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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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篇1

论文关键词:转变发展方式,低碳经济,公共政策

低碳经济”最先是由英国政府提出的,是指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实施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而减缓气候变化。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1]对于地方政府要达到低碳经济的目标应采取怎样的政策措施呢?

一、优化能源结构

在21世纪的今天,全球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两个严重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这两个问题需发展低碳经济,而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优化能源结构,其措施包括以下几点:①提高能源效率,重点改善城市的能源消费结构和效率。如我国应注重车用燃料生产技术,清洁煤、核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先进发电技术,先进节能技术,碳捕获和贮存,可再生能源等能源新技术的开发。②降低煤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煤炭净化比重。当前,传统工业的发展已经不适宜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而加速国家能源消费从传统煤炭矿种为主向现代石油和天然气矿种为主的结构转变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③要全力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要保证能源安全和保护环境,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是减少煤炭消费降低对进口石油依赖度的必然选择。[2]

二、制定合理有效的碳汇政策

碳汇”来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主要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增加碳汇的途径主要来源于植树造林、草原修复、湿地保护、农田改造和海洋管理等措施,保护自然碳库,利用植物和土壤吸纳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清除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同时地方政府要严厉制止森林乱砍滥伐,减少林地功能挪作他用。[3]

三、强化科技,推进低碳技术创新

所谓低碳技术,也称为清洁能源技术,主要是指提高能源效率来稳定或减少能源需求,同时减少对煤炭等化石燃料依赖程度的主导技术。在发展低碳技术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以高能效技术来看,目前发达国家的综合能效,也就是一次能源投入经济体的转换率已达到45%,而我国只有35%,最近两年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整体来看还是很落后。[4]在目前境况下,我国已获得的低碳技术有三类:一是低碳新能源技术。其方法是用低碳能源去置换传统的高碳化石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二是温室气体的捕集技术。温室气体的捕集技术是优化现有能源结构的技术性和经济性的主要途径。三是温室气体的埋存技术。其方式是将捕集起来的二氧化碳气体深埋于海底或地下,以此达到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目的,当前的研发主要集中在采空的油气藏储层、不可开采的煤层等作为二氧化碳储库的可能性空间。[5]

四、工农业结构要实现低碳化

如今,由于我国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在发展低碳经济时不能完全抛弃工业中的高碳”成分,而是要在降低碳排放量中推进其优化和发展。此外,要提高高碳产业准入的市场门槛,合理限制一些发达国家把碳密集产业和高能耗项目向我国转移。其次,要降低农业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走低碳农业的新路子。要发展低碳农业其路径主要有:①大幅度地减少化肥和农药的用量。如用粪肥和堆肥作为化肥的替代品,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秸秆还田,增加土壤养分;采用深耕作物与中耕作物轮作,扩大作物根系营养能力。②充分利用农业的剩余能量。如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是农业中的剩余能量,其中70%以上的纤维素、本质素等都可用作饲料、肥料、培养料;也可采用秸秆气化技术,在高温、高压、厌氧条件下经热解气化成可燃性气体。③推广太阳能和沼气技术,在农村普及太阳能集热器是发展低碳农村的有效方式。[6]最后,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减少国民经济发展对工业增长的过度依赖。现代服务业是一个能耗低、污染小、就业容量大的低碳产业,中国的现代服务业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五、地方政府对低碳制度和法律的创新

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推进低碳制度创新应综合运用以下几类措施:一是建立低碳领域的技术创新机制,如清洁能源技术和高效能源技术。二是从制度上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条件。企业是节能减排与发展低碳经济的主体,政策支持对其节能的设备投资、技术进步、减排成本,以及管理机制改进等都具有巨大的影响作用。

对于低碳政策和法律创新,目前较常用的有经济手段和监管手段。经济手段的出发点是为低碳经济的市场参与者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使发展和投资低碳产业的环境更具有吸引力,如引入税收减免,碳基金或者给予某种形式的财政支持等。监管手段是以法律或行政法规、行业标准等方式强制市场参与者达到具体的标准,如污染排放标准、能源安全标准等。低碳立法:为保证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展模式的顺利转型,必须围绕低碳技术创新与发展新型清洁能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创新与法律体系的建设。[7]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总结了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经验,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来促进循环经济的继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J】.太平洋学报,2005(11).

【2】王茹,王红梅.地方政府关于低碳经济发展评价的关键因素探究.科技网,2010(11).

【3】庄贵阳:《十一五”期间能源强度下降20%目标约束下我国的能源需求及政策措施》,载于《经济研

参考》2006年第77期.

【4】洪芳柏.《低碳经济与温室气体核算》,载于《杭州化工》2009年第3期.

【5】张坤民,潘家华,崔大鹏.低碳经济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31.

【6】李旸.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和政策建议.国际能源网.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篇2

【关键词】碳关税;边境调节措施;WTO;GATT例外原则

一、碳关税的性质

(一)与关税相比较

1.依据定义来看。关税作为国家税收的一种,是经由海关代表国家并依据国家法律制定、公布和实施的税法,在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是一种流转税。[1]根据这一定义,碳关税可以称之为“关税”,因为其就是一国对进出国商品在进入海关时,依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而征收的碳税。但是,若一国将其定义为进出口商在入境时根据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的多少,而购买的排放额或国际储备额时,此时的碳关税,就不能称之为“关税”。

2.依照税则来看。一国海关必须制定关税税则的商品目录及相关税率,在进出口商品进入海关时,将商品放置在具体的商品目录中,从而确定具体的税率。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笔者认为,若将“碳”作为商品,从而确定关税税率,再根据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含碳量”来确定税率,显然是很难操作的。

3.依据分类来看。关税的种类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及过境税。进口税中又包含了正税和附加税。依据附加税的定义,我们只能将碳关税划分为附加税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若碳关税作为附加税等形式予以征税,那么其有可能成为关税的一种,但若一国要求进出口商以排放配额或国际储备额予以购买,就不能将其定义为关税。但国际上尚无对“碳关税”确切定义,一般而言包括了排放配额或国际储备配额的含义。所以作者认为现在所称的“碳关税”并不能直接译为传统意义上的关税,必须要参照收取税收的国家是出于何种方式收取才能认定其性质。所以碳关税的性质是模糊的。[2]

(二)与边境调节措施相比较

GATT在1970年对边境调节税下了定义即:一国根据目的地原则,对进出口产品全部或部分的实行的任何财政措施。[3]这些财政措施有两种:一是,出口国家通过实施某种措施,将其出口的产品相对于其本国市场销售给消费者相似的国内产品,从其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税收中解放出来,例如采取退税或减免税等措施。另一种是,进口国家,参照其本国相似的国内产品对进口产品征收部分或全部税收。即在进口环节和出口环节使用边境调节税。

我们知道,欧盟、美国等国提出征收碳关税的原因在于,其认为某些企业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导致了气候及环境问题,但他们确逃避责任,并未对此补偿。为了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应对这些环境破坏者采取措施,使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将改变环境成本转移到生产活动中去,其中在“二氧化碳”排放量上设一个价格,就是重要的措施。

目前,被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种:国内的碳税及排放交易机制。这些措施的运行将会增加发达国家某些产业的生产成本,但若发展中国家不采取类似措施,则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将处于劣势。所以,为了给国内产业创造所谓的“公平竞争”环境,并且防止这些产业转移到没有采取减排措施的国家,造成“碳泄漏”,发达国家会选择采取边境调节措施,提高国外相似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与国内税收机制相对应的边境调节措施是边境调节税,同时对其本国出口的含有二氧化碳的产品,则采用免税或退税的措施。

