会医疗工作者缺失带来的不足。

另外,培养社会医疗工作者加入全科团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全科医生应该以基本医疗为主,公共卫生服务为辅,例如一些家庭联系工作、居民健康咨询、老年人慢病访视等不应该每次都由全科医师亲自前往,这会无形中增加访视医疗成本,所以我们必须要考虑最佳的全科团队组合,合理配备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让社会医疗工作者扭转社区人才结构中的配备缺口。

北京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

依据能力限定签约人数

答复现在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人数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现象非常普遍。我个人认为,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我们应该从重视门诊数量的多寡转移到能力建设,不能总让居民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是“打杂工人”,要让他们知道社区卫生服务的价值所在。所以在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推进中,我建议依据自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划定可以服务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例如,老年患者、慢病患者、非常信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患者,在这部分人群中选出自愿签约的患者,然后为这些自愿来签约的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样不仅能树立社区卫生服务的品牌形象,也能让所有的居民看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利好。

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副主委顾

医保预付费制度需快速跟进

答复家庭医生式服务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转变原有服务模式迈出的第一步,也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必须经历的关键阶段,但如何在推进的过程中逐渐向“首诊制”贴近,不仅要靠社区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还需要政策作为支撑。

我个人认为,由于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不均等,一些较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实行“医保预付费制度”。但当前各国实施的“医保预付费制度”都存在差异,建议我们可以首先采用由医保机构为居民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的方式,先尝试规定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要求居民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然后再由社区医生依据患者情况看是否需要转诊。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社区卫生服务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

延伸

为实施家庭医生服务预热

顾表示,北京市实施的家庭医生式服务距离欧美家庭医生服务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所以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进程中,社区医务人员一定要向居民解释清两者之间的区别,切勿让居民觉得家庭医生式服务是骗人的把戏,根本不是真正的家庭医生服务。

家庭服务和家政服务的区别篇6

[关键词]失独家庭;福利;可及性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6)03―0083―02

公民自身的福利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就是福利可及。当前,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曾为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的失独家庭重新引起社会的关注,其福利供给是否可及亦成为社会广泛讨论的问题。因此,笔者以福利可及为切入点,通过对南昌市113户失独家庭进行访谈调查,从不同的福利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角度出发,探讨失独家庭在福利可适合性、可接受性和可获得性三个层面上可及与否,为我国失独家庭增进福利。

一、失独家庭的社会福利需求

(一)生活保障需求

对于失独家庭而言,未来的生活和养老保障的问题是他们必须面对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调查和访谈结果显示,目前国家每月发放的500元失独补助金,难以支撑家庭开支;而且,在一些关于失独家庭的补贴条例中,也注明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补助,使得一些达不到“特殊困难”条件失独家庭被排除在外;因此,几乎参与调查的全部失独家庭对提高扶助金标准的需求极度强烈,80%的失独家庭也希望建立特别扶助金制度以及精神抚慰金。

(二)医疗康复需求

失独家庭因其家庭的特殊性,其患病的几率大于普通家庭。在笔者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就不乏有因为心情抑郁而久卧病榻的失独家长。因此,医疗报销和疾病康复对失独家庭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对患病的失独父母来说,不仅存在医疗报销问题,同时还有照料和护理的需求。在面对就医难的问题时,失独家庭需要医疗单位为失独者开设绿色通道,做到患病可医、卧床有护。

(三)社会支持与关怀需求

失独家庭常常会受到社会上的歧视和不理解,即使是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也可能会受到异样的关注。在访谈的过程中发现,一开始失独家长们会排斥接受访谈,但当他们发现你把他们当做普通人一样对待,真心地与他们交流,他们会很渴求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融入社会,被社会所接纳。与此同时,失独家庭也需要建立专为失独者解决问题的部门,当失独者出现困难时,不会遭到各行政部门的推诿。失独家庭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享受到社会的优惠政策,用社会的帮助将他们从阴影中带出来。

(四)精神慰藉需求

失独家庭在年弱体衰时失去唯一的孩子,沦陷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难以自拔,从而对外界,对政府,对社会都可能产生怨恨心理,不愿意接受外界帮助甚至不愿意接受自己亲朋好友的照顾。在当前二孩政策放开的背景下,对于已经不能再生育的失独家长来说,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在访谈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失独家长对外界的抵触和抗拒,对于精神赡养的需求也较为强烈,他们渴求心理的痛苦能够得到纾解,希望定期有专业人士开展心理慰问,能够建立常用联系人。

二、失独家庭福利供给主体与现状

(一)政府提供的福利现状

目前,政府为失独家庭提供的福利主要体现在政策以及制度建设上。2013年12月,在国家卫计委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其中,江西省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失独家庭,将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女方在49-59周岁,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女方在60周岁以上,符合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保障制度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人员保障;而且,南昌市对确认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的对象,在国家和省特别扶助的基础上,市、县再按照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13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70元的标准增加发放扶助金。

