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整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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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1

近段时间,我读了一本由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书中详细描写了一个不爱学习、懒惰、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的历险记,在经历了各种困难和危险,最终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大男孩儿。

读了这本书,我真是百感交集。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尼尔斯,因为尼尔斯是一个坏孩子。读到最后时,我被尼尔斯的那种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体会到了尼尔斯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这让我联想起最近这段时间的自己,觉得自己掌握的知识太少,学习上还满不在乎,导致这几次考试没有达到理想的分数,我真是羞愧难当。尼尔斯和我一样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从尼尔斯的变化中,我觉得我也应该端正学习态度,变压力为动力,认真学习,暗暗给自己订了学习计划: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坚持当天知识当天消化,不欠帐;空余时间争取多做练习。

爱因斯坦说的好: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运气。相信我,以后会加倍努力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2

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尼尔斯和雄鹅莫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调皮捣蛋、爱捉弄人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后,在艰险刺激的旅行中,显得善良又有责任心,学会了用爱心去帮助别人。小精灵最后把他变回人与亲人重逢的时候很感人。而雄鹅也因为坚强勇敢、乐于助人,最终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邓芬),它们还生出六只小雁,从此过着幸福生活。

我觉得《拯救松鼠一家》这个故事写得最精彩,夜深时,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蹿到浮冰上,想偷袭大雁。当他快挨到一只大雁时,突然爪子一滑,在冰上刮出了刺耳的声音。大雁们听到声响后,纷纷张开翅膀往空中飞去。但是最近的那只大雁来不及逃走,便被狐狸咬住了翅膀。尼尔斯挺身而出,为救大雁勇敢与狐狸战斗,但他毕竟太小了,斗不过狐狸。雄鹅趁着大雁们与斯密尔纠缠的时刻,机智地把被困的尼尔斯救出来。第二天尼尔斯又勇敢地救了松鼠的一家。大雁们看见尼尔斯是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不再赶他走。

这个故事使我感悟到,要有爱心,要乐于助人,才能成为大家喜爱的孩子;只要坚强勇敢,团结一致,就肯定能战胜敌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芙。

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名叫尼尔斯,它因为捉弄一个懂魔法的小精灵,小精灵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另外一个是大白鹅莫腾,它想证明家禽也能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小人儿尼尔斯坐在大白鹅莫腾背上,飞到空中,和一群大雁一起开始了一段充满艰辛而又危险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尼尔斯和大雁一起飞过了整个国家。有一次,一只狐狸在外面寻找食物,它发现在冰上睡觉的大雁,就叼着一只往家里跑,尼尔斯发现了,他不顾自己的安危,赶紧跑过去,用力地扯狐狸的尾巴,大雁趁机从狐狸手中飞走了。

还有一次,它们落在一个叫斯康奈的小村庄寻找食物,几个淘气的孩子发现了,并把大白鹅抓走了,尼尔斯想救大白鹅,躲进了小男孩的植物标本罐里,跟着小男孩进了城堡,最后成功救下了大白鹅。

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从调皮捣蛋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乐于助人的小孩。我要向尼尔斯学习,成为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4

《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喜欢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正在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祖国的奇峰异川,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很多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不爱读书学习、淘气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的时候,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孩子。这本书是瑞典女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要有良好的品德和旺盛的求知欲望,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我从这本书里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学习了瑞典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了解了生长在这里的各种植物和动物。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5

“他走上堤岸后,又回头望着飞越大海的雁群。男孩对雁群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跟随大雁飞翔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及书中的全部动物“告别”了。但乐于助人的尼尔斯的形象,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希尔玛?拉格洛芙的童话名著,1909年曾获诺贝尔文学奖。书中主要写了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他被狐仙变小了,他骑在热爱自由的雄鹅毛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经历了许多危险、困难,使他懂得了许多道理,渐渐成为了一个热爱、帮助、关心动物的好孩子。

以前我的表弟也像原来的尼尔斯一样,爱欺负动物,对家里的小猫一点也不爱护,经常用脚踢它。我给他讲了这个故事后,他再也不敢欺负动物了,也许他害怕被狐仙变小吧!

人人对动物都应该爱护,大家想想如果没有动物的话,我们人类会多么的孤单,没有昆虫传授划分,花草树木都会枯萎,我们也永远吃不上瓜果,喝不上牛奶和蜂蜜了。啊!那将是个多么冷清、可怕、毫无生机的世界!人们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所,不应该残杀、驱赶它们。

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互相残杀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只有灾害和破坏!只有和平共处、相互帮助,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我们才能安静地坐在教室听老师讲课,学习更多的知识,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6

魔法,在人们的虚拟之下,变得十分的美妙,我们在想象的时候,会觉得它十分的奇妙,似乎无所不能。在《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当中,主人公尼尔斯,就是因为得罪了魔法小精灵,才开始了自己既风险又有趣的旅行。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小男孩尼尔斯十分的不爱读书,经常欺负动物,三月的一天,尼尔斯因为得罪了小狐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精灵。一群的大雁从天上经过,尼尔斯家的一只雄鹅想跟他们一起飞走,尼尔斯连忙抱住了他的脖子,想阻拦,结果被起飞的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漫长的旅行。

没看完这一本书,我多想好好的赞赏这一本书,内容十分的生动,欢快,也显得十分朴素和幽默,里面也大量蕴含了许许多多的地理知识和神话故事,这样,在我们看着一本书的同时,也学会了一些关于地利的知识,这真是一本好书!

在作者拉格格孚(1858~1940)的笔下,这一本书让我感到美妙,我也懂得了世界的奇妙,是无处不在的,我们会在生活上观察到许许多多的有趣的事情,只要你具有一个会观察的眼睛,那么,世界的.每一处都将是金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7

寒假里,我读了好多课外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骑鹅旅行记》了。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一只会飞的雄鹅,雄鹅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雄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

我希望能有人让我变小,我会十分高兴地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人类和动物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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