因此,笔者认为碳关税不是一种关税,而是一种边境税收调节措施。它不像关税那样对进口商施加一种额外的负担,而是为了保证国内外产品具有公平的竞争环境而采取的调节措施,因此碳关税其实是一种有别于一般关税的边境调节措施。

二、碳关税的法律依据

(一)以WTO宪法性原则为依据

WTO宪法性原则主要包括:1、促进国际贸易;2、保护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3、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促进共同繁荣。具体到美国征收的碳关税上我们可以看出,宪法性原则和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首先,碳关税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提高减排技术等方面去有成效;然而,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技术还十分落后,在发达国家现在其先进的环保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的状态下,碳关税明显与WTO的促进并帮助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相悖。其次,碳关税如何保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然而,若继续放纵高污染产业产品继续进行自由贸易,又如何通过贸易这一合理和法手段来控制碳的排放,进而减缓全球变暖的趋势呢?尽管在争端解决机构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具体的环境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判例和解释来加以解决,但我们同时可以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相关规定即:“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和裁决不能增加或减少使用协定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看出,关于“碳关税”,争端解决机构的任何一种解释都追求到双赢的利益。

(二)GATT的一般性例外规则

GATT1994第20条规定:“本协定不得解释为禁止成员方采取或者加强以下措施,但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或者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其中的一般性例外规则中,GATT第20条的(b)项和(g)项的是当前GATT在处理有关环境贸易措施的相应条款,同时也是多边贸易体制下的贸易与环境争端中引用最多的例外条款。规则具体规定为:(b)为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采取的措施;(g)与保护可耗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且要与国内限制生产和消费的措施一同实施。但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对情况相同的各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者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4]

1.关于(b)项

从(b)项的具体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碳关税需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有关措施是为了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第二,其措施需为“必需”。

(1)碳关税在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减缓全球变暖,改善全球环境等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其确实可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2)要证明碳关税的“必需”还要看有没有其他可以替代它的措施,并且对自由贸易的损害程度能够降低到最小化。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考虑的手段有完全禁止进口,征收带有惩罚性的关税,或者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但是这几种措施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首先,完全禁止进口,必定是对自由贸易的全盘否定,危害力最大;其次,若要征收带有惩罚性的关税,必需要先证明成员方的政策有违WTO协定,发展中国家之所以生产高耗能的产品是因为其缺乏相应的先进技术,不能就此认定发展中国家即违反了WTO的相关协定;最后,就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而言,若想证明高能耗产品的价格不合理以及政府在环保技术上的不作为从而形成了对高能耗出口产品的补贴,是比较困难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碳关税的征收是具有“必需”性的。

2.关于(g)项

(1)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WTO争端解决机制强调引起争议的措施要与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这个合法目标之间有实际联系,其认为只要存在这种联系,该措施就是“与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碳关税最终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碳关税措施下的清洁空气可以被认为是可用竭自然资源,也就是说碳关税与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这个合法目标之间存在联系。据此可认为碳关税是“与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

(2)与国内限制生产和消费的措施一同实施。从国际上的案例可以看出:若要满足此项要求,就应当提出证据来证明对可耗竭的自然资源的生产或消费实施限制时,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同等对待。而其国内产品承担的成本主要来自于两种机制,一是二氧化碳税,一是限制交易机制下的排放配额。由此可见,碳关税可以符合该条件。

三、结论

综上,虽然目前国际上普遍将碳关税措施理解为“关税”的一种,但笔者的观点是,并不能将其简单的概括为传统意义上的关税;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的是其与关税性质在某些方面是具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在边境采取贸易措施。并且在现行的WTO框架下,其又有法可依,WTO并不绝对禁止。笔者认为,美国实施此项措施的实质是,给未能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国家的进口产品增加一些成本,以此来对美国内相似产品创造所谓“公平”的竞争环境。但是对于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是需要在多边的国际框架下解决的,只采取单边措施最终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不能把碳关税当成为个别国家保护本国脆弱产业的工具。广大发展中国国家应尽早想出应对方法,以保证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张红.海关法[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2]黄文旭.碳关税相关概念解析[J].岭南学刊,2011,1.

[3]GATTWorkingParty,BorderTaxAdjustments,Reportadoptedon2December1970,L/3464,BISD18S/97-109.

[4]王传丽.国际贸易法[M].法律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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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篇3

TNT致力于成为首家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快递与邮政服务公司。这一宏伟目标要求TNT不仅仅符合政府的规章制度、满足客户当前需求。它已经成为TNT公司使命的一部分,承担起全球责任。TNT力求成为公路与航空运输业内首家二氧化碳零排放企业。

像关心财务问题一样重视碳排放量

TNT致力于战胜全球变暖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既然快递企业在全球变暖这一问题上难辞其咎,TNT就应义不容辞地为之提供解决方案,TNT的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如此。客户正不断测评供应商帮助他们改善环境的能力。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正颁布法令以降低车辆尾气排放量。公众亦希望污染环境者将其清理干净。

“心系我星”是一项遍及TNT公司上下的一个“环环相扣”的系列活动。从业务运营的各方面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不仅仅是从运输车辆层面。该活动的重心在于从运营活动过程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而不仅仅是通过花钱购买二氧化碳配额这种形式来“承担责任”。TNT鼓励员工个人亦采取措施。TNT的本次环境保护举措要求员工在个人生活中同样做到。这一部分的举措被称为“橙色选择”。

TNT已经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了记录。遵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及AA1000标准的要求,TNT了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由普华永道进行了审核。自2008年第一季度始,TNT将迈出更近的一步:参照财务报表的标准,对所有的碳排放数据予以记录并制成报表。

“心系我星”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策略分以下三部分:“二氧化碳排放计量”,以提升公司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透明度;“橙色准则”,包括TNT日常运营中的承诺与应对措施;“橙色选择”是一项激励员工及其亲属参与的活动。

从哪“减肥”

如要对二氧化碳排量“减肥”,则须先了解其当前的“体重”。2006年,TNT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825,600吨。

作为交通运输业的一员,公司的性质决定了TNT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TNT每周都要将四百万件快递包裹、文件资料及货物送达200多个国家,而且通常要在第二日送达。仅荷兰当地的TNT邮政主导部门及荷兰最大邮政运营商,其每日递送的信件与包裹就达一千六百万份,年驱车距离达到6千万公里,也就是地球周长(4万公里)的1500倍。

TNT现有44架货运机,16700辆汽车与卡车,以及占地3百万平方米的设施。TNT雇佣了159000名员工,他们在上班途中或飞赴远程会议时也会排放出二氧化碳。在2006年,TNT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了825600吨。航空货运部首当其冲,位居其次的是公路运输车辆及公司的建筑。

TNT不仅是一家大公司,它的业绩增长速度亦是非常惊人的。邮件部门正拓展其位于欧洲(尤其是在英国与德国)的邮件网络。快递部门在印度、巴西及中国发展势头强劲,并为其航空机组新添了两架B747-400飞机。因而,2006年TNT集团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了15%,在2007和2008年仍然有所上扬。

橙色准则是指TNT在运营过程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成为“心系我星”活动的第一部分,席卷公司上下的活动,并在TNT各业务领域制订目标并采取行动:加大航空业的研发力度。