(二)社区提供的福利现状

社区是失独家庭日常活动的场所,也是他们最为熟悉的环境,因此,社区能更便利地为失独家庭开展服务。社区为失独家庭开展的服务以上门拜访慰问\电话问候、提供家政服务、发放节日礼物\在社区内开展活动等等。在南昌,红谷滩新区万达星城社区联合金葵花社会服务中心为本社区的老人包含失独家庭在内,提供助老员上门家政服务、测量血压、每月庆生活动、发放节日礼物等免费服务,但目前尚未建立专为失独家庭开展服务的机构。

(三)社会组织提供的福利现状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使得失独家庭再次受到关注,相关的志愿组织和社会服务中心也开始关注到失独家庭。在南昌,小桔灯服务社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小桔灯服务社于2013年成立,属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划拨专项资金建立的社会组织,其服务对象为失独家庭、空巢老人、困难老人。日前,小桔灯服务社已在南昌16个社区建立服务点,结合志愿者,为失独家庭服务。

(四)个人提供的福利

为失独家庭提供福利的个人主要以志愿者为主,其中也包括公益人士、其他失独者、街坊邻居、朋友等。虽然目前社会志愿者为失独家庭提供的福利的工作还出于发展阶段,但是志愿者将会是失独家庭社会服务供给的一个重要来源。社会志愿者群体很庞大,涉及到各行各业的人士,因此,失独家庭各个层面的需求有望从中得到满足。

三、失独家庭福利供给可及性分析

作为失独家庭,其福利可及性的获得可以不仅能够改善经济状况,而且也能使失独家庭再次感受到社会关怀。本文将从可适合性、可接受性、可获得性三个层面探讨南昌市失独家庭福利供给的可及性状况。

(一)失独家庭福利供给的可适合性分析

具体到失独家庭的福利问题,由于在福利供给过程中存在适配性的问题,所以也可能出现即使福供给较多,但也无法满足失独家庭需求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失独家庭的享受到的福利主要是由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四类主体提供,而福利类型呈现的单一化以及福利递送缺乏对失独家庭活动特点的考虑,造成福利供给与需求的可适性存在非匹配的问题。根据调查和访谈的结果显示,在调查的113户失独家庭中,有74户家庭认为目前享受到的福利没有考虑到失独家庭的独特性,比如普遍享受到的福利仅仅局限于经济补偿层面,而针对提供服务的福利非常缺乏,以南昌市小桔灯社会组织为例,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志愿帮扶,而在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的提供上,几乎没有使用的空间,这自然造成福利供给与需求之间产生非相关性,失独家庭福利可适性弱化。

(二)失独家庭福利供给的可接受性分析

失独家庭在众多弱势群体中属于较为敏感的群体,在中年甚至老年时失去独子,其精神世界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出于内心的敏感和脆弱等原因,也不乏会产生抵触社会、排斥与外界接触的心理。而且,在失独家庭福利供给的可接受性问题上,其福利呈现出弱可接受性。这一方面是由于失独家庭在福利上的诉求在实现过程中面临众多障碍,包括诉求渠道狭隘,对诉求主管机关的监督力度不足,根据调查显示,43%的失独家庭对于自己福利需求表示诉求无门,由于缺乏专门的失独管理机构,其福利的可接受性呈现弱化;另一方面也是出自于失独家庭敏感的心理,不愿意去申请和表达自己的福利需求,根据调查结果,在113户被调查的失独家庭中,不愿意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家庭情况的占比68%,而拒绝领取补偿金的占比21%。

(三)失独家庭福利供给的可获得性分析

通过对南昌市113户失独家庭的走访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年过半百的失独家庭而言,其对年老后的养老保障和医疗康复有着迫切的需求,而现实情况是既缺乏政府主导下的专业为失独家庭提供服务的养老中心或机构,也欠缺生活照料和居家照护,其福利获得呈现弱可得性;同时,全国各地以及城市和农村的失独家庭仍存在经济扶助金上的差别,有的省市千元以上,有的省市500元以下,有的省市仅执行340元,造成了失独家庭在经济上存在弱可得性;其次,在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上,社会公众参与的缺失,志愿服务渠道狭小,社会支撑力度不及等问题导致失独家庭福利获得呈现弱可得性。

四、结论

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需要依照民众真实的需求,其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也应当以福利可及性程度为参考对象,因而比较研究民众福利供求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对于失独家庭这类弱势群体来说亦是如此。笔者针对南昌市113户失独家庭的走访调查发现,当前,南昌市失独家庭的福利可及性严重不足,在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极大的不对称,体现在福利的适配性以及福利的获取渠道方面。

因此,我国在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中应当进一步突出失独家庭的福利可及性,在医疗保障、生活照料和养老保障等方面对失独家庭予以支持,并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会福利体系满足失独家庭的福利需求;我国政府应当保障各省市失独家庭福利可及性的均衡,地方也需因地制宜地受理失独家庭的福利诉求,对于情况特殊的失独家庭,可以划拨专项资金建立失独者应急中心,在不损害资源公平分配原则的情况下保证这类人群有福利获取上的优先性,切实增进失独家庭在福利上的可及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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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苏州市吴中区193个样本的思考〔J〕.人口与发展,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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