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观后感(精选4篇)

来源:整理

刮痧观后感篇1

随着全球化潮流的兴起,跨文化交际在人与人的交流中也显得尤为重要,《刮痧》观后感:对电影《刮痧》中文化差异的认识。观看了《刮痧》后也真正感受到了文化的差异性以及文化在交流中的重要性。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一下电影中体现的文化差异。

文化背景影响跨文化交际。首先是价值观念的不同,这是文化特质的深层结构。中美对于动与静的认知不同,中国人强调"静",更加注重做人。而西方包括美国则强调"动",更加注重做事,注重个人主义,注重隐私。如影片中,在颁奖晚会上大同对自己儿子的教育,采用拍打甚至被朋友看作是暴力的手段,这种对人的教育方式是不被美国人所接受的。再就是对待变化的态度上,中国人注重求稳而美国人则注重求变。这一点在影片中通过大同的父亲体现的尤为明显。大同的父亲看到自己的老朋友老霍在美国的工作、生活状况,并最终客死他乡让他很是伤感,这也是最终使自己返回北京"落叶归根"的一大因素,中学生作文篇(*)篇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同。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知道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非常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非常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同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展示了不同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刮痧观后感篇2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我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一样。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明白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十分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十分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我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一样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仅展示了不一样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刮痧观后感篇3

《刮痧》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它叙述了一个由于中美之间文化差异,道德观价值观差异而引发的虐待儿童案件的一个故事。

电影主人公许大同赴美8年,在游戏公司任职,参与开发的游戏获得年度大奖,与夫人简宁育有一子丹尼斯,聪明可爱,又从中国接来老父亲,事业有成,家庭和睦。许大同本以为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所认为的美国梦,但一次儿子肚子疼,爷爷因为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字母而选择给孙子采取中医传统的刮痧治疗方法。但后来丹尼斯意外受伤,在医院就诊的时候被医生发现背部刮痧留下的伤痕,怀疑许大同涉嫌虐待丹尼斯,并通知儿童福利署,对丹尼斯实行监护。由此也展开了许大同漫长的夺回儿子抚养权的斗争。

刮痧这样一件在国人眼中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一种治疗方法,在那个年代在美国,是完全无法被理解的。中医讲究的的七经八脉,气血丹田,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在西方人看来是完全不能理解的。西方是现代医学的发源地,他们的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各种方法都要讲究科学,都要实实在在的科学依据。中医这种结合了中国传统儒家,道家思想的,很多时候都要结合到哲学等方面的治疗术,有许多都是目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在听证会上,方大同向法官各种解释什么叫“刮痧”,但法官包括方大同自己的律师都觉得荒谬。这些不解与误会不仅仅是文化上的差异,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对东方文化的不了解。这也提醒了我们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性,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迫切性。今天的中国不应再披着神秘的面纱。

其实在这部电影里,不仅仅体现了文化上的差异,中西方在意识与观念上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许大同为了儿子父亲离开的安心,儿子能回到妈妈的身边都对自己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圣诞节为了能不让儿子失望,先是与抢劫礼物的抢劫犯殊死搏斗,后又徒手攀上9楼,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体现出了一个长期受中国文化教育的男人对于家庭,家人的这种责任感与担当,有着浓厚的家庭观念。这与美国文化是截然不同的。美国人更注重的独立精神,更注重个人的发展,追求个人自由、自由思考和选择。美国社会是更加理性,规则的社会,而中国则充满着更多的人情与关系。

从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出,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不能消除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增进互相之间的了解。对未知充满敬畏,对不同充满宽容。

刮痧观后感篇4

总觉得这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摄的电影。影片中随处可见的“矫情”、“个人主义”、“敏感”、“歇斯底里”(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的爆发、妻子狂打游戏、影片最后许大同爬高楼等等)无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电影元素讲述一个扞卫“中华文化”的命题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医用英文把“气”翻译为某个中文意思是一个和“气”毫无关系的词语,让人发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价值系统和词语重新对其以“刮痧”借代的中华文化进行解释,但是我怀疑他是不是能表达清楚。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当检方的律师转述许大同小说的细节的时候,谁会想到“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是许大同用英文描写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呢?当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对这种“解构”手法的。不过,我不明白,当许大同口口声声为中华文化辩护的时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反对?或者说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清楚过。

我十分怀疑许大同“扞卫者”的身份,我在想,当他用英文对妻子、儿子说“我爱你”的时候,当他用“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描述孙悟空时,各自对应的是“中华文化”的哪一种情感?或者说根本与文化无关?就像与赵燕被打案一样,不过是骇人听闻。

影片的作者所讲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种“文化冲突”,因为我觉得真正的文化冲突是不需要证据的,就像教皇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教民不应该祭祖,而康熙也同样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人当然得祭祖。许大同的美国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经历最后说服法官“不是伤害”,表明这个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不过是一场误会。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个作为检方证人的许大同的女邻居,当她喋喋不休的发表对“中华文化”和“中国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时,是法官而不是“中华文化扞卫者”许大同阻止了她,而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确实,法官只能判断世俗争议,文明的冲突不在他的受理范围。

至于影片的作者的最终意图,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顿和一些中国人喧嚷“文化冲突”的时代,以实践的方式对各种文明进行甄别、选择,从而完成文明的融合,开出文明的新时代。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