在支持并加大航空业的研发力度的同时,TNT正努力降低业内二氧化碳的排放量。2006年,TNT44条航线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公司排量的51%。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业务量的增长,TNT空运中二氧化碳排放还将上扬。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任务。航空零排放难以启及。对于动力飞机而言,尚无石油燃料的替代材料。试验证明,通过动力升级设备,如翼状设备等,可减排,但效率略低且价格高昂。

TNT的承诺是优化集团公司运营,以便提升航空与地面运输的燃料效能;与航空航天业通力合作,以加速发展高效燃料技术或可替代能源。TNT的短期运营策略是:

改进线路规划

寻找降低飞行器重量的方法

投资电子路面支持设备

在仿真机而不是飞行器上对飞行员进行培训

与比利时列日(Liege)机场合作,优化使用持续降落模式(CDA)以及着陆程序。通过飞行器的持续降落,发动机总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从而减少燃料的燃烧,并降低噪声。

然而,这一影响还不够大。因此,TNT将加强其运营力度,实施其他措施,例如:

与Liege机场合作,优化飞机起飞时间;

使用飞行器与水洗型发动机这种清洁发动机的方法来提升其燃油性能;

增加对飞行器地面动力装置的使用;

增强飞行器的空气动力学性能,并研发出创新型集装设备(ULDS)以减少载货量。

此外,TNT还将与波音公司启动一项合作计划,以对航空标准操作规程(SOPS)进行审核,维护,空运管理及燃油保护机遇等。

水力发电的环保型办公室

TNT在荷兰使用二氧化碳零排放式水力发电,截止2010年,TNT将修建成环保型样板式新总部办公室。

TNT用于其建筑的能源占了公司二氧化碳排量的21%,其中大多数是不可再生能源,如煤炭及天然气。

TNT占地逾300万平方米,横跨63个国家。位置不同,其建筑有着不同的解决方案。在办公楼建筑上,总部与分公司间无需相同。例如,意大利的规章制度与气候就不同于瑞典。TNT必须适应于这一多样化原则。此外,TNT必须为其近年来新并购的公司保持风格上的一致,包括中国的华宇物流,印度Speedage及巴西Mercurio。

在将来TNT所有办公设施达到二氧化碳零排放或减排二氧化碳;在各公司级修建最优的“绿色”办公室(集团公司、快递公司与邮件公司),在阿姆斯特丹附近建一座新型总公司办公室;为邮件部与快递部打造最佳分公司,在荷兰、意大利与瑞典率先打造样板建筑。

同时,TNT将降低现有建筑物的能耗。通过能效措施,TNT将得以降低其排放,并节省电能。TNT将尽可能以环保能源替代传统能源。

从2008年1月起,拥有61000名员工的TNT总部办公室与运营部门使用无排放的水力发电(约1.25亿千瓦时)。TNT正在与Electrabel签约收购WitteElectriciteit。这一并购将对TNT的二氧化碳排放产生重大影响。TNT在荷兰拥有130万平方米的地产。2006年,TNT荷兰运营所耗电量占全球的39%,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公司的6%。而今,TNT荷兰公司所耗电量中有7.5%为水力发电。TNT荷兰运营模块包括邮政与快递服务,分级邮递中心,分公司,总公司,集团公路中心,Cendris,NetwerkVSP,包裹,TNTInnight,TNTFashion。

在意大利,TNT购买了可再生水力发电能源,为其134家分公司与16家总站发电。意大利分部因此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并超出了ISO14001的要求。

TNT正与某财团协商,建造一系列环保型办公楼,包括设立于阿姆斯特丹Schiphol机场附近的未来总部。这一未来总部将不同寻常,它将由各工作场所与会场组成,带有管理委员会设施。所有的环保型办公楼都将建于靠近交通枢纽处,对TNT所有部门的员工开放。这些新建的办公楼还应靠近大多数员工的家,以降低交通通勤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TNT的全新办公楼将于2010年初投入使用。

TNT分公司包括大型总站与分拣中心(平均占地面积大于25000m2)以及小型邮件分拣中心与快递分公司(占地约1500m2)。TNT不断对小型分公司进行翻新,并在荷兰以每年建造五座新公司的速度发展。

“环保型分公司”项目旨在为邮件与快递运营活动建造新型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建筑物。TNT将为其邮件与快递运营部门打造一家新的二氧化碳零排放分公司。该集团正与建筑公司协商,在2008年年底前在荷兰Veenendaal修建一座新的“环保型”邮递分公司。

商务旅行也要减排

TNT的目标是在2008年将商务旅行减少20%,尽可能地以视频会议取而代之。这样一来,TNT公司每年能将二氧化碳排放减少2-3千吨(相对估算的10-14千吨排量),同时将商旅成本减少320万欧元。

截止2007年底,TNT将在全球公司配备60台视频会议设备。已经有17座城市配有该设备。视频会议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共需投资约280万欧元。

在过去五年里,视频会议技术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主要包括:连接范围更广、平面视频与摄像头质量得到改进、自动远程软件更新与远程维护。当初存在的一些缺陷,比如连接线较慢、通信延后等问题都已得到了解决。现今的视频会议设备可允许六个不同场所的人同时参加会议。参会者在讲话时还可放幻灯片及Excel表格。为了节省时间,TNT用户还能使用独有的地址薄。该设备的所有测试者,包括集团CEO彼得・巴克在内均对此表示满意。

激励员工用排量低的车辆

TNT开始实施环保型公司车队,TNT激励员工选用二氧化碳排放低于120g/km的车辆,TNT致力于在2011年前将其6100辆公司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6%。通过鼓励员工参与,TNT还将推荐使用燃料高效的车辆,并鼓励汽车厂商生产清洁能源车。

TNT于2007年6月实施新的公司车辆政策,包括:仅允许租用能将二氧化碳排放降低6%的车辆,可在“心系我星”网站上找到该车辆列表;对于选用二氧化碳低排量车(排量低于120g/km,例如丰田Prius)的员工,TNT对之实施3000欧元的奖励;对于拥有私家车的员工,公司安排其参加为期六个月的“环保”驾驶课程。该课程为员工培训安全与省油驾驶行为;要求公司车辆驾驶员记录并汇报耗油量与行驶距离等数据。

这一公司政策适用于所有TNT全球公司中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TNT集团全球CEO彼得・巴克于2007年初为大家设立了榜样。他选用雷克萨斯混合动力车作为公司车辆,并使用丰田Prius作为其私家车。

在公司以外的员工生活中,这一车辆清单为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了更换私家车时的参考。它可以增加对于省油车辆的市场需求,并激励汽车制造业的创新。

零排放的运输车辆

电动卡车的使用在TNT伦敦非常成功:TNT订购了五十多辆电动卡车用于英国运输团队,TNT还在鹿特丹引进了两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卡车,优化道路交通网络,避免卡车空车驾驶,并减少行驶里程数。

TNT拥有约16700辆货运汽车、厢式货车及卡车,这些车辆的尾气排放占全公司的28%。2005年TNT发起了一项名为“清洁驾驶”的活动,为运营车辆减排。“心系我星”将把这一努力更向前推进一步。

TNT致力于成为二氧化碳零排放的运输公司。这一目标适用于全球公司的长途运输及门到门取送件车辆。TNT还意识到应遵循当地的约束性规定,这些规定可对高效燃油技术的可用性、选择及经济性起到影响作用。

TNT的运输车辆策略包含五大项:

网络:优化公司道路网络,即减少行驶里程数并避免驾驶空的卡车或厢式货车。在2008年及2009年,TNT快递部将在欧洲实施一项新的道路网络规划,以促进TNT各分公司在可用运输能力及避免空运等方面交换信息。这一规划可使得TNT运用现有工具优化递送线路。

行为:在公司内部提倡良好驾车行为与提倡驾驶省油车同等重要。因此TNT为驾驶员及经理们进行安全与省油驾驶培训;评选最佳驾驶员,给予奖励;运用联合国环境署的工具来对运输团队驾驶的经济性进行管理。

TNT鼓励车辆的技术创新,探索出了一系列选项:

TNT在英国、鹿特丹及比荷卢三国联盟(Modec)运行了电动车辆。例如,TNT快递部门在伦敦为7.5吨级的零排放电动车进行为期12月的测试。这一测试非常成功。史密斯电动力公司生产的牛顿卡车可避免堵塞式尾气排放。此外,由电池驱动的电动车不必付道路税。GBP25仅需一周时间即可充电,而不像GBP110这款柴油车。TNT希望以电池车来超越柴油车,并达到七年的运营寿命。

到2006年底,TNT邮件部门对136辆带煤烟过滤的小型卡车进行了翻修。通过改装,TNT发现减少了尾气排放中50%的有害粉尘。该项目得到了荷兰经济事务部的关注,因而成功地克服了煤烟过滤的缺陷。TNT希望能在2008年第一季度将厢式货车的过滤器进行翻修。

燃料:TNT正努力探索生物燃料、电动燃料、沼气及氢燃料相关技术,以取代石化燃料。

在阿姆斯特丹,邮件部门的56辆车100%使用一种生物燃料,从而将尾气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了50%。这一成效非常显著。驾驶员们乐于驾驶这种厢式货车;煤烟尾气减少了55%;而其中可导致酸雨的二氧化硫也消失了。TNT正与当地政府、一家租赁公司及大众进口商合作。这一试验于2007和2008年推广到荷兰的其他地方。

2007年11月,TNT将引入两台燃烧100%CNG(压缩天然气)的依维柯车辆。同时还于2007年9月在荷兰Almelo引进五台燃烧压缩天然气的厢式货车。

2007年4月,TNT快递部门在印度发起了一项递送车辆使用生物燃料的活动。在这一活动的初期,由训练有素的驾驶员在Pune,Nasik与Bangalore之间驾驶三台使用生物燃料的卡车,每月行驶里程数为45000公里。对路线和驾驶时间进行了优化,降低了尾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这一活动卓有成效,因而TNT决定再投入使用二十辆燃烧生物燃料的卡车。

2008年,TNT在德国建立了一项生物燃气计划。目前该集团拥有42辆生物燃气的车辆,并期待着能在其他欧盟国家继续使用生物燃料。

分包商: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TNT与分包商观点共享。条件允许时,TNT会与分包商协定联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或项目,例如:对特定设备进行投资等。TNT同时还可与分包商共建平台,促进测试新技术的发展。

与客户合作

TNT运输与邮寄货物时,向客户公布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信息。邀请客户与TNT一起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补偿。

对于供应商在环境方面的行为和业绩的信息,越来越多的公司表示了关注。TNT希望帮助其客户基于可靠信息做出正确的采购决定,并达到他们自己的环境目标。因此,TNT集团在恪守其它的基本原则之外(递送及时、保证物品完好无损、并提供富有竞争力的价格),更希望能成为客户首选的“绿色”供应商。

TNT致力于推行两项全新的服务,以满足这些新的客户需求。邮件与快递服务部门都将提供这两项服务。

CO-2OOL:TNT二氧化碳排放跟踪系统。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TNT快递服务部门开始向客户提供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信息。

CO-2-GETHER,与TNT一起补偿二氧化碳排放的激励措施。TNT亦将为其客户提供机会,以补偿运输或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如果客户愿意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付款,TNT将投资相同数目的钱,以创建“二氧化碳正向”托运服务。筹集基金可用于拯救气候变化相关活动的投资。

“绿色”邮寄:在这两项新服务之外,TNT邮政还计划向愿意进行“绿色”邮寄的商业客户提供一项特殊的服务。例如,当他们的邮件内信件数量超出规定时,他们可以享有折扣价。这项服务对于推销节能产品(如:节能灯泡)的客户很有吸引力。

采购

TNT采购程序包括环境准则,通过正确选择供应商与转包商,TNT将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TNT正在努力确保在其全部商业活动中,使“可持续采购”成为决策程序的关键部分。因此,TNT集团在进行采购决策、选择供应商与转包商时,将采用“可持续采购”策略。所有这些措施将使环保活动扩展到公司以外的领域,从整体层面减少TNT集团的二氧化碳排放量。TNT的活动包括以下4个领域: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与行为。

产品:TNT致力于减少废物排放、提高能源效率,确保其产品毒性副作用小,并包含可循环利用的成分。TNT集团已经开始执行新的公司车辆使用政策,通过精选租借车辆公司,使用更节省燃油能源的车辆。同时,TNT还开始使用可生物降解包装材料。现在,全部新建筑开发项目及大装修建设项目都将采用可持续能源与节能的设计方案。

服务:TNT致力于确保公司集团提供的服务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TNT在其全部业务单位及工作地点内贯彻执行ISO14001与ISO9001标准。同时,TNT还与供应商就环保能源进行合作。例如:TNT正在与Electrabel签约收购‘WitteElectriciteit’,已从2008年1月起开展其在荷兰的业务。在意大利,TNT采购部应用了可再生水力发电能源,以为其134个货运站及16个中心站供电,这已经超出了ISO14001标准的要求。

供应链管理:在标准采购协议与其一般性条款与条件内,还包括可持续采购的策略原则。在选择供应商时,环境要求也是选择的标准之一。TNT正在建立环境KPI指数以进行环境行为监控。例如:TNT快递服务部门正在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明晰责任合同,以告知TNT集团的环保理念,并检查其是否符合集团的“可持续采购准则”。

行为:TNT将加强股东们的环保意识,使他们了解公司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并鼓励他们采取类似的行动。订购商品与服务时,本地采购管理程序将使用环境准则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绿色投资

TNT在其投资与预算程序中包括环境标准,TNT与CSR团队合作,对超过5百万欧元的所有投资申请进行检查。

开展像“心系我星”这样一个大型活动,需要修订TNT财务过程,特别是预算周期与投资过程。一旦完成,到2008年2月底,TNT就可以从修订后的财务程序得出有关“心系我星”收益与支出的概况。

在TNT保持竞争力与业绩方面,资本投资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对于公司的环境行为,资本投资的作用亦毫不逊色。

TNT正在修订其投资程序,以确保经费支出符合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与目标。该程序从2007年9月末开始全面启动。

橙色选择:成为您个人的选择

TNT鼓励员工们在其日常生活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因为每人都从我做起,将起到聚沙成塔的效果。TNT统计得出:159000位员工及其家庭在其日常生活中共产生约1300000吨二氧化碳。如果他们都以身作则,按照公司减少排放的提示做一些小事情,总量可减少50%。

TNT鼓励员工及其亲属在其日常生活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特别是在家里和工作路途中。在“橙色准则”的几乎每个领域,TNT为清洁环境所采取的商业行为,在每个人的个人日常生活中,都可以找到对应点。例如:以省油方式驾驶汽车、电视不看时将其电源拔掉、购买低耗能的灯泡等。通常,这些日常生活中良好的简单行为习惯还能省钱。自2002年始,通过对“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支持,TNT动员其员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能力已得到证实。

“橙色选择”包括以下领域的行为:家庭培训、开展加强环境意识的活动、降价出售节能型产品、支持环境保护专业网站、在公司内部开展环境保护竞赛等。

TNT正在葡萄牙开展一个为期三年的环保活动,旨在帮助300名员工的家庭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葡萄牙最大非政府组织Quercus的支持下,TNT的24名志愿者将给这些家庭提供指导帮助,鼓励他们使用低耗能电器,并对结果进行跟踪调查。每年将有100多个家庭参与活动,最终结果将在2010年5月公布。该项目旨在以每年7%的速率减少每个家庭的日常能源消耗。这意味着每个家庭每年可减少170千立方米的二氧化碳排放。第二个目的是以每年10%的速率减少燃油消耗,从而使每个家庭每年再减少154千立方米的二氧化碳排放。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篇4

关键词:碳税;现行税制;立法设计;配套举措。

一、碳税的概念和性质。

1.碳税的概念。

碳税(carbontax),又称二氧化碳税,是指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而征收的税种。碳税的原理出自西方经济学中的“庇古税”,旨在通过税收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校正“外部不经济”带来的效率损失,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燃煤、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的碳含量进行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从而达到减缓全球变暖、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1]。

2.碳税的性质。

碳税是与全球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性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碳税的实质是一种污染税,目的是使得污染性燃料的使用成本变高,促使公共事业机构、商业组织及个人减少燃料消耗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2)碳税是一种间接税,与直接税征收最末端的收入相对应,间接税是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征收的,而且碳税通常采用固定税率,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副作用相对较小。(3)碳税是一种典型的特定目的调节税。以税收政策为杠杆,能够发挥激励作用,提高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产业和技术,促使社会经济走向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4)碳税是一种对物税。对物税是指针对一定的物和劳务征收的税,通常是指税收主体与税收客体之间没有直接关联的税收。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设计的税目,目的在于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它不像所得税那样将纳税主体限定为“个人或者法人”,而是以二氧化碳的排放数量为课税标准,以客体的“物”为基础而不考虑个体情况。因而其具有鲜明的对物税的特征。

二、国外征收碳税的实践。

碳税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由芬兰开征。

此后,挪威、瑞典于1991年开征碳税,丹麦、荷兰于1992年开征。2000年前后,开征碳税形成风潮,斯洛文尼亚、意大利、德国、英国、法国等国相继开征。受此影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了对征收碳税的热烈讨论,但始终没有落到实处。2007年10月加拿大魁北克省和2008年7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征碳税,为碳税的国际实践注入了新鲜血液。[2]。

截至目前,开征碳税的国家或地区虽然情况各异,但纵观这些国家的碳税政策和实践,仍然可以总结出一些共性。

1.以整体税制改革为推动。

从主要发达国家征收碳税的实践来看,基本都是从改革环境税制开始,逐步推行碳税。例如,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开征环境税的国家,也是最早将收入税向能源税和污染税转移的国家。1991年它在整体税制改革过程中出台了碳税,同时降低了工业碳税和能源税的税率。而丹麦作为欧盟第一个真正实行生态税收改革的国家,最初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征收能源税,当时只对家庭和非增值税纳税企业进行征收。到1992年,丹麦开始对家庭和企业同时征收碳税。1993年,对企业所用天然气也开征碳税。1996年对碳税征收进行了修改,最终在形成了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和能源税三个税种组合而成的生态税收体制。

2.循序渐进、先低后高,实行差别税率。

碳税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开征碳税短期内会抬高能源产品价格,造成企业成本的增加为缓解这一副作用,欧盟的国家普遍实施了预告制度。在开征碳税之前给企业一定的时间调整生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在开征碳税的初始,设定一个较低的税率,之后再逐步提高。以荷兰为例,1990年开始碳税时税率很低,之后逐渐增加。同时,根据行业或含碳量不同,采用差别税率。例如:挪威对矿物油、汽油、煤、焦炭、石油的生产和天然气征收二氧化碳税,其税为产品税,以升、公斤及一种体积单位计算,而不是以吨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对纸浆和造纸及鱼粉生产行业有减税,用于水泥和轻质多孔黏土集料生产的煤炭和焦炭等则可以免税,但燃料油用于造纸和鱼粉生产的没有减免。2005年,挪威对汽油征收的税率为每吨二氧化碳41欧元,轻质油为24欧元,重油为21欧元。

3.制定合理的配套政策措施。

为鼓励企业采用低耗能的能源和技术,欧盟国家在推行碳税的过程中推行了税收的优惠与减免措施。例如,瑞典制定了众多细致的免税优先项目,在这些项目中企业只要达到相关的能耗效率要求就能得到免税。还有部分国家实行碳税返还制度,例如,丹麦利用碳税的税收补贴企业支出,来减轻征税带来的通货膨胀。基本上大多数国家对自愿参加减排协议的企业都给予免征或减征的优惠,利用补贴或补偿的方式在不增加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基础上征收碳税。

从国外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优化税制结构,循序渐进,完善配套措施是发挥碳税作用的重要手段。我国应在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碳税征管道路。[3]。

三、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碳税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实行的仍是现行税制和排污收费制度相配合的手段。关于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内容散见于资源税、消费税、车辆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关税等各税种中。[4]。

第一,1984年,我国正式对以“资源税”命名的税种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当时仅规定了对原油、煤炭、天然气等能够产生温室气体的燃料开征,征收范围过窄。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按照“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对资源税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扩大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即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和盐等,并适度提高了单位税额。但是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只涉及到部分化石燃料,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整个化石燃料,所以其在对二氧化碳减排和节能的调控上是不全面的。

第二,我国从2001年开始,将车辆购置费修改为车辆购置税。2007年开始,开征了新的车船税,并对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进行了改革。到2010年,我国对1.6升以下排量的汽车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税率优惠政策,加大了对车船的税收调节力度。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以前的车船税是一刀切,无论排量多少都收费一致,无形中也鼓励了消费者购买大排量的车,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现在新政策根据排量来定税,鼓励了小排量汽车的消费。销售商和生产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得不应对目前市场的消费结构的变革,调整车辆生产和销售方案,研发更多的节能减排车辆,从根本上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也间接达到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效果。

第三,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设立的新税种,旨在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增加财政收入。像摩托车、汽车等高碳消费的产品,我国对其征收了高额的消费税。此外,在2006年的消费税改革当中,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我国还增加了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税目,包括: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汽车轮胎。[5]但是,由于现行消费税重点在于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而对生态环境关注不够,因此仍然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课税范围过窄,未将生产中过度耗费自然资源以及难以降解、回收利用的消费品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氟利昂、饮料容器等一次性产品以及煤炭等,这不利于引导消费需求朝着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

第四,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2007年开始,我国实行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其中包含了很多有关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的优惠政策。在新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优化生产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但我国现行所得税优惠仍然集中在高科技产品的研发领域,专门针对低碳产业的所得税优惠还是比较薄弱。

通过对我国现有税制体系的梳理不难发现,对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原料征收的资源税、消费税等可以看作是严格意义上的“碳税”;而征收车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则属于广义上的“碳税”。这些税种都含有碳税特征,却没有形成一个以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各税制要素相互配合、相互联系和制约的相对独立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这些规定虽然起到了改善环境的作用,但由于其体系不健全造成征管中无法形成集约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碳税在现实经济运行中的效用发挥。由此,对现有的零散的“碳税”规定进行整合成为必要。

四、我国开征碳税的立法设计。

综合上文的分析和梳理,笔者认为我国碳税的立法思路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同时将碳税的设立融入我国税收制度的整体改革中去。与之呼应,将硫税、废水税等也纳入环境税的征收系统,进而整合和优化整个环境税收体系。对于碳税这一税目的具体立法设计内容如下:

1.征税主体。

毫无疑问,征税主体是国家,但征税行为还必须依赖一定的国家机关进行。一般来说碳税的征管无非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由税务部门单独征收;第二种,由环保部门单独进行征收;第三种是由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相互配合进行。笔者认为,如果将碳税作为环境税的一个税目来征收,由于其特殊性,更适宜由税务部门单独来征收,将碳税的计量、监测等技术性工作交给环保、能源等部门做“服务外包”。因为环保部门在专业技术上拥有更丰富的经验,相关的人才和知识储备也充裕,并且也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和环境监理系统,这些条件非税务机关所具备。

2.纳税主体。

从纳税主体看,应该遵循“谁污染,谁缴税”

的原则。在碳税中,纳税义务人应该是因在生产、消费、经营过程中消耗化石燃料而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因此,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定义为:因消耗含碳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而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说主要是对企业征收,但是这个税负是转嫁的,企业成本增加了,生产的产品价格自然增加,老百姓购买的时候,税负还是会有部分由消费者负担的。例如对天然气、汽油,公众去购买私家车汽油的话,里面是含有碳税部分的,但是目前个人暂时不适宜作为纳税义务人。

3.课税范围和对象。

碳税的开征以减少碳排放为目标,所以我国征税范围和对象自然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等活动过程中,使用含碳能源而排放的二氧化碳。但是并非所有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二氧化碳的行为都应纳入课税范围。例如,类似于人类或动物基于基本的生理活动而产生的二氧化碳就不适宜列为课税对象。我国以后将开征的碳税可以选择燃煤和石油下游的航空燃油、汽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作为征税对象,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但在我国现阶段,笔者认为应只对由商业能源消费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部分征收。

4.税率方案。

1)计税依据。

碳税的税率应该以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作为计税依据。但就具体税率来说,需要环保部门对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实施差别税率。税率的设计应考虑多方面因素,既要考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又要最大程度的减少成本。假如以实际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会造成监测技术上不易操作,征收成本也会较高。所以笔者建议还是以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燃料的含碳量估算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更为合理。这种方式不需要涉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监测问题,易于操作,征收成本也较低。因此我国应该采用二氧化碳的估算排放量作为碳税的计税依据。

2)税率。

具体的碳税税率,是由环保部门测算化石燃料中的含碳量确定的,同时应该考虑必须最大反映二氧化碳减排的边际成本。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碳税开征初期税率设定不宜过高,实行低税率,对企业和个人应分别采取不同的对策,使得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能源消费行为,引导企业采取低碳工艺、提高能源利用率。此外,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调整到适合的税率,这样既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又给予其充分的时间来应对新的税率,达到长期的减排效果。

五、开征碳税的相关配套举措。

开征碳税,同时完善我国环境税法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积极抓住我国深化环境税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在考虑我国国情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政府应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以协助碳税制度的开展和实施。

1.运用政策杠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政府调控手段主要有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两种。在财政政策方面,为保护我国产业的竞争力,可以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低碳经济专项资金,对受影响较大的能源密集型产业建立健全合理的财政保障机制。通过优化财政政策的支持手段,将低碳技术创新纳入重点支持项目。中央可以增加可再生能源资金规模,设立主要污染物治理专项资金,并且强化资金的监管和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还可以由财政部设立环境保护国家基金,用以稳定资金来源,明确支出方向。同时,将一部分发展较快的地区作为试点,把碳减排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当中。在税收方面,政府应制订国产设备投资减免企业所得税、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用以配合碳税的征收。还可以推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生产者发展低碳产业和项目建设。此外,利用其他行政措施进行有效的配合,例如价格政策、信贷政策、技术产业政策等,都可以促进财税保障政策的有效发挥。在货币政策方面,在市场存贷款基本利率的基础上,对低碳项目贷款实行动态利率优惠,优惠程度可根据该项目对碳排放量的实际控制效果进行调整。

2.借力政府改革,探索碳税管理前置制度。

在现阶段,碳税的征收要集中行政手段,依托各行政主体的力量严格贯彻执行。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和碳税相关的部门至少涉及税务、环保、国土、发改、财政、等众多部门,往往出现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局面,这会让碳税征收制度的发挥大打折扣。碳税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应当以政府职能转型和机构改革为契机,厘清碳税制定、征收、管理和监督的系列权责。整合现有机构和权力分布,明确一个主导机构,形成事权、财权、人权的统一与牵制,加强对违反碳税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形成合力。集中法律手段,出台规制各种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低碳产业政策的制定、颁布、执行、监督、处罚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形成违反碳税行为责任追究机制。

在具体手段上,探索碳税管理前置制度。所谓碳税管理前置,是与现在根据实际碳排放量的多少来决定征税的事后管理模式相对而言,将碳税的管理提前至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节。对于大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工程,在可行性论证时同时提交碳排放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能否通过立项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项目规模和碳排放量的控制程度缴纳相应的碳税保证金。在项目实施期间,根据不同阶段的碳排放监测结果,实行保证金返还或抵扣。若该阶段碳排放控制达到预期水平,则将保证金返还。反之,则作为惩戒而扣除,进入政府设立的低碳专项基金。

3.激励低碳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

低碳技术的难题在于一是技术水平低下,二是市场价格过高无法广泛应用。政府一方面要鼓励研发新能源新技术,吸引人才;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的形式把价格降下来。

低碳经济的核心就是低碳技术,它包括了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目前,我国需要通过自主创新的方式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碳捕获与碳封存技术、新材料技术、能源利用技术、生物技术、绿色消费技术等,有效发挥节能技术在生产中的特殊作用,提高能源附加值和使用效率,促进清洁生产和清洁循环利用,同时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6]鼓励推广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源、核能技术在内的低碳能源技术,广泛应用于清洁燃料交通工具、节能建筑、生态农业等领域。低碳技术的另一个难点在于市场价格较高,缺少市场竞争力,无法得到广泛应用。这需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发挥政府“有形的手”的作用,一方面鼓励技术革新,拢聚人才;另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从而降低低碳产品的价格。同时,通过组织协调,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加快成果转化,引导形成产业链,通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破解低碳技术面临的市场难题。[7]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负面影响。

征收包括碳税在内的环境税,要想达到环保效果的显著性,还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我国的现状是一个人口大国,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而碳税的开征必然会带来一部分高碳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还可能引起人们对某些特殊商品的需求减少,直接影响一些工人的收入,甚至导致相当一部分工人失业。[8]在这种社会保障不足、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再就业困难的情况下,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害。政府赢得通过高额的失业保险等福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因此,需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保障社会良性发展,建设更加美好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曹明德。生态法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45.

[2]李传轩。应对气候变化的碳税立法框架研究[J]。法学杂志,2010(6):20.

[3]郑雪梅。从欧盟国家的实践看我国碳税的引入路径[J]。中国财政,2010(5):72-73.

[4]马海涛,白彦锋。我国征收碳税的政策效应与税制设计[J]。地方财政研究,2010(9):21.

[5]李慧玲。环境税费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221.

[6]孙刚,赵骥民,房岩,隋华军,安永辉,杨校园。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可行性分析[J]。生态经济,2008(8):76.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篇5

如果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恢复到现在水平,那么温室气体含量将上升到550ppm,温度将升高3摄氏度。而要让全球气温只升高2摄氏度,那就必须将205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目前的50%。

因此,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全球迫切需要采取强有力的行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全球气温的上升。

《京都议定书》失败

为应对全球变暖问题,第一份具有强制性减排目标的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在1997年12月诞生。

《京都议定书》(KyotoProtocol),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一份国际协议,这份协议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目前有190多个缔约方,但它没有设定强制性减排目标。《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

《京都议定书》在1997年12月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将于2012年失效。根据《公约》,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所有发达国家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

《公约》要求,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

至目前为止,共有170多个国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美国于2001年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中国已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了该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标志着各国政府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和关心,但是作为减排手段,却是失败的。毕竟,它并没有使排放量明显减少,甚至也没有达到预期减缓排放增长速度的效果,只不过象征性地提请社会各界注意,以便适应目前存在的气候变化情况。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力,《公约》确定的减排目标也并未被发达国家普遍执行。

《公约》组织2008年11月17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性减排形势仍不乐观。该数据显示,至2006年,虽然41个缔约的工业化国家,总体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下降了4.7%,但其中大部分均为中东欧等转型经济体贡献。从1990年到2006年,中东欧等转型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37%;在这期间,发达经济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却增长了9.9%。

更值得担忧的是,转型国家的贡献,实际上也主要集中在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经济出现了大幅下滑。随着其市场结构逐步调整到位以及经济恢复增长,从2000年开始,即使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开始稳步增加。造成2000年以后,《京都议定书》的41个缔约国总体的排放量有所上升。

从各个国家的情况来看,澳大利亚增加了28.8%(目标+8%),加拿大增长了21.7%(目标-6%),美国增加了14.4%(目标-7%),日本增加了5.3%(目标-6%),欧盟降低了2.2%(目标-8%)。距离《京都议定书》要求的减排目标都有不小的差距。

“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将至

2009年将是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至关重要的一年。在同时面临经济衰退和气候变暖两场危机的情况下,全球正承受着巨大的挑战,但同时也面临着机遇。

全球金融危机客观上缓解了能源紧张局面,为替代能源和新资源寻找留下了宝贵的时间。这使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有望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新思路和希望,而能源技术的创新也有望成为刺激经济的新增长点。很多国家目前已经将能源技术创新,视为新的经济革命和绿色复苏计划的核心。

《京都议定书》之所以名存实亡,根本的原因在于美国的退出。任何一个全球性减排协议,如果没有美国参与,几乎不可想象。但是,美国又是惟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美国新总统奥巴马的上台,给全球减排协议带来了新的曙光。奥巴马允诺,将在2022年把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降到1990年的水平,到2050年再减排80%。并且奥巴马在当选后发表谈话指出,他将把碳交易机制引入美国的能源市场,并承诺在未来十年里每年投资150亿美元用于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奥巴马表示,美国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帮助开创全球气候变化合作的新时代。

奥巴马提名可再生能源专家朱棣文为能源部长,就显示出奥巴马新政府注重气候变化问题。朱棣文大力倡议开发清洁能源,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代言人之一,倾向于主张用新技术取代和限制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

在美国,虽然联邦政府还没有采取全面的或强制性的措施,来减少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但州级政府做出了很大的减排努力。现在,美国的50个州中,有24个州通过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机制参与了区域性的减排计划,具备实施减排协议的基础。

欧盟则一直是《京都议定书》的主要支持者,并一直致力于说服那些立场摇摆的国家加入条约。

在2007年,欧盟单方面承诺,欧盟到2022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将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量减少20%。这就是欧盟在2022年实现“三个20%”的目标。

欧盟27国领导人2008年12月11日至1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经过紧张激烈的讨论,最后终于就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达成一致。欧盟议会通过的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已经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欧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法律上承诺大幅度强制减排的地区。

1997年正式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其第一承诺期的目标将于2012年到期。2007年12月,各国部长曾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13次大会上达成了一个路线图。按照这一路线图的规定,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将诞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议定书》,以代替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届时,全球减排将进入“后京都议定书时代”。

中国减排压力日增

中国政府于2002年9月3日通过签署《京都议定书》。由于中国是条约控制纲要以外的国家,所以也不受温室气体排放的限制。

中国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其一,着重人均排放。中国的人均排放仅接近于美国的五分之一。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03年,美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为19.8吨,而中国人均排放量为3.2吨。2004年中国人均排放量是发达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人均水平的33%。

其二,着重历史累计排放。从工业革命到1950年,发达国家的排放量占全球累计排放量95%;从1950年到2000年,发达国家排放量占全球的77%;从1904年到2004年间,中国累计排放占全球的8%。

中国政府坚持《公约》的指导作用。《公约》所确定的各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是指导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将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行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变不可持续的奢侈消费方式,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道路。

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虽然没有时间表,却可能承受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可能在于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国。

从全球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地区看,根据IEA的数据,2005年美国仍然是最大的排放国,占了全球排放的五分之一强。但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占比将上升到22.2%,预计2030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将占全球的28.4%。

尽管中国、印度并不在《京都议定书》强制要求减排的目标之内,但由于到2030年,这两国的排放量将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一,对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而言,新兴市场国家也不得不纳入未来的考虑范围。

美国一直以来就希望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从现在起明确相应的减排责任。而欧盟一些国家的领导人和专家认为,中国的“毕业期限”应该在2022年左右,即再给中国十多年宽限期。

2008年八国峰会最终达成的声明,就把全球共同目标作为优先考虑来强调,淡化了发达国家自己要承担的减排责任。这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并非一个值得乐观的信号。

随着欧美对本国温室气体排放采取措施,针对中国等生产成本低、温室气体排量高的经济体征收的“碳关税”可能会出现。

所谓“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征收“碳关税”的想法,主要是由前法国总统希拉克所提出,而接任的总统萨科齐在2007年10月,呼吁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

“碳关税”将给目前中国的出口带来额外的隐忧。根据WRI对各国各部门碳排放的统计,中国的出口部门出口商品中所含的碳排放量是最高的。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实施“碳关税”,中国的出口商品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将给中国的出口带来巨大的压力。

因此,在中国即将成为世界第一温室气体排放国的情况下,尽管中国不愿意接受强制的减排指标,但毫无疑问,中国必须在碳减排上有所作为,才能及早地适应未来低碳经济的环境。

低碳经济时代到来

什么是低碳经济?低碳经济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关注点,基础是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发展特征是低排放、高能效、高效率,核心内容包括制定低碳政策、开发利用低碳技术和产品,以及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低碳经济将成为全球经济寒冬中最为温暖的词汇。它不仅强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也涵盖了优化能源结构、扩大低碳产业投资、增加就业机会,以及促进经济繁荣。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的放缓,已使能源需求增加放慢,这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来经济复苏时,产业界会进入新一轮的机器、设备更新,如果能够抓住这一机会,投资低碳设备和技术,目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困难会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契机,不仅是对中国,对世界来说也是一次转变发展方式和消费、生活方式,调整产业经济结构的一次机会。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实际上可以提供一个解决全球变暖的机会。“我们目前需要应对两个最严重的挑战――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解决之道就是绿色经济。”

金融危机暂时缓解了能源紧张的局面,客观上为寻找替代能源和资源赢得了宝贵时间。在全球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同时,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价值也凸显出来。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后,将为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社会提供有力支撑,转“危”为“机”。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Pacala及Socolow提出的“稳定楔”(stabilisationwedge)概念,现被公认为处理气候变化问题的最佳策略之一。

十几年以来,全球人类温室气体排放量一直在以每年1.5%的速度增加,如果我们不采取任何行动,等到2055年,碳年排放量就会翻一番,达到每年140亿吨。两位学者提出了15项措施,如果得到实施,其中每一项都能使我们在2055年减少10亿吨碳排放量(即一个“楔角”)。实际上,只需要实施这15项中的7项,就可以使碳排放量维持在2005年的水平。

这15项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燃料使用的转换与二氧化碳的捕获及储存;三、核能发电;四、可再生能源;五、森林和耕地对二氧化碳的吸收。

同时,IPCC也提出了现在在商业上可行的主要缓解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方案。主要的方向也是在节约能源效率、开发新能源等方面。

从IEA刻画的减排的边际成本来看,节能的边际成本是最低的,其次是采取可再生能源、核能等发电除碳化的措施。

图5显示了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增长超过ACTMap情景达到更高的BLUEMap情景要求的水平上时,二氧化碳的减排边际成本如何增长。ACT系列情景显示了如何让全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50年之前恢复到现在的水平。BLUE系列情景把到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50%作为目标。

ACTMap情景意味着广泛地利用这些已完全商业化运营的技术,其边际成本为50美元(每减少排放1吨二氧化碳)。而在BLUEMap情景需要所有相关技术的应用,包括在完全商业化运营时,每减排1吨二氧化碳花费200美元所需的技术应用。

为了实现全球减排,《京都议定书》中还引入了三个灵活履约机制,其中之一就是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CDM是在强制减排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展开,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CDM是一种双赢的机制,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用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M项目的技术。在CDM之下,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形成了全球性的碳金融市场,对全球金融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自2004年起,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总额,从最初的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640亿美元,四年时间增长了64倍。交易量也由1000万吨迅速攀升至30亿吨。

根据《京都议定书》,在2008年至2012年,35个工业化国家的二氧化碳及其他五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基于这一压力,发达国家纷纷通过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员国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购买减排额度。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碳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

中国低碳经济之路

低碳经济也是中国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中国实现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巨大机遇。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构建低碳经济等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框架;另一方面,发展低碳经济带来的保证能源安全、减少空气污染、增加投资和就业机会等一系列协同效益,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可持续性和竞争力,从而实现低碳繁荣。

那么,中国的低碳经济之路应该如何行进?

在二氧化碳的排放上,有一个著名的Kaya恒等式,这个恒等式是日本的YoichiKaya教授所提出来的。根据恒等式,一个国家或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的因素:人口(P)、人均GDP(G)、单位GDP能耗(IE,能源强度)和能源结构(IC,碳强度)。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很大,中期需求扩张的压力不可避免;另一个是人均GDP,目前中国的人均GDP仍然要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GDP提高是刚性的要求。因此,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减排将主要从另外两个因素入手。

其中,单位GDP能耗与产业偏向有关。工业能源强度要大于服务业;工业中,重化工的能源强度则远高于一般制造业;同一行业中,技术水平低则能源强度高。因此,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就是降低能源强度,这是减排的有效方向之一。

能源种类不同,碳强度差异很大。化石能源中,煤的碳强度最高,石油次之,天然气最低。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能有一定的碳强度,而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都是零碳能源。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也不排放碳。

有学者对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响因素作了分解,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是二氧化碳排放量上升的最主要的原因;据估算,经济发展累计贡献了约86%的二氧化碳排放增量。

同时,能源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1971年-2005年间约89%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来源于单位GDP能耗的降低。而一次性能源结构的改善,也对二氧化碳的减排起到重要的作用,其贡献率大约为11%的二氧化碳减排量。

从实证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是缓解气候压力的最有效途径,其次是改善能源使用结构,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可行性更高。

政策对于减排的推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其中明确提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我们所采取的原则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历史排放少,当前人均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较低,其主要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将根据其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等措施,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这正是从提高能源效率和改善能源结构出发,实现在确保经济增长情况下的合理减排。在这两方面,政府出台了多项措施以促进具体行动的实施。

在能源强度方面,“十一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这将是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最有可能也最重要的途径。在这方面中国出台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法规,给予了明确的行动指引。

而在能源结构上,通过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中国预计将投资2万亿元来实现2022年的远景规划目标,使得到2010年和2022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分别达到10%和15%。以此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过高的比重,从而达到降低能源使用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

由此可见,按照碳减排的自然路径和所涉及因素的重要程度排序来看,中国低碳经济之路将是从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到CDM。

中国的能源使用效率较低,仅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与能源使用效率最高的国家日本相比,仅是日本能源使用效率的六分之一。从能源使用的结构上来看,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而相对比的美国,行业的能源消耗分配则比较平均。

政府干预将是节能市场启动的契机,通过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等一系列法规,配合出台强制节能标准以及相关部委的具体要求,有望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节能机制,从而改变原有节能市场发展迟缓的局面。

节能是中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最有效的方法,它所引起的成本也最低。但与此同时,对于一些高排放的行业,也应该加以限制,尤其是产能已经比较过剩的行业。在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与工业相关的占到了较高的比重。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对于一些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强制落后产能淘汰,政府也作了明确的政策规定。

为了实现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与目前基本相等,除了提升能源效率、改变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则是必须之举。按照IEA对于前景的展望,未来太阳能、风能都将出现跨越式增长。

其中,煤炭清洁技术是重要的一环。在注重新能源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中国的能源格局――富煤少油缺气。中国煤炭储量丰富,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二,这决定了能源使用大的方向。合理有效地利用煤炭资源,对于中国能源使用的效率会有大的提升,也能有效地降低煤炭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

而我们最终要达到的CDM中,中国也将大有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CDM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下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和国家管理机构。根据国资委的数据,目前中国已经批准了1847个CDM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都集中在新能源上面。

此外,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这主要归功于中国国内投资环境和经济增长规模和结构。工业化程度越高的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碳减排机会就越多。

现在按照注册项目看,中国在碳交易市场中所占份额为29%,但在CER的获得上中国占的比重达到了43%,另外预期未来每年中国将获得CERs中的54%,由此可见,中国将在未来碳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篇6

摘要: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森林被公认为最有效的生物固碳方式,同时又是最经济的吸碳器。

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

关键词:林业;环保;经济

林业是发展低碳经济不可缺或的重要领域。根据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通过林业措施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成本低、综合效益好,真实的吸收和减少了二氧化碳,而且不会像有些所谓低碳的工业项目,在设备生产过程中造成新的二氧化碳排放。

一、林地面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毁林和森林退化以及灾害导致森林遭受破坏后,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碳被重新释放到大气中。联合国《2000年全球生态展望》指出,全球森林已从人类文明初期的约76亿hm2减少到38亿hm2,减少了50%,难以支撑人类文明的大厦,对全球气候变暖造成了严重影响。而且,目前全球森林减少的趋势仍在继续。围绕哥本哈根乃至今后的国际谈判,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通过恢复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以推动“减少毁林和退化林地造成的碳排放(REDD+)”等政策的制定,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暖。

二、森林的的功能

森林具有碳汇功能。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森林被公认为最有效的生物固碳方式,同时又是最经济的吸碳器。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所以,森林以其巨大的生物量储存了大量的碳。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森林的碳汇功能和其他许多重要的生态功能一样,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一直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三、森林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森林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如大规模植树造林、治理荒漠化等,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作用;建设农田林网,起到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的作用;建设沿海防护林、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对抗御海洋灾害,保护沿海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价值。而采用抗旱抗涝作物品种、加固海岸提防、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灾害、加快优良林木品种选育等,有助于提高森林本身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森林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增强,反过来又会提高森林